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3月,同里鎮屯村居民金某因拖欠他人借款被告上法庭,當承辦法官好不容易找到金某并向其了解情況時,始終不愿歸還欠款利息的金某竟然惱羞成怒地指責法官:“你們法官到底是人民的法官,還是原告的法官?”面對無理的質問,這位法官并沒有生氣,待對方冷靜后他義正嚴詞地回答道:“我們當然是人民的法官。我們法官既要維護原告的合法債權利益,也要保護你被告的合法權益,我們法官既是原告的法官,也是你被告的法官,如果你認為法官有違法違紀的行為,你可以向紀檢部門舉報。”說完又繼續耐心地向金某解釋涉案法律條文和利害關系。自知理虧的金某被法官的公正嚴明打動,達成調解協議后主動當場將所有欠款支付給原告。

 

“我是人民的法官”

 

這位人民法官叫嚴海明,吳江法院震澤法庭副庭長。從原來的銅鑼法庭到撤并之后的震澤法庭,嚴海明扎根基層17年,始終將為民司法作為不渝的信念,恪守在平凡的崗位上,以行動踐行著自己的人生理想。“從到法院的第一天起,我就立志要成為一個為民做主的法官。當我通過自己的工作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化解掉每一起曾經矛盾激化的糾紛時,我就倍感自豪,這種榮譽感推促我倍加努力地工作。”

 

2010年年底,一起民間借貸糾紛的卷宗到達嚴海明手中。在深入研究案情之后,他發現,當事人一紙訴狀將吳江某通訊公司告上法庭,其實醉翁之意不在酒。矛盾的源頭在當事人許女士和她的兩個繼女為爭奪已故丈夫生前在吳江某通訊公司的集資款所引發的分家析產糾紛。如果依照事實根據依法判案當然可以快速地結案,但是卻無法真正解決當事人之間的糾紛。為徹底化解矛盾,解決核心問題,嚴海明大膽提出將該案調解范圍擴大的想法,把自己承辦的借貸糾紛以及三原告此前在浙江省某基層法院的分家析產糾紛一并調解。可想而知,接下來的調解過程是異常艱難的,原告方內部的家庭矛盾升級和被告方的消極對待使調解一度陷入僵局。為了找準調解切入口,嚴海明主動聯系主審原告方間分家析產糾紛的浙江法官,并多次與三原告及被告進行協商溝通。法官的真誠打動了雙方當事人,一起因家庭內部矛盾波及他人、跨越兩省法院的民間借貸糾紛在歷經兩年波折后終于成功化解。“以法為綱,嘔心瀝血秉公辦案;以情為重,于霧深處救民為上”,這是當事人對嚴海明發自內心的贊揚。

 

“我是農民的兒子”

 

作為清貧農民的兒子,嚴海明深深地體悟著生活的艱辛與不易。他清楚,再小的標的對于普通勞動人民來說也大如天,也是血汗的積攢。每一次,當事人僵持于幾百元錢遲遲不肯簽下調解協議,眼看此前所有的努力即將付諸東流,嚴海明卻從來不慍不惱,寧可讓調解工作從零開始,也不愿草草了結一起案件,讓任何一方當事人有絲毫不情不愿。長期的基層工作經驗讓嚴海明總結出了一套調解心得——“五心法則”,即說服教育有耐心、平息矛盾有恒心、排憂解難有誠心、評判是非有公心、待人接物有愛心。正是因為他公正無私的作風和出色穩扎的調解本領化解了眾多疑難復雜的糾紛,贏得了當地老百姓的口碑。不少外地當事人甚至慕名前來,專程找嚴海明調解,他們說:“嚴法官辦案我們服帖!”一些當事人即便是在案結事了之后,也時不時會到法庭找嚴法官說說家長里短,用他們的話說:“嚴法官就是我們的‘老娘舅’ 。”而嚴海明總是耐心地傾聽著每一位來訪者的訴說,盡全力為他們排憂解難。在他承辦的2000余件民事案件中,沒有一件因為工作失誤導致矛盾激化,他以自己的真心、誠心和公心對待每一位當事人,用無私的奉獻換取老百姓無價的信任。

 

“要對得起良心”

 

“憑良心辦案”,這是嚴海明對法庭年輕干警說得最多的一句話,而他自己則時時刻刻以行動為表率。工作中他幫帶青年干警,毫無保留地傳授調解、辦案經驗;裁判文書中再細微的錯誤總也逃不過他的火眼金睛。法庭工作的17年里,他沒有因為個人私事請過一天假,兒子出生因醫生失誤導致大腿骨折也沒能讓他丟下工作。他曾多次被評為吳江市優秀公務員,2005年又被評為蘇州市法院系統先進個人并記個人三等功,2008年再被評為吳江市生產工作先進者。他所在的震澤法庭也多次受到上級法院表彰,20091月被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授予“廉潔司法先進集體”稱號,榮立蘇州市法院系統集體三等功,2010年被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授予“優秀人民法庭”和“全省涉訴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先進集體”稱號。當記者向他歷數這些榮譽時,他只是淡淡地說:“我只是做了對得起這身制服,對得起頭頂法徽,也對得起自己良心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