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3月,江蘇省常州市新北區人民法院成立首家訴訟服務中心,獲得江蘇高院現場會肯定推廣。

 

20104月,在東臺市召開全省法院深入推進訴訟服務中心建設工作現場會,全面部署了標準化建設各項工作。其間,江蘇高院專門下發了《關于在全省法院開展訴訟服務中心建設工作的意見》,明確了訴訟服務中心的25項職能,并強調了加強訴訟引導、立案登記、訴前調解、收轉材料、提供咨詢、判后答疑、信訪接待、繁簡分流和收退訴訟費等10項重點。

 

訴訟服務中心在投入使用的當年,就實現了許多案件不出訴訟服務中心,就能在案外化解。比如,揚州法院民事案件訴前調解成功率達到創紀錄的86.89%,重點涉訴信訪案件100%息訴息訪。

 

據江蘇高院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全省建立起訴訟服務中心后,還為相關庭室在拓展訴訟服務職能上提供了便捷。如省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制定下發了《關于執行督促實施暫行辦法》,與宣傳處聯合下發了關于集中辦理公告事務的規范性意見,全省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增設“執行督促”和“公告辦理”兩項職能,同時積極探索和開展訴前鑒定、集中送達等服務試點工作。

 

此外,還會同技術處在全省法院全面開通了“12368”聲訊信息查詢系統,形成服務窗口查詢、電子觸摸屏查詢、電話聲訊查詢和江蘇法院網查詢“四位一體”的案件查詢體系;會同法庭指導辦大力推進人民法庭、鄉鎮社區訴訟服務站的建設;會同司法行政裝備管理處基本完成了無障礙指引標志設置和無障礙通道建設工作。

 

據統計,江蘇法院推廣訴訟服務中心以來,當事人通過中心聯系約見法官73421人次,接轉訴訟材料70794件,提供電話查詢86422人次,提供司法救助10571件,辦理公告事務2797件次,辦理執行督促案件11406件,接待來訪11310人次。

 

立足三個“一流”和諧司法

 

大法官點評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公丕祥:深入地推進全省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建設,是在社會轉型發展期,江蘇法院爭一流業績、創一流服務、建一流隊伍的需要。

 

應該認識到,訴訟服務中心是人民群眾表達訴訟需求、進行訴訟活動、尋求司法公正的重要場所,是人民法院問需于民、問計于民、問政于民的重要途徑。訴訟服務中心通過為當事人提供熱情周到的訴訟服務,切實方便當事人訴訟,從而讓人民群眾真正感受司法的溫暖,親身體會司法的人文關懷;通過訴前調解、立案調解,著力化解矛盾糾紛,實現“案結事了人和”,從而推動涉訴信訪的源頭治理,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通過訴前糾紛分流、訴后案件繁簡分流,促進矛盾糾紛的多元解決和司法效率的提高,從而推動人民法院審判工作的科學發展。因此,深入推進訴訟服務中心建設,對于人民法院彰顯司法的人民性、強化能動司法、優化司法資源配置、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十分重大的現實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