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助銀行取款時被要求刷卡,哪想到信息據此泄漏,損失高達46萬余元;《馬文的戰爭》電視劇熱播,沒想到引發了著作權之爭,葉兆言憤而打官司維權……11月1日,江蘇省高院發布近五年來的十大案例,展現了法院近五年來工作的成就。

  2007年10月9日,市民王某在南京某銀行河西支行辦理了一張借記卡。2007年12月5日下午,王某取款時被告知余額不足,卡內余額為2800余元。“我卡里有幾十萬元呢,怎么一下子都沒了?”王某當即向南京市公安局報警。經公安機關偵查,查明有3名男子在這家銀行某分理處自助銀行的自動門上安裝了存儲式讀卡裝置,并在取款機上安裝了探頭,以此獲取了王某借記卡的密碼及卡號等信息資料,然后復制兩張偽卡在北京、江西等地取款或消費46萬多元。據此,王某認為,銀行沒有盡到巡查義務,應該承擔責任。

  經法院審理,最終認定王某借記卡賬戶內的資金短少系因銀行未履行其應盡的安全、保密義務所致,對其要求銀行支付存款及相應利息的訴訟請求予以支持,據此要求銀行賠償其全部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