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鎮江訊:10月26日,江蘇省鎮江市京口法院妥善執結一起臺胞作為申請執行人的房屋遷讓執行案件,針對被執行人情緒激動的情況,執行法官有理有節地進行耐心講法勸解說服疏導,終于促使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78歲的臺胞張先生走進屬于自己的56年前的房子后激動的老淚縱橫,連聲感謝大陸法官的務實高效的人性話執法,他抓住執行法官王曉寶的手連聲致謝。
  舅舅狀告外甥女,法院判臺胞“56年前的祖產房”所有權受法律保護
  因為歷史原因張先生1949年去了臺灣,鎮江市侯家弄10號、12號系其祖產。因城市發展建設需要,1990年張先生的妹妹張冰玉等人代表張先生與鎮江市房地產公司就該房的回遷安置示意簽訂協議一份,協議約定市房地產公司將侯家弄14幢209室安置給遠在臺灣的張先生,侯家弄17幢二層安置給張冰玉。后來市房地產公司決定將張先生所有的侯家弄14幢209室現貨住房暫給張冰玉騰倉,待市房地產公司17幢新房建成后再各就各位,該協議經鎮江市公證處進行了公證。1995年11月張冰玉(化名)依據張先生委托接受了侯家弄14幢209室房屋后居住使用。2001年張冰玉去世,此后該房由張冰玉的女兒卞玫玫(化名)居住至今。2003年卞玫玫還花了7000多元對該房進行了裝修。2003年12月張先生領取了房產證。因協商讓房事宜未果,2004年8月張先生把外甥女卞玫玫告上了法庭。外甥女卞玫玫向法庭提出要張先生支付房屋裝修費、祖產管理費等11萬9千多元。
  京口區法院經審理認為,財產所有權受法律保護,侯家弄14幢209室房屋系張先生所有,其要求卞玫玫讓出訴爭房屋法院應予支持。2004年12月15日,法院作出判決,要求卞玫玫在3個月內將該房騰空交給張先生;張先生給付卞玫玫房屋裝修款7825元。對卞玫玫向法庭提出的要張先生支付祖產管理費的要求,法院判決沒有支持。該案宣判后,雙方當事人都服判沒有上訴,后判決書生效。
  法官人性化執法感動雙方當事人,親情回歸舅舅外甥女法庭化干戈
  后因卞玫玫長期拒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讓房義務,房屋一致沒有交付,張先生遂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在依法傳喚卞玫玫來院接受調查詢問時,被申請人情緒十分對立,提出自己下崗了,沒有住房,揚言欲與房屋共存亡堅決不交房子。面對這樣特殊類型的當事人,執行法官王曉寶沒有簡單處理該案,而是對當事人雙方采取不同的疏導方式:針對被執行人,耐心細致的講解法律規定,進行了充分的說理教育,使當事人充分認識到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使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人民法院采取執行措施,是根據法律的規定,依法維護法律的權威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通過執行法官的耐心細致的工作,被執行人認識到以前行為的錯誤,表示愿意積極配合人民法院的執行工作。對申請執行人而言,執行人員注意到申請執行人又是被執行人舅舅的特殊關系,從親情的視角,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地疏導申請人心中的怨氣,希望該案能圓滿解決。
  近日,申請人乘飛機從臺灣回到鎮江,在法官的多次協調下,在法庭上是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的關系,庭下卻出現了那割不斷的是親情關系。在執行法官的友情提示下,外甥女幾聲親切的“舅舅”,呼出了張先生內心的與親人的親情,外甥女主動提出把1949年前舅舅使用過的幾件舊家具也留給舅舅,舅舅的心情也格外激動,考慮到外甥女的困難,舅舅決定一次性給付外甥女22825元,外甥女迅速將侯家弄14幢209室完好地交給舅舅。雙方達成了和解協議,一起棘手的執行案件有了明顯的轉機。
  10月26日下午16時,在京口區法院執行庭,舅舅張先生一次性給付外甥女22825元。卞玫玫當即交出了房子的鑰匙。
  10月26日下午16時30分,執行法官、張先生和太太、卞玫玫一起驅車來到侯家弄14幢209室,張先生看到房子打掃的窗明幾凈,心情格外高興,當張先生走進里間看到五、六十年前自己使用過的老家具時,睹物思人,張先生不禁熱淚盈眶。
  這起案件的成功處理,充分體現了京口法院執行法官理性的執法理念,高超的執行技巧,靈活的執行方式,真正達到了執行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文章出處:鎮江市京口區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楊維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