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1月10日下午,當賴某夫婦接到海安法院執行局局長李宏林親自送來的執行款后,激動地連聲說:“海安有這么多的好心人,移居到這里,我們安心。”
  賴某系三峽移民,2004年6月從重慶市萬州區太龍鎮遷入海安縣胡集鎮務農,其兒子被安排在該鎮王莊小學讀書。2005年8月22日上午,賴某兒子與2位同學在家中玩耍時,不慎被其中一同學陳某的塑料槍子彈擊中左眼,導致左眼受傷,為此花去醫療費3610.35元。事情發生后,當地黨委、政府非常重視,多次組織協調,但由于陳某家庭經濟困難,未能有結果。
  2005年11月18日,賴某代理兒子向海安法院起訴。海安法院指派審判經驗豐富的老審判員謝澤培進行審理,在多次調解無效情況下,迅速作出判決,由陳某賠償醫療、護理等費用2621元。由于陳某家未能自覺履行,2006年1月5日,賴某申請法院執行。海安法院受案后,確定一名副局長專門負責,列入“綠色通道”,立案當天即前往執行。然而4次實地執行,陳某家均大門緊鎖,經外圍調查,查明陳某家只有3間舊平房,無值錢財產,家中糧食僅能維持2個月。執行法官們并未放棄希望,2006年1月9日凌晨6時許,頂著嚴寒再次來到陳某家,終于找到了陳某的父母,經過耐心的法制宣傳教育,陳某的父母東拼西湊履行了義務。
  三峽移民為了國家三峽重點工程,攜家帶口到祖國各地安家落戶,新的地方、新的環境,風土人情很難適應,特別是當他們的合法權利受到侵害時,他們的心情可想而知。江蘇海安法院的法官們公正執法、快速執行的精神,溫暖了三峽移民的心。       

文章出處:海安縣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郭玉祥、毛國彬、嚴小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