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2005年10月10日,江蘇省無錫市北塘區法院執行局和法警隊的十二名干警到江蘇省鎮江市丹徒區長山采石場執行一起公證債權文書案件時,遭到案外人的暴力圍攻,十二名干警受到不同程度的傷害,一輛警車和當事人的車子被砸,執行人員被困5個多小時,經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及丹徒區法院的干警聞訊增援后,才得以解圍。
  10月10日北塘區法院受理了無錫建行崇寧支行與許明公證債權文書案件。19時30分左右,無錫市北塘區法院執行干警根據申請人提供的財產線索來到丹徒區長山采石場對許明貸款購買的挖掘機實施異地扣押。此舉遭到了采石場承包者楊某和王某的阻撓,在挖掘機被拖走后,王某更是煽動采石場的不明真相民工對北塘區法院執行干警進行毆打和撕咬,楊某則開來桑塔納堵住執行車輛,叫囂要“砸爛警車,打死警察,最多一命抵一名”,圍堵人員的暴力抗法行為愈演愈烈,并用石頭將執行警車和無錫方當事人車輛的玻璃及反光鏡砸碎。23點10分左右,鎮江市丹徒區法院根據求援電話以及鎮江市中院的指令,丹徒法院施吉祥院長立即令分管執行的韋躍華副院長帶領精悍小分隊趕往事發地點增援。
  丹徒區人民法院干警于23點25分到達現場后,亮明身份,對楊某、王某及參與圍困的村民進行教育,辨析析理,曉以利害,要求他們停止妨礙司法的行為,通過正當合法途徑解決問題,參與圍攻的民工漸漸散去,并將圍困警車的大石頭搬開。但是楊某、王某依然態度蠻橫,堅決不讓無錫北塘法院的車離開,在一再勸說無效的情況下,丹徒法院法警即將帶頭起哄的楊、王強行帶離現場,將其設置的路障一一清除,終于在11日凌晨1點10分無錫北塘法院的執行干警及車輛得以離開了執行現場。
  隨后,無錫北塘區法院以楊某、王某藐視法律,妨礙執行,嚴重影響了法院執行公務,對二人做出了拘留十五日的決定,并委托丹徒區法院辦理了執行手續。事后,北塘區法院又專程來到丹徒區法院表示感謝,他們說,在深秋的寒夜,丹徒法院讓他們感受到了兄弟的情誼和家的溫暖。
      

   
文章出處:無錫市北塘區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無錫市北塘區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