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鎮江訊:2005年以來,丹陽法院在不斷加大審判工作力度的同時,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努力做好各項審判、調解和司法救助工作,積極投身“平安丹陽”創建,為該市構建和諧社會作出了積極貢獻。
  一是加強審判制度改革提效率。對案情簡單、法律關系明確的案件,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積極探索庭前證據展示和普通程序簡化審。在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基礎上,對庭審活動刪繁就簡,提高辦案效率。制定了《案件審判流程管理制度》、《案件質量監督評查工作實施辦法》等規章制度,不斷提高各類民商事案件的辦案質量和效率。2005年,該院各類訴訟案件平均審理天數為31.91天,位居鎮江基層法院之首;
  二是堅持“嚴打”方針不放松。堅持把打擊的重點和鋒芒指向嚴重影響人民群眾安全感的嚴重暴力犯罪、侵財性犯罪、滋擾性犯罪以及多發性犯罪,確保人民群眾安居樂業,努力營造穩定的社會環境。2005年共審結故意殺人、強奸、搶劫、聚眾斗毆、尋釁滋事、非法持有毒品、搶奪、盜竊等案件250件,判決人犯347名。重點打擊對象中,被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有89人,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有19人;
  三是加強訴訟說理促調解。堅持“能調則調、該判則判、多調少判、調判結合”的原則,積極探索庭前調解、邀請人民調解員協助訴訟調解、引入案外人擔保等新方法,加大調解力度,化解矛盾,努力提高民事案件調解率。2005年,該院各類民事案件調解率(不含撤訴案件)達41.68%,調解率名列鎮江市基層法院首位;
  四是妥善處理涉及弱勢群體案件保穩定。結合近年來開展的“司法公正樹形象”、“規范司法行為、促進司法公正”等活動,大力開展司法救助,切實維護群眾利益。制定了訴訟費用緩、減、免辦法,2005年,對符合條件的160余名當事人緩、減、免訴訟費用共計250188元。出臺了便民利民的若干規定。實行預約立案、巡回審理,方便當事人訴訟。對涉及贍養、撫育、扶養以及追索勞動報酬等案件,做到快立、快審、快執,及時保護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在促進社會和諧發展的同時,為平安建設打下良好的基礎。
      

  

   
文章出處: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陳青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