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2006年1月20日上午,邳州市人民法院執行局,農民工耿進字用他那殘缺的雙手清點完 34000元現金時,已是淚流滿面,哽咽著,再也說不出一句話來。
  2004年8月30日,剛剛在仕某開辦的板材廠打工僅一個星期的農民耿進字右手被軋刨機吞入,雖經搶救治療,但食、中和無名指缺失,構成傷殘九級。仕某支付部分醫療費后其余拒付。2005年1月6日,耿進字將仕某告上法庭。一審判決后,仕某上訴,二審期間,雙方達成賠償協議,但,仕某未實際履行。耿進字遂于2005年7月21日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過程中,仕某下落不明,在對其財產進行調查時發現,仕某早于耿進字起訴之前的2004年11月18日將其經營的板材廠轉賣給李某,并辦理了公證,財產轉移一空,執行陷入僵局。家境困難、母親抱病、孩子輟學,自己因治療欠下的債務尚未還清,耿進字欲哭無淚。承辦此案的陳新華法官勸他不要灰心,并告知通訊方式,一旦發現仕某下落,將全力執行。
  2006年1月19日晚,耿進字聽說仕某回來了。望著紛紛揚揚的大雪,他抱著試試看的心理撥通了陳新華法官的電話,陳法官沒有一絲猶豫,爽快地答應盡快趕來。
  夜間執行對于已從事執行工作近20年的陳新華來說已是家常便飯。但在如此惡劣的天氣冒著大雪前往50公里以外去執行任務卻是頭一次。陳新華迅速向領導作了匯報。院長李德彬簽署了搜查令和拘傳令,并安排執行局實施科李健科長帶著法警一同前往。
  50公里路整整走了3小時,趕到仕某家中時已是深夜11點鐘。望著如同天降的執行法官,仕某穩定心神后仍已無錢為由推脫。陳新華宣布依法對其搜查,法警在仕某手包中發現一張金穗卡,但仕某仍拒不履行義務。
  面對如此“老賴”,執行法官實施拘傳繼而采取拘留措施,凌晨2點,將其送進了拘留所。
  第二天一早,陳新華法官圍繞金穗卡展開調查,到當地農業銀行復印了金穗借記卡對帳單,發現此卡余額雖然只有290元,但在2005年12月13日有144000元存入,至2006年1月8日仍有大額款項被支取。陳新華立即提審仕某,向其出示了“對帳單”,并告知將以其涉嫌構成拒不履行法院判決裁定罪移送公安機關偵查。看到確鑿的證據,仕某再也無法抵賴,要求聯系親友履行賠償款。于是,出現了本文開頭的一幕。
      

  

   
文章出處:邳州市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李 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