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開始,江蘇省南京市棲霞區人民法院開展“法官進企業,送法解難題”活動,有針對性地為企業提供法律咨詢服務,及時有效排解法律問題,為企業發展注入了新活力,營造了良好的投資環境。

 

  棲霞區位于南京城東,區內有國家級工業園區和經濟開發區。2010年,全區共引進各類項目276個、科技型企業56家,工業固定資產投資180.2億元,實現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1579億元、地方一般預算收入33.3億元……區委書記臧正金認為,棲霞經濟能夠在后金融危機時期迅速振興,人民法院功不可沒。

 

  法治導航 新興產業不跑偏

 

  與南京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同步,南京物流業起步快、增勢猛、目標高。棲霞區距南京主城近,有倉儲、人才、交通運輸等優勢。區內物流企業達206家,是新興產業的集聚區和新的經濟增長點。

 

  “棲霞物流這一新興產業從萌生到產業化,傾注著人民法官的心血和汗水。”棲霞區工商聯主席韓根東感慨地說。

 

  司機老唐有一輛大貨車,掛靠在一家企業名下跑運輸。一次,攬得一批運往溫州貨物的活兒,與發貨人簽訂協議,并約定好裝車時發貨人先付2/3的運費,余款待合同履行完畢后付清。老唐收貨后,轉手將這單業務配載給李經理所在的物流公司。后來,貨車不慎翻落河中。發貨人據此索賠20多萬元貨損和運費,老唐認為:一是貨物價值沒有這么多;二是應向其所掛靠的企業或李經理的物流公司索賠。

 

  法院受理此案后發現兩個“不規范”:一是物流合同的主體不規范。托運單的承運人一欄填寫的是掛靠的物流企業,但簽字的卻是司機老唐;老唐將此單業務以自己的名義交付給了李經理的物流公司。二是物流合同的訂立不規范。書面協議中缺乏貨物價值和相應保值條款;缺乏承運人在何種范圍內承擔貨損的舉證責任、賠償義務的約定。

 

  最終,發貨人和實際承運人各吃“啞巴虧”,而作為中介的貨車司機卻“旱澇保收”,坐收差價。

 

  此案并非個例。2008年以前,該院涉物流業糾紛年均百起以上。棲霞法院敏銳地意識到:物流業前景誘人,但必須突破不規范服務、無序競爭兩道障礙。為此,該院組織專門力量,展開市場調研,向區委呈報了《關于我區物流業發展的調研報告》并向區政府發送司法建議。

 

  該區很快成立物流行業協會,組織、加強對物流企業從業人員的培訓,建立道路運輸服務的質量信譽考核制度以及營運駕駛員、運輸企業的安全、誠信檔案管理體系及考核公告和通報制度,努力營造行業誠信經營和優質服務的氛圍。

 

  同時,法院還邀請相關從業者旁聽庭審,或到企業巡回開庭,示范和警示其誠信服務,引導建立運輸市場信用;組織法官進企業宣講法律,引導從業者規范合同的訂立和履行,幫助完善合同格式文本,普及防范和化解風險知識。

 

  如今,該區物流業覆蓋數個經濟開發區及港口碼頭等多種交通樞紐集中地區。全區物流業經營規范,訴訟糾紛逐年下降,經濟活動有序開展,即便在全球性金融危機爆發之際,亦未受到嚴重負面影響。

 

  均衡保護 企業振興添后勁

 

  南京某中外合資公司有員工七八千人,張某是其中一位。去年6月,公司與張某的勞動合同期滿,不再續簽。張某因此索要3年來的加班費,聲稱每天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到下午5時,晚上加班2小時。公司則稱,公司實行不定時加班,張某加班時間不固定,且月薪中已含加班費;但無法舉證證明。因為公司無紙質電子考勤,而電子考勤在電腦中僅能保存6個月。

 

  依民事證據規則,用人單位承擔員工勞動時間的舉證責任。若法官如此適用法律,對公司而言無異于“殺雞取卵”。這類案件有很強的“羊群效應”,一名勞動者以起訴“投石問路”,眾多用工性質相同或相近的勞動者靜觀結果,若判決結果對其有利,則群起而效之。

 

  為此,法官綜合雙方的舉證能力等因素,根據公平、誠信原則,一方面依法合理分配公司和小張的舉證責任;另一方面從均衡保護雙方利益的角度出發,寓情于法,加大調解力度,終于使雙方握手言和,達成和解協議。

 

  該院院長時金峰欣慰地說,此舉不僅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還與不久后出臺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勞動爭議案件的司法解釋(三)》的精神相契合:勞動者主張加班費的,應當就加班事實承擔舉證責任。

 

  為進一步均衡保護勞動者和企業的合法權益,規范企業用工制度,建立“和諧企業”,棲霞區法院與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共同達成《勞動爭議糾紛裁審對接調解機制的實施意見》,成立以三家單位分管領導輪值擔任組長的領導小組;建立裁審信息共享、裁審開庭互聽、特殊案件通報和工作例會制度。共同致力于加大企業信用管理,完善企業履行勞動合同的信用記錄,建立用工誠信度的監督考評工作機制和失信懲治制度;建議企業引進多方評價機制,拓寬勞資雙方溝通渠道,尊重和重視勞動者合理訴訟的表達,不斷提高勞動者對企業的滿意度和幸福感。積極為企業勞動規章制度進行“效力體檢”,變事后糾偏為事先評估,變事后維權為事先提醒,從基礎和源頭上維護了職工和企業雙方的合法權益。

 

  “近年來,各地勞動爭議案件普遍‘井噴’,棲霞區此類訴訟糾紛卻逆勢下降,從2008年的195件降至2009年的172件,去年不到100件,今年前五個月只有22件……區法院功不可沒。”區勞動局副局長姚樹昌說。

 

  練硬本領 促支柱產業騰飛

 

  在政策扶持和消費拉動下,棲霞區混凝土行業近年來涌現出一批實力強、成長快的企業,僅加入棲霞區混凝土業商會的就有100多家。南京市場的混凝土供應,棲霞占“半壁江山”。

 

  鑒于混凝土“缺方”或拖欠貨款等易發爭議糾紛,2000428,棲霞法院在邁皋橋法庭召開混凝土企業涉訟糾紛座談會。法院領導、資深法官和混凝土企業代表面對面交流,法官們就企業反映的困難問題一一詳細解答,并從法律層面提出規范企業生產經營的意見及建議:

 

  糾紛多系人為因素所致,比如,需方壓低工程造價中標后會借口“缺方”以填補損失,甚至人為制造“缺方”糾紛,拖延付款;供方為爭取市場份額、討回欠款,對需方無原則遷就。再如,管理中的調度不當、施工條件差、延誤供應等,造成堵泵、堵管、模板爆殼、稀縫漏漿、標高不準等浪費;使用引氣外加劑在運輸、振搗過程中氣泡溢出,炸模,板澆厚度大;拌和物失水硬化,體積縮??;泵送過程的損失、攪拌車中的殘余……

 

  “沒想到,他們不僅擅用法律定紛止爭,還如此精通我們這個行業的經營管理、生產施工……”企業代表們對法官的發言贊不絕口,“這不是一次單純意義上的座談與交流,而是在金融危機余波未了時,帶著司法為民誠意、飽含對企業良性發展的期許的一次對話。”

 

  臺上三分鐘,臺下十年功。為更好地調解和審理案件,更好地服務企業、推動經濟發展,棲霞法院自2008年末開始,號召法官把學習辦案所涉專業領域知識當成一門必修課,法官們自覺深入車間礦區,向企業技術人員虛心討教,與員工師傅促膝交談,刻苦鉆研混凝土、光電等領域的知識,同時發放調查問卷,了解企業法律需求。如今,爭做專業型、復合型法官在該院蔚然成風,也涌現出一批在混凝土、物流、金融等領域里的專家。

 

  某大型工程因混凝土“缺方”拖欠巨額貨款,混凝土廠因此不按合同分批交貨,雙方久調未決,延誤了工程施工。法官接手此案,快刀斬亂麻,一下子找到了“病根”:“混凝土的實度直接影響到每立方米混凝土的重量。用試塊試模測定容重,誤差較大,不易校正;應用5立升的標準金屬容器和規定的試驗操作方法來測定。對此如有爭議,只能按國家標準執行。”

 

  爭議雙方嘆服法官的慧眼,敬重其均衡保護各方利益的公正之舉,不僅妥善解決了糾紛,還促使雙方恢復了合同的后續履行。

 

  “通過刻苦研習法律以外的相關專業知識,庭審中我們面對專家或學者,多了一分內心確信,增添了公正司法的信心和底氣。”法官邢小平自豪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