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下午,南通中院考評辦公室組織全院干警對符合晉升審判員條件的27名助理審判員進行了民主測評。據悉,在該院助理審判員晉升審判員,光參加筆試、測評還遠遠不夠,得連闖“八道關”,最終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選拔10名同志,而這“八道關”選拔制度在南通已經實施了6年。

  為了進一步加強法官隊伍職業化建設,提高法官隊伍的整體素質,從2005年開始,該院制定了《關于選拔助理審判員晉升審判員的實施方案》,從政治素質、工作業績、民主測評、部門評鑒、黨組評議五個方面對晉升人員進行百分制綜合量化打分,并采取部門推薦(或個人自薦)、資格審查、理論考試、網上述職、民主測評、組織考察、黨組評議、任前公示等八道程序,進行公開選拔,擇優任用,確保把政治素質過硬、審判業務水平拔尖、司法能力強的同志選拔到審判員崗位。

  根據《實施方案》,該院對審判業務部門人員參加競選的,嚴格對照《法官審判業績考核辦法》規定,從審判質效指標、審判能力、案件質量等各方面,著重對審(執)結案件數量、調解撤訴率、上訴率、改判發回率、申訴信訪率等指標,對競崗人員的審判業績進行量化打分;對競選人員三年內立功受獎,參加法院學術討論會、裁判文書獲獎,在法學類核心期刊發表論文或撰寫的重大調研報告被轉發等情形,則視級別給予相應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