本網蘇州訊:李仁和拖欠拍賣公司35萬元欠款不還,居然遷怒法官,叫來女兒兒子肆意毆打法官,嚴重擾亂法院工作秩序。8月23日,蘇州市滄浪區人民法院院依法對妨礙民事執行的李仁和女兒李志萍實施拘留。
  2003年3月,被告李仁和通過原告金騰拍賣有限公司拍賣成交蘇州市東大街131、133、135號房屋三套,每平方米6200元。約定被告競拍取得的房屋價款為7100364元。李仁和支付大部分的房款, 房屋交付被告后,拍賣公司多次要求被告李仁和支付余款35萬元,但被告以種種理由拒付。為此,原告訴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房屋價款35萬元,經過滄浪法院一審,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被告李仁和要支付35萬房款。但是李仁和對法院的判決拒絕履行。
  今年8月11日,拍賣公司申請法院強制執行。2005年8月23日下午,滄浪法院執行庭法官通知李仁和前來談話,李仁表示不可能執行法院的判決。法官苦口婆心對其說服教育,但李就是難以接受,還對著法官破口大罵,同時又通知了自己的女兒和兒子前來慌稱法官打人。
  其兒子兒來到法院后,立刻大吵大鬧。其中一女兒李志萍還二話不說沖上前對執行法官重重打了二個耳光,導致執行身心受到嚴重創傷,也嚴重妨害了法院的正常秩序。
  鑒于李志萍嚴重擾亂法院工作秩序,妨礙民事執行,當日蘇州市滄浪區人民法院法院依法作出對其拘留15日的處罰。
文章出處:蘇州市滄浪區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華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