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全市民事糾紛涉及人民群眾近10萬人,商事糾紛涉及企業38700家。這些熱點民商事涉訴糾紛共10類,成因有10個方面,建議由政府主導,法院協作從六個方面加強預防,從源頭上減少涉訴糾紛。”近日,這一由無錫中院以“年報”形式向黨委政府和人大提出的建議受到了充分認可和高度重視,得到了全部采納和認真貫徹,從而標志著無錫法院“預防司法”全面推開。

  “法院怎樣才能有效參與社會管理?從職能和自身的優勢出發,應當在進行公正審判的基礎上,廣泛開展‘預防司法’,從源頭上減少各類糾紛的發生。”無錫中院黨組書記、院長褚紅軍認為此舉事可行,效可求,必有為。統計表明,今年一季度全市行政案件同比下降59.38%,普通民事案件同比下降8.43%;涉外知識產權案件同比下降2.68%;刑事案件同比下降3.3%。

  “萬人起訴率”列入綜治考核

  年初,無錫市濱湖區法院馬山人民法庭將2010年各鎮、村“民事案件萬人起訴率”統計排名在區人大和政協會上進行了通報,引起了各鎮、村的高度重視,馬山人民法庭庭長徐東紅建議將對“民事案件萬人起訴率”這一關鍵指標納入地方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和平安建設指標體系,這一建議得到了各方面認可。

  隨后,無錫中院通過調查論證,向市委、市政府建議對涉訴矛盾糾紛化解工作機構建設、人員安排、工作進度、工作成效加強督促檢查,尤其要對各轄區“民事案件萬人起訴率”指標數據進行重點考核。要將“民事案件萬人起訴率”這一關鍵指標納入地方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和平安建設指標體系,考核要落實到各轄區、各鄉鎮街道,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通過整合有關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群眾自治組織的力量,形成“黨委領導、政府支持、多方參與、司法推動”的矛盾糾紛化解工作格局。

  近日,從無錫市委政法委了解到,“民事案件萬人起訴率”這一考核指標已由政府下達到各區、街道、鎮,一些市、區已經將這一指標與刑事案件的發案率共同納入“綜治”考核指標。

  工程立項先評估社會風險

  一項工程開工了,官司和信訪大量隨之而來。這是近些年常有的一種亂象,也是社會不穩定因素“病灶”。年初,一企業要擴建化工廠,為此群眾反響強烈,宜興法院了解這一情況后,向政府建議不應給予審批許可,最終化工廠擴建沒有進行,受到群眾贊揚。

  為此,通過調研,無錫中院提出工程立項社會風險評估的建議。

  怎樣進行社會風險評估?法院不能只命題不作文。從近年來案件多發的工程項目分析后,無錫中院提出要始終堅持把關注民生、維護群眾利益作為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從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入手,進一步規范房地產開發、物業服務等各項工作,進一步加大對老人、婦女、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民生領域的投入,進一步實施道交事故特困群體救助、下崗失業人員解困、大學生就業創業等重點民生工程。對于涉及城市商業開發或市政建設拆遷及大規模農村征地等矛盾高發領域,在工程立項之前須邀請政法、信訪部門進行必要的社會風險評估,提前做好應急預案,從源頭上減少矛盾糾紛的發生。

  重點關注特殊行業和群體

  “太陽花開廣播站開始廣播了,這一期由法官主持……”惠山區法院陽山人民法庭的法官走進無錫職教園區,通過廣播與中等職業教育的學生進行心靈約通,受到學生歡迎。職教生違紀違法問題是一個防控難點。

  無錫中院提出要積極構建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全方位、全覆蓋排查網絡,運用日常管理、服務、調查、摸排以及互聯網、手機短信等現代信息新手段、新途徑,廣泛搜集社會信息。要以轄區為單位,結合案件類型特點,梳理出矛盾糾紛的重點地區、領域、行業和群體,加以重點防控。

  隨著近幾年由拆遷、征地所引發的爭議也呈幾何級增長,糾紛影響面廣、人數眾多、矛盾尖銳。在司法審查過程中,34件案件系具體行政行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問題,占13.23%。究其原因,行政執法人員工作作風還不細致,對一些本可以查清的問題沒有深入調查,導致具體行政行為違法;由于某些歷史原因,導致前后工作銜接出現問題,新舊具體行政行為相互沖突;部分當事人在辦理相關行政手續時虛構材料,瞞報事實,行政機關出于各種原由,沒有進行細致的審查,導致行政相對人或是利害關系人提出異議。

  “完善訴訟與非訴訟相銜接的矛盾糾紛解決機制”這是無錫中院提出的又一建設性建議。加強基層調解組織,切實壯大基層調解隊伍,著力提高人民調解員的業務水平和調解技能,確保矛盾糾紛在基層有機構管、有專人管;要在矛盾相對集中的勞動爭議、醫療糾紛、食品安全、環保保護等領域,建立專業性調解仲裁組織;要完善訴訟與非訴訟相銜接的矛盾糾紛解決機制,積極推行訴前調解、訴中委托等工作,完善“三大調解”銜接配合機制。對一些涉法涉訴、多年上訪等容易反復的矛盾,要在查明歷史背景、摸清事實真相的基礎上,盡可能地予以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