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京訊:日前,南京中院民五庭審結香港精工技術有限公司訴南京熊貓通信發(fā)展有限公司、南京熊貓移動通信設備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由于本案原被告雙方均系上市公司,影響較大,尤其熊貓公司更是江蘇省知名老牌企業(yè),關注度很高。
  主審法官及合議庭成員通過組織雙方舉證、質證、公開庭審,分析雙方訴辯意見,在認真審核證據、查明事實的基礎上,明確了本案爭議焦點。由于被告一熊貓通信公司對與精工公司之間的買賣合同及欠原告貨款的事實、數字均無異議,本案的焦點在于如何認識被告二熊貓移動公司在付款期間出具給精工公司的兩份還款計劃函件的性質。被告二雖然對還款計劃上本公司的公章無異議,但辯稱原告起訴的買賣合同相對方為熊貓通信公司,貨款應由被告一支付。合議庭圍繞爭議焦點結合案件事實,對本案原被告之間形成的債務承擔法律關系辨法析理,最終判決兩被告連帶承擔對原告貨款的清償責任。本案審理中,充分體現了主審法官在我國加入WTO之后,對內外當事人一視同仁、平等對待,以先進的司法理念、公正的司法判決維護南京市的投資環(huán)境,對法理的層層剖析也使得雙方當事人勝敗皆服,提升了司法形象。
      

   
文章出處: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民五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