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2005年,海門法院牢固樹立司法為民的宗旨意識,進一步加大執行力度,優化執行方式,規范執行作風,提高執行效率。在“規范執行行為、促進執行公正”專項整改活動中,積極查擺問題,制定切實有效的整改措施,去年受理各類執行案件2098件、結案1828件、執行標的額7780余萬元,實現執行案件 “全年零投訴”的好成績。
  一是加強素質教育,提高執法水平。該院始終堅持周五下午理論學習的制度,強化干警司法為民的執法思想,在工作中充分體現親民、便民、利民、愛民。在政治學習的同時不忘業務知識的積累,采取集中學習或自學的方式,鉆研有關執行工作的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不斷更新知識,全面提高執行技能。
  二是執行與穩定并重,法效和社效合一。該院針對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雙方當事人的情緒比較對立的情況,首先召集雙方當事人談話,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盡量做好他們的思想工作,向被執行人宣傳有關的法律法規,力爭讓被執行人自覺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在有可能做通當事人工作的情況下,不貿然采取罰款和司法拘留等強制措施,不以拘代執、以拘促執。對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義務的,在窮盡一切執行措施后,依法果斷采取強制措施。
  三是提高執行效率,及時維護權益。該院切實履行執行110職能,在接到權利人的舉報電話后,無論工作日還是休息日均立即出警趕赴現場,用最短的時間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執行干警接到案件后,立即了解案情,安排談話,遇有臨時外出執行,及時落實其它人員談話,避免讓當事人空跑。
  四是健全監督機制,確保廉潔執法。該院在執行案件立案的同時向當事人發放執行監督卡,將監督的權利交給當事人;在案件執行中設置庭長接待日,由庭長對有疑問的當事人作出答復;案件執結后,由庭長和分管院長對一定比例的案件進行回訪,了解執行干警在公正執行、執行效率、廉潔勤政等方面的人民滿意度。同時,該院還采取多次形式,廣泛征求人大、政法委及廉政執法監督員意見,切實維護法律尊嚴,樹立法院良好形象。



      

  

   
文章出處:海門市人民法院執行局
文章作者:曹維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