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葉根友毛筆行書字體”創始人葉根友因無錫肯德基多家門店未經許可,擅用他的自創字體做招貼,以侵權為由將無錫肯德基上告。一審法院判肯德基侵權,并賠償葉根友3.7萬余元。雙方都不滿意,均提起上訴。昨天,本案二審在江蘇省高院公開開庭,庭上雙方辯論一度激烈,但并未當庭宣判。

 

   四年前,浙江人葉根友首創了“葉根友毛筆行書字體”,2008年初,他向江蘇省版權局申請登記。2009年底,葉根友發現無錫多家肯德基門店上貼著“新、春、快、樂、虎、到、福”七個字,他認為招貼上的字使用了“葉根友毛筆行書字體”。據此,葉根友認為肯德基擅自使用這些字體而未征得他同意,構成侵權。

 

   隨后,葉根友將肯德基告上法庭。去年6月,無錫中院審理了這起侵權案。一審判決無錫肯德基公司登報致歉,并賠償葉根友經濟損失3.7萬元。

 

   對于這個判決,葉根友和無錫肯德基卻都不服,雙雙提起上訴。作為一審案件中的第三人,為無錫肯德基設計招貼材料的電通廣告公司,也一起提起了上訴。

 

   昨天,江蘇省高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這起侵權案。葉根友并未到庭,其代理律師表示,一審判決的賠償數額過低,請求法院改判肯德基賠償其經濟損失30萬元。而無錫肯德基和電通廣告卻都堅持認為,肯德基的做法并不構成侵權。

 

   庭審中,葉根友的代理律師介紹了“葉根友毛筆行書字體”的形成過程,葉根友本人用毛筆書寫行書字,通過技術手段上傳到網上,形成字庫。其代理律師稱,網上字庫中的字體實際上是葉根友原稿的復印件,與原稿可能存在細微差別,但這并不能否認字庫字體是葉根友的作品。

 

   不過,肯德基方面的代理律師卻認為,他們使用的廣告招貼字體,是從網上免費下載而來,其下載過程在一審開庭時已做過公證,下載頁面并沒有版權說明的提示。既然字體軟件可以免費下載使用,那肯德基就不存在侵權的情況。電通公司則指出,葉根友指責肯德基侵權,卻一直沒有明確拿出侵權證據。對于葉根友主張被侵權的是書法作品原稿,還是字體軟件,被控侵權的招貼材料是原稿字體,還是軟件字體,雙方辯論一度非常激烈。

 

  持續了一個多小時的庭審后,并未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