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江蘇省推進行政機關負責人行政訴訟出庭應訴工作現場會在海安縣召開。記者獲悉,近3年來,江蘇省已有4871件“民告官”案件實現了“官見民”,有效地化解了相應的矛盾糾紛。

 

  領導應訴 爭議化解更有效

 

  2009年9月27,蘇州市吳中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接到某小區居民舉報后,對該小區未經批準擅自設置的兩塊招牌予以拆除。當年1019日,招牌的擁有人蘇州某公司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確認城管執法行為違法,并賠償損失、賠禮道歉。在庭審中,原被告雙方各執一詞,相持不下。而在城管局副局長王華作為被告方委托代理人出庭應訴后,局面卻發生了180度的轉變,城管局方面意識到自己在執法程序上是有一定的瑕疵,并積極配合法院與原告進行協調。

 

  這是昨天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的11個“官見民”參閱案例之一。省高院院長公丕祥指出,隨著行政機關負責人行政訴訟出庭應訴工作的深入推進,全省法院一審行政案件協調撤訴率持續上升,2010年達57.59%

 

  工商局長開完庭 “回去就要整人”

 

  “從這些案例中可以看出,行政負責人出庭應訴,對于問題的解決有著直接的好處。”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助理審判員朱嶸說,以往“民告官不見官”,這讓老百姓心理不能接受的同時,也使一些行政機關負責人對于真正的問題始終處于蒙在鼓里的狀態。

 

  朱嶸告訴記者,多年前江蘇某地的工商局被人告上法庭,法院邀請工商局長出庭應訴,在聽完了庭審的過程后,這位工商局長才意識到,自己手下的工商行政執法人員,在具體的執法過程中竟然有如此多的違規行為,氣得他在離開法庭時撂下了一句話,“回去就要整人”。“這位工商局長的意思就是要整頓機關的工作作風,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朱嶸說,這也是推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的要義所在。

 

  架起官民溝通橋梁 贏得百姓稱贊

 

  而在江蘇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李如海看來,出庭應訴是架起了官民溝通的橋梁,“很多問題,只要我們和老百姓好好溝通,往往都能解決。”對于明天要出庭的案子,李如海做了詳細的了解,原告是無錫惠山區的一個農民,對公示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滿意,要求國土廳行政復議,但公示方案并不是已經實施的方案,所以按照程序不能進行行政復議,于是固執的原告將國土廳告上法庭。“像這個案件,很大程度上是老百姓對我們的工作程序不了解造成的,我相信通過我和他的當面溝通,應該可以妥善解決。”李如海自信地說。

 

  在江蘇省海安縣,2004年以來,兩任縣長、206位行政機關負責人先后出庭應訴。最近5年,該縣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達到100%。老百姓對此贊不絕口,稱“縣長出庭說明政府對老百姓的事很重視,即使輸了也服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