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無論在法庭內接受求助、還是在鄉間田頭調解糾紛,總是不笑不講話,當地城鎮居民和鄉村百姓稱她是微笑司法的“天使”。

  她,2010年被鹽城市委市政府表彰為“辦案能手”;2011年被評為鹽城市首屆“知名法官”。

  她,就是大豐市法院民一庭庭長--陳菁華。

  微笑解紛,讓反目的父子重拾親情

  2009年1月20日的清晨,一位82歲高齡的老人漢騎著自行車氣喘吁吁地來到大豐法院大豐港人民法庭。

  距新春只有五天了,家家戶戶都在“忙年”,老漢為何頂著嚴寒來法庭?時任法庭庭長的陳菁華,憑借多年養成的習慣,一眼斷定,老人定為家事犯愁,亟需法庭救助。

  “大爺,事先怎不讓家人先打個電話?年根歲底出門多不便啦!”陳菁華面帶微笑對她說。孰料,當陳菁華的話音剛落,老人止不住的熱淚奪眶而出。

  “大爺,你必急,有話慢慢地說。”隨后,陳菁華給老人倒了一杯熱水,靜心聽著老人的敘述:老人的老伴去世較早,他既當爹又當媽,含辛茹苦把一雙兒女撫養成人,在城里都有一份安定的工作。

  可憐天下父母心,善良的老人十分體諒兒女,多年來一直未向他們提起贍養費用之事。然而,歲月不饒人,82歲高齡的老人頂不住了,請求一雙兒女承擔應盡之責,以便能夠安享晚年。

  殊不知,這兩個兒女自組成家庭后,常年不與老人同在一個屋檐下生活,彼此之間的感情日趨淡薄,并都以企業經濟不景氣為由,對贍養父親若無其事。老人急了,一紙訴狀將兒子告上了法庭。法院依法作出判決,承擔贍養費用天經地義,但老人依然兩手空空。

  陳菁華臉上燦爛的笑容消失了。“大爺,這是我們的失誤,沒有做好跟蹤回訪,這事我不僅要管,而且還要管到底,一定要讓您滿意”。

  此時已是正午,陳菁華陪老人在法庭吃完中飯、送走老人后,立即驅車奔向老人的兒子住處。

  也許是老人提供的門牌號有誤,陳菁華花了近一小時的時間,終于找到了老人兒子的家。陳菁華微笑地對老人的兒子說明了來意,微笑頃刻就像利劍穿透了老人兒子的胸膛。

  “贍養父母是子女應盡的法律義務,也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春節降至,古稀的老父親還在為生計哭泣,做為晚輩能忍心不管嗎?”陳菁華一語中的。

  “陳庭長,都是我們的錯,我們一定痛改前非,找回失落的親情”。隨后,老人的兒子從房間里拿出一疊包好的贍養費,請求陳菁華陪同送給老父。

  夜幕降臨了,當陳菁華與老人的兒子帶著贍養費來到老人面前時,這對父子雙雙流下了熱淚。此刻,陳菁華臉上綻放出甜美的微笑,她為老人和兒子重拾親情感到由衷的欣慰。

  微笑助力,及時為黨委政府解難

  “微笑助力,這是陳庭長與生俱有的獨特的人格魅力”。這是大豐港人民法庭干警從內心發出的敬佩。

  大豐港四級航道工程、聯鑫鋼鐵項目分別是2010年省政府的重點工程和鹽城市政府的重大項目,共投資35個億。所涉土地面積共4萬畝,牽涉到與近200戶沿海灘涂養殖戶終止合同。港區黨委、政府經過大量細致艱苦的工作,90%以上養殖、種植戶已簽訂了終止協議,全部履行到位。但僅剩夏某等少數幾戶漫天要價,拒不答應協商處理。當下工程和項目已開工,收回土地迫在眉睫。

  “幫助轄區黨委、政府排憂解難,是我們的職責,此時該是我們'出手'的時候了!”陳菁華微笑地對本庭干警說。隨后,她調閱了2006-2008年間,大豐法院審結的土地類糾紛案件卷宗300余卷,經過一周的挑燈夜戰,一份《大豐市農村土地調查報告》的調研報告產生了,很快送到港區管委會領導的手中,這份調查報告恰似及時雨,幫助轄區黨委、政府有效地化解了這起眾人矚目的土地糾紛。

  這篇調查報告“火”了,不僅被《江蘇人民法庭通訊》、《鹽城審判》等多家刊物全文刊載,而且在鹽城市第十次人民法庭工作會議暨人民法庭參與社會管理創新推進大會上,得到了鹽城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趙鵬的充分肯定,一段精彩的點評至今令人難忘:“既有數據分析,又有對策建議,不但涉及農村集體土地承包,而且涉及沿海灘涂開發利用,剖析得非常深入,提出的建議很有針對性,應當引起政府相關部門高度重視。這種立足基層,放眼全局,通過報送調查報告的方法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做法很好,值得全市學習和推廣。”

  陳菁華因此名聲大振,但她沒有停止為大局助力的步伐。2010年初,轄區受人口、資源等客觀條件的制約,涉訴糾紛呈現多樣性、復雜性、尖銳性等特征,陳菁華集中全庭智慧,斷然在所在轄區建立了矛盾糾紛排查機制,確定各鄉鎮每月一排查、中心村每旬一排查的制度,對排查出的問題實行就地化解。此舉對維護轄區穩定和經濟發展起到了良好的導向作用,使轄區涉訴糾紛得到明顯的壓降。轄區黨委、政府齊聲稱贊她是雪中送炭的“好參謀”。

  微笑建議,幫弱勢群體贏得尊嚴

  在人民法庭工作期間,陳菁華養成了勤于思考、主動發送司法建議的好習慣,深得行政機關和弱勢群體的好評。

  2008年10月29日,戎某被袁某駕駛的二輪摩托車撞傷,先后用去醫療費近4萬元,經鑒定構成八級傷殘。交警部門認定袁某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因袁某駕駛的摩托車未投保交強險,袁某僅賠償了2萬元。經大豐法院判決確定袁某賠償戎某的各項損失應為12.5萬元。當戎某向法院申請執行時,袁某已下落不明,亦無可供執行財產。而戎某本人顱骨尚未修補,無勞動能力,其丈夫因患病摘除一側腎臟,無法從事重體力勞動,加之還有兩個子女尚未成年,戎某強烈要求法院網上通緝袁某,盡快讓她度過難關。

  幫助戎某刻不容緩!陳菁華與本庭干警迅速起草了一份司法建議送到了交通部門,建議其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強對交強險的核查力度,確保發生事故時受害人得到及時賠償,并建議酌情減輕肇事人的賠償負擔,以便讓雙方當事人少糾纏、少流淚、少對立。在此同時,她又與轄區黨委、政府面對面地溝通,請求從政府救助基金中撥些經費,幫助戎某解決燃眉之急。一份關愛弱勢群體的司法建議,很快被采納,戎某獲得了3萬元的救命錢。“感謝人民法庭,法官想的辦法真好,是他們拯救了我一家。”戎某泣不成聲。

  冰心老人說過:“成功的花,人們只驚羨她現時的明艷,然而當初她的芽兒,浸透了奮斗的淚泉,灑遍了犧牲的血雨”。陳菁華的微笑司法,乃是責任使然,更是智慧和能力的見證,愿其天使般的微笑常駐芳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