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北京市法院目前正加緊制訂一系列具體措施,嚴格限制法官的社交活動。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正在制訂的具體措施主要有:嚴禁法官接受當事人及其律師的請吃、請托、錢物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財務支付;嚴禁向當事人及其律師泄露合議庭評議、審判委員會討論案件的具體情況和尚未決定與宣判的裁判內容;嚴禁違反回避規定審理與本案當事人及其律師有親朋、同學、師生、同事等關系的案件;嚴禁參加由當事人及其律師組織的各種非公務性活動;嚴禁為當事人介紹律師和為律師介紹代理案件;嚴禁私自單獨會見當事人及其律師。
  下一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還將邀請人大代表、特邀監督員以及新聞記者監督法官的活動,確保將法官的社會交往限定在法定范圍內。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認為,減少一線法官與律師、當事人等社會人士的交往,是減少或杜絕法官違法、違紀的有效手段。
文章出處:轉載自《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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