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下午3時許,一名四十開外的中年男子滿臉焦慮來到靖江法院立案大廳,向審判員徐凱遞交了一沓訴訟材料,嘴里還不停地念叨:“法官,請你趕緊幫我立案,我妻子快不行了……”

“別急,你坐下慢慢講,我們會盡最大努力幫你解決困難的。”徐凱連忙招呼那男子坐下。經過一番了解,很快弄清了事情的來龍去脈。

該男子名叫張某。2016年12月至2017年9月期間,張某的妻子吳某某在某機械公司上班,但機械公司一直未支付工資給吳某某,為此,張某夫婦多次通過微信與李某某溝通、催要,均無果。現吳某某因癌癥晚期在市人民醫院住院接受放療,每日費用高達三千元,醫院亦已經向張某發出病危通知,顯然吳某某來日無多。考慮到手頭窘迫,急需資金看病,此外,一旦吳某某突然身故,日后主張權利難度更大,張某夫婦心急如焚,遂自書訴狀,請求判令被告李某某支付欠薪10673元。

“李某某是什么身份,為什么將他列為被告?”

“他是機械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可惜我們手里沒有相關證據。”

徐凱不禁皺起眉頭。

這是一起典型的勞動合同糾紛案件,或許其本身并不過于復雜,問題在于:首先,受限于自身所知曉的法律知識,原告吳某某未將真正的勞動用工單位機械公司列為被告,反而將其認為的“實際控制人”李某某列為被告,因此被告主體資格顯然不適格,訴狀需要調整重寫;其次,根據法律規定,勞動合同糾紛應在法定期間內先到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不服仲裁裁決的在法定期間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勞動仲裁是前置程序。但是,吳某某卻未經仲裁程序而直接提起了訴訟,亦不恰當。

可是,若按相關規則走完上述流程再訴訟的話,勢必耗時費力,說不定吳某某都等不到那一天了。

吳某某都這個樣了,絕不能讓她在討薪一事上留有掛念和遺憾!望著張某滿臉的期待和無奈,徐凱暗暗下了決心。稍作考慮后,他心里有了主意。

“這樣吧,咱兩條腿走路,盡量在最短的時間內解決問題。”徐凱提出一個方案,“今天是星期五,我馬上打電話給李某某,動員他或者機械公司積極履行付款義務;另外,你們也做好訴訟的前期準備,修正一下訴狀,同時準備好勞動仲裁的申請材料,萬一談不下去,你們立即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張某的眼眸燃起了希望的火苗。

 兵貴神速,徐凱當即與李某某電話聯系,電話中,徐凱向李某某詳細介紹了吳某某的現狀和訴求,耐心向其釋明我國法律的有關規定,希望李某某和公司從治病救人、特事特辦的角度出發,既要遵循法律又要兼顧人文關懷,從速處理拖欠的工資問題。

精誠所至,金石為開。李某某最終表示,不必將官司打下去,他和公司來想辦法,不日解決糾紛!

然而,張某的臉上依然寫滿了擔憂,他告訴徐凱,其實李某某之前也多次作出過付款承諾,可是卻屢屢游約,始終不兌現,這次雖然法官打了電話,恐怕也懸乎。

“別擔心,你這事我跟蹤到底!你們看看這兩天是否到賬,不行的話,星期一我繼續和李某某聯系。”

7月26日,星期一,上午。張某夫婦依然沒有收到工資。

徐凱繼續與李某某溝通……

7月29日,張某又打來電話,他告訴徐凱,廠方已經付清了全部工資,而在收到工資的次日,吳某某不幸去世,年僅44歲。

“她非常感謝你,你讓她臨走前了卻了一個牽掛。”張某哽咽不已。

病魔無情,人間有愛。我想,人民法官的深切關懷,應該是灑向彌留之際的吳某某的最后一抹燦爛的陽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