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蘇州市各基層人民法院根據當地實際,健全完善做好群眾工作的制度機制,引導和規范干警把心思放在抓好工作上,通過化解糾紛,把工夫下到察實情、出實招、辦實事上,不斷滿足群眾對司法的新需求新期待,提高訴訟效率、減輕當事人訟累,取得明顯的效果。

 

  常熟:把訴訟服務中心打造成化解糾紛的“樞紐”

 

  “真情服務群眾、共沐司法陽光……”今年以來,穿梭在江蘇省常熟市大街小巷的600多輛出租車的LED顯示屏上,滾動播出著常熟市人民法院的訴訟服務宣傳標語,形成了一道移動的法治風景線。

 

  2010年10月30,法院訴訟服務中心收到常熟市人大代表沈午的感謝信:“近一年來,法院派駐人員工作認真負責,為全國各地來服裝城經商進貨人員提供了大量熱情便捷的法律服務,化解了各類矛盾糾紛百余起,協助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化解了可能激化民轉刑及轉變群體性事件的案件多起。得到了全國各地來常熟服裝城經商群眾的高度贊譽,受服裝城部分經商人員與村(居)民群眾委托,特向市人民法院表示感謝……”常熟服裝城系全國最大的服裝交易市場,該地區人員流動量大、經濟交往活躍,糾紛也相對較多,為在第一時間為群眾提供訴訟服務和化解糾紛,常熟法院于20102月派出審判經驗強、群眾基礎好的法官和社會閱歷豐富、善于做群眾工作的人民陪審員常駐服裝城提供訴訟服務,接待咨詢、調處糾紛。2010年,共接待來訪265人次,化解矛盾糾紛33起,為服裝城地區增添了和諧與穩定。

 

  今年112日,在農民工工資發還現場,虞山鎮大義管理區副書記王燕感謝說:“企業主棄企出逃是令我們黨委、政府頭疼的事情,事關職工穩定、事關轄區穩定,尤其在春節前,要不能順利解決被棄企業職工工資的話,那將是極其棘手的事情,常熟法院能從群眾利益出發,從為黨委、政府解憂出發,迅速、穩妥處理農民工工資案件,真是不容易。”201098,常熟市大義傅佬大服裝廠的業主付某舉債外逃,僅農民工工資一項拖欠達數十萬元。眼看辛苦的付出將得不到回報,該廠的外來農民工情緒激動,揚言要采取上訪等過激行動。訴訟服務中心在第一時間得知此事后,馬上與法庭、轄區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啟動應急預案,一方面協助當地勞動所、司法所指導農民工申請勞動仲裁,通過法律途徑盡快固定職工合法權益;一方面啟動訴前財產保全程序,并指定財產保管人,防止財產流失,并在仲裁裁決生效的第一時間指導農民工申請立案執行。同時,啟動保全財產拍賣程序,確保工資在春節前分文不少地發到外來打工者手中,并協助法庭所在轄區虞山鎮大義管理區管理委員會化解了排在信訪首位的信訪案件,維護了一方的社會和諧與穩定。

 

  采訪中,該院院長張崢嶸表示,做好訴訟服務工作是深化三項重點工作的大事,是法院工作以群眾路線為統領的務實之策、當務之急,事關法院工作的全局。大力開展訴訟服務中心建設,完善服務職能,加大工作力度,創新工作舉措,使人民法院工作更加符合民情、體現民意、服務民生、贏得民心,把訴訟服務中心打造成化解糾紛的“樞紐”。

 

  吳中:設立巡回審判點、特約調解點、訴訟服務點

 

  江蘇省蘇州市吳中區人民法院不僅全面落實今年全省法院司法公開的任務,還深入基層大膽創新,與鄉鎮、街道等基層組織合力設立巡回審判點、特約調解點、訴訟服務點,加大陽光司法實現民主公正的力度。

 

  巡回審判點讓群眾就近訴訟

 

  近年來,吳中法院對原來“坐堂問案”方式進行革新,先后設立了15個巡回審判點,實現了每個街鎮都有人民法庭或巡回審判點,制定了開展巡回審判的操作規范。巡回審判點搬進了社區,與鄉鎮原有的司法所、調處中心合署辦公,臨時擺放審判長、原告、被告、書記員的席位卡,法官居中就座,背后是莊嚴的國徽,法庭調查和辯論就此展開。

 

  自從有了家門口的“小法院”,群眾就有機會在村、社區旁聽吳中法院安排的開庭和調解,法官甚至走進居民家中解決糾紛,在面對面的交談中解決矛盾。如今,群眾旁聽庭審遍布城鄉,每周都有一些交通、相鄰、物業糾紛等具有普遍教育意義的案件公開開庭審理,吸引著基層群眾前來旁聽,而法官所代表的國家權力具有威懾性,能達到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庭審成了生動鮮活的法律課堂。

 

  特約調解點請百姓當“法官”

 

  在轄區的農村,人們真切感受到了司法公開的現實意義。橫涇街道司法所所長周根泉告訴記者:“以前,由于人民調解協議的效力不高,全靠當事人自愿履行,一些人前腳簽了調解協議,后腳就翻臉不認賬。現在,調解可以得到法院確認,我們底氣足了。”

 

  特約調解員大多來自鄉鎮、街道、村社,熟悉當地風俗習慣和人情世故,在社群中享有一定威望,具有較強調解能力。吳中法院出臺了《關于建立法院特約人民調解工作機制的意見》、《涉訴民事糾紛特約人民調解工作細則》等規范性文件,特約人民調解機制在各鄉鎮、街道中扎下了根。2010年,該院為首批特約調解員頒發聘書,周根泉受聘,被鄉親們當成了“周法官”。周根泉擁有地方性知識,往往能動用自己的人脈關系努力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使得他和下基層的法官建立起了良好的合作關系,真正成為鄉土社會的法律人。

 

  訴訟服務點與群眾零距離

 

  吳中法院在長期司法實踐中發現,在基層老百姓觀念中,打官司畢竟不是件好事,不愿與法院打交道,很多人一見警車就避開。

 

  如何才能扭轉這種局面?吳中法院在轄區每個街道和鄉鎮都設立訴訟服務點,在第一時間把案件的有關信息反饋給各訴訟服務點,訴訟服務點公布法官駐點辦公的時間和聯系電話,接受預約咨詢、預約立案、預約開庭。

 

  在吳中經濟開發區,社區居民林大爺飽受樓上有人群租的困擾。林大爺起訴后,駐點法官小李與社區干部一起敲開群租房的門,臭味迎面而來,房中放著十幾張床,地上滿是生活垃圾和臟水。據了解,這居民租給一個公司做員工宿舍。法官與社區干部帶領糾紛雙方來到群租房現場化解糾紛。林大爺和其他居民感嘆:“都知道法官是為老百姓服務的,但沒想到,辦事這么認真、程序這么細致。”

 

  相城:速裁法庭化解大量案件不讓群眾挨“拖”

 

  面對老百姓在社會生活中遇到一些突發事件“拖不起”的情況,江蘇省蘇州市相城區人民法院組成速裁法庭和調解室,分流了大量案件。 

 

  調解貨車撞死4齡童案

 

  今年3月初,程某在小區棋牌室打麻將,4歲的兒子小宇獨自一人在附近玩耍,被司機戈某駕駛的貨車撞死。法院受理該案后,將案件分給速裁組進行審理。

 

  原定3239點開庭,但雙方的眾多親友不到8點半就來到了法院。雙方的對立情緒較為嚴重。“吵鬧解決不了任何問題,既然你們到了法院,就請你們相信我……”法官的一席話使人群冷靜下來,在征求雙方意見后,請他們各自派出代表進入法庭調解。經過詳細的法律釋明和將心比心的思想工作,程某意識到,家長監護不到位也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慢慢接受了法官的調解方案;而戈某則表示,自己愿意賠償且已經付了7萬元,只是覺得交警認定雙方對事故負同等責任,而程某一家不斷上門挑釁且所要數額太大。最后,戈某在保險公司理賠款之外又自愿一次性補償程某3萬元并當場給付,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而此時時間是1115分。

 

  30多戶業主的物業糾紛案撤訴

 

  一次,法官僅用一個半小時就化解了一起涉及30余戶的群體性物業合同糾紛。

 

  今年4月底,速裁組受理了某物業公司訴30余位業主拒交物業費的案件。調解前,法官通過電話向多位業主了解到,由于物業公司在管理方面存在疏漏,大家對小區的停車位管理、保潔、治安、相鄰關系等方面存在不滿,于是拒交物業費。而此舉又對物業公司的運營造成了不利影響,陷入了一個惡性循環。

 

  5月4,法官一次性通知所有涉訴業主和物業公司到場,經過釋法析理,雙方分清了各自的責任,明確了權利義務關系,物業負責人答應對管理工作進行整改,30余位業主也同意付清所欠的物業費,物業公司最終撤訴。公司負責人對于法官的工作效率贊嘆不已:“都說物業和業主的關系難處理,可到了法官這里就簡單了,只用了一個半小時,不單把這30余戶的問題解決了,相信通過以后的規范管理,我們與小區數千名業主可以共同營造一個和諧的社區!”

 

  98%速裁案件自動履行

 

  20105月,相城法院抽調業務精、能力強、善做群眾工作的法官和書記員各1名,今年又增配法官助理2名,對部分權利義務關系明確、事實清楚、爭議不大的簡單民事案件試行速裁審理。像小宇這樣的“道賠”案件,在原、被告及保險公司均到場的情況下,將交強險和商業險一次性解決,且付款時間定在一個月之內,肇事方和保險公司省去了再行商業理賠的環節,受害人則能在最短時間內拿到賠償款,保證達到三方滿意的社會效果。一年來,速裁組共審結“道賠”案件184件,自動履行率達98%以上,平均審理期限僅為5天多,在提高案件質量的同時,有效緩解了案多人少矛盾。

 

  該院速裁工作以調解為主要結案方式,可免去開庭、答辯、舉證等環節,通過電話、口頭通知等方式減少程序性工作,縮短了辦案時間,提高了工作效率。

 

  園區:借力“行家”調處糾紛規范行業發展

 

  江蘇省蘇州工業園區人民法院針對特定行業中的糾紛,采取委托、邀請協助調解等方式與各類行業協會形成聯合調解機制,發揮行業內部熟悉行業規則、了解從業人員心理的長處,有效化解矛盾糾紛。2009年至今,園區法院通過與房地產、物業、銀行、科學技術協會、和諧勞動關系促進會等多家行業協會建立聯合調解機制,共調處糾紛1000余件,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2009年至今,園區法院已經跟房地產、物業管理、銀行、企業人事沙龍、和諧勞動關系促進會等多家行業協會形成聯動。矛盾糾紛發生時,行業協會向法院發出預警,并形成聯合調解組,在糾紛進入訴訟之前將其化解。

 

  20095月,青劍湖畔小區640多戶業主聯名拒絕收房。原因是開發商改變了小區的景觀規劃,包括擅自建了西大門、把宣傳中的中央水系變成了小水溝、小區容積率變大等等。幾百名業主圍在售樓處,并揚言要采取上訪等過激行為。而類似的情況不止這一家,由于大部分商品房采取預售的方式,業主們只能靠著廣告圖片和宣傳資料勾畫未來家園的模樣,一旦交房時發現實際情況有出入,后悔情緒就集中爆發而易引起群體性糾紛。園區法院在收到群體性事件的預警后,立刻聯合園區房地產行業協會提前介入調解。經過多次組織協商,反復進行法律釋明,最終促使該小區640余戶業主與開發商達成和解并順利收房。

 

  由于行業協會本身起著在本行業內部服務、咨詢、溝通和協調的作用,行業協會參與調解為很多特定行業的糾紛化解提供了更“專業”的途徑。園區法院借鑒新加坡工業仲裁庭的成熟經驗,創新建立了HR人事經理調解機制。錢龍海和他的17名工友是某物流公司的駕駛員,每天在高速公路上“三班倒”就是他們的工作,24小時連軸轉,似乎不存在“加班”的概念。于是錢龍海等18人一紙訴狀將公司告上法庭。聯合和諧勞動關系促進會,園區法院找來了世界500強企業中的物流公司人事經理參加調解,詮釋了物流行業中司機工時的計算方法,促使雙方握手言和,既保障了員工的合法權益,又維護了企業穩定的經營秩序。

 

  行業協會雖然是民間組織,但是它們承擔著制定并執行行規行約的職責。因此,一旦法院與行業協會形成聯動,通過矛盾糾紛的解決不僅能發現一些具有普遍性的問題,而且有利于促進行業本身的規范和發展。20105月,園區法院在基層走訪調研時發現,轄區內拆遷小區的物業糾紛頻發,已成為困擾拆遷安置社區建設的首要問題。于是,該院會同社會矛盾調處中心和物業管理協會進行專題調研,舉辦座談會,共同制定化解矛盾對策。在法院、基層人民調解組織和行業協會的共同參與下,加大了對拆遷小區居民的調解工作,最終使小區業主和物業公司就繳納物業管理費達成一致,避免了300多件物業管理糾紛進入訴訟程序。最重要的是,通過行業協會參與調解,對物業公司進行了全面的指導,幫助物業公司進一步改善小區管理,規范各種規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