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江蘇省張家港市人民法院緊緊圍繞執法辦案第一要務,通過優化層級管理、細化流程管理、強化考核管理,初步實現了收結案的動態平衡,有效促進了均衡結案工作良性運轉。今年前三季度,該院平均結案143.49件,同比上升11.94件;案件平均審理天數38.8天,同比減少2.97天;法定正常審限內結案率93.36%,同比上升2.4個百分點;結案均衡度連續九個月保持在91%以上。

  該院積極探索完善“三化”管理模式。一是優化均衡結案層級管理。結合審判工作實際,落實相應管理責任。院領導通過定案把關、簽發文書、督辦催辦等多個監管環節,宏觀把握收結案態勢,指導全院均衡結案工作有序開展;審判管理辦公室通過加強量化管理,全面監控全院均衡結案動態,督促和提醒相關審判人員快審快結,促進收結案良性循環,推進本庭案件有序均衡辦理。二是細化均衡結案流程管理。加強對立案、分案、開庭、結案、歸檔等多個流程節點的監管,明確各個節點的工作內容、時間要求,通過各個節點之間相互銜接、相互制約,形成環環相扣、有條不紊的流程鏈條,促進收結案有序運轉;加強審限監控,完善審限動態監控機制,切實提升審判效率。三是強化均衡結案考核管理。專門出臺《均衡結案工作考核辦法》等規范性文件,明確將均衡結案考評結果作為各部門年終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作為對各業務庭長審判管理考核的重要內容;加大考評力度,堅持月通報制度,每月將各業務庭結收案比、結案均衡度、法定正常審限內結案率等指標完成情況進行全面通報,營造“爭先競位、比學趕超”的工作氛圍,有效促進全員均衡結案工作水平不斷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