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微杜漸、飆風起于青萍之末,讓社會穩定在源頭。自2009年以來,江蘇省鎮江市新區人民法院參與了黨工委100多起重大決策和重大事項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和防控,解決群眾反映的民生訴求問題341件,協助相關部門解決群眾實際困難238件。經過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項目,新區群眾支持率上升,沒有一項在實施后引發規模性群體性事件,較好地從源頭上減少了社會矛盾的產生。

 

  變盲目性為預見性 司法參與社會管理

 

  不久前,鎮江新區出臺了《關于建立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的意見》,當地經濟發展、城市建設、機構人事中等舉凡與社會民生有關,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的項目或行政工作,在實施前都必須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新區法院積極參與了意見的制定和評估工作的開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支持。

 

  據了解,鎮江新區下轄丁卯、大港兩個街道和丁崗鎮、大路鎮、姚橋鎮3個農業鎮,農村人口占80%以上,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任務艱巨。鎮江新區黨工委決定啟動萬頃良田建設工程并獲省國土資源廳批準,成為全省“萬頃良田建設工程”試點地區。由于該工程涉及3個鎮84個自然村2.2萬余人5.59萬畝的征地、拆遷、農田整治、承包地的流轉及安置小區建設,整個前期工作中各種問題錯綜復雜。鎮江新區法院在萬頃良田工程風險評估中,針對5.59萬畝土地的重新確權,及時提出司法建議,建議政府部門按照《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以及相關司法解釋,明確發證主體,嚴格發證程序。目前,相關土地重新確權工作已基本完成,為工程的全面實施打下良好的基礎。

 

  在信訪工作方面,法院提前介入,對社會矛盾的排查,法院也同樣“提前”,及時掌握社會矛盾信息并歸類分析。“這樣做,一方面可以配合政府解決矛盾,另一方面若是矛盾到了法院,我們也能提前了解情況,有助于矛盾的解決”,院長高國華等人對此深有體會。他補充說,有了這兩個“提前”,法院原有的假日法庭、上門開庭、敬老院開庭、監管場所的開庭、病床前開庭等創新辦案形式也更加有的放矢,化解矛盾的效果也更好。

 

  對此,院長高國華解釋說,當前,我國正處于經濟和社會高速發展的轉型期,各種新的社會矛盾與糾紛不斷發生,法律的制定速度跟不上新的社會矛盾的涌現速度,這就需要人民法院依據法律的精神處理好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系。該院以“倒逼”邏輯、能動態度進行社會風險評估,變政策制定時社會矛盾產生的盲目性為預見性,贏得了地方黨委政府的高度評價與充分信任。

 

  鎮江市副市長、新區黨工委書記李小平認為:“鎮江新區法院在參與社會管理中,創新舉措,讓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先行,將社會穩定風險防范與控制的關口前移,很好地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了社會矛盾,在社會管理中大有作為。”

 

  變指令性為民主性  司法參與社會管理

 

  鎮江新區法院參與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充分汲取民意,其最大特色是變指令性為民主性,是“自下而上”的創新機制。

 

  近年來,該院在轄區3個鄉鎮和2個街道、100多家企業設立了165個民意溝通聯系點。要求全體法官加強與民意溝通聯系點互動,到聯系點接待群眾、走訪基層干部、企業主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法院干警先后走訪鎮、村、企業、學校、工廠等聯系點近700人次,以問卷形式征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主黨派和基層群眾意見2000余人次,700余條民意通過各種方式匯集到鎮江新區法院。其中,涉及農村土地承包、土地流轉、農村陋俗等問題的300余條;涉及企業改制、企業生產經營等方面的問題231條;涉及征地拆遷方面的問題224條;涉及法院的意見和建議53條。新區法院對這些信息、意見和建議加以梳理、分析研究,參與到黨委、政府的重大政策、重要事項等決策中去,使決策準確地把握了群眾的新要求、新期待,確保黨委政府各項決策以及司法工作能夠順應民求、體現民意。

 

  由于社會風險評估時民意參與到位,該院協助當地政府平穩順暢地開展了關閉非法小煤窯、運輸碼頭、采石場和閑置土地回收等一系列工作,較為穩妥地解決了其中的職工安置、環境保護等問題,在確保有關政府職能部門依法行使行政執法權的同時,保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有效維護了社會穩定,預防化解了社會矛盾,取得了良好的社會反響。

 

  隨著當地農村產業結構的調整,農村集體經濟搞活,農民對土地價值的認識不斷提高,相應地關于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和土地流轉糾紛等逐年遞增,成為地方黨政領導的一大困惑。鎮江新區法院積極為地方黨委政府民主施政提供司法支持,他們結合轄區農村糾紛發生情況,認真撰寫了《農村土地承包糾紛增多的原因及對策》,從維護農民土地權益角度詳細闡明了對策,成為依法行政的好幫手,得到了當地黨委、政府的充分肯定。

 

  鎮江新區人大工委副主任戴榮林說:“鎮江新區法院在社會風險評估中,以社會穩定為目標,積極與民意聯系點互動,廣泛收集并結合民意,準確把握法律精神,認真從法治角度提出建議,從而使黨委政府的重大決策從指令性變民主性。”

 

  變無序性為有序性  司法參與社會管理

 

  著眼于社會矛盾化解機制的創新,整合全院資源,化各自為戰為全程協同防控,整合社會資源,化獨力防控為各方聯動,使社會秩序從無序性變有序性,是鎮江新區法院風險評估的又一特色。

 

  在該院的積極推動下,當地形成了以政法委為領導,相關部門共同參與的案件社會穩定風險防控網絡,共同化解案件社會穩定風險。去年“國慶”后,新區法院與市公安局新區分局共建的“庭所聯動工作站”掛牌儀式在新區大港街道舉行。至此,新區法院充分利用公安治安網點眾多的優勢,在全區設立了5個工作站、65個工作點。新區政法委書記王祥義認為,化解基層矛盾以往只有“公調對接”、“訴調對接”等縱向聯動機制,而執法部門間的橫向配合較少。該院將“合縱”與“連橫”有機結合,成為解決基層矛盾的一劑良藥。近日,記者赴鎮江探訪該院“矛盾化解系統工作法”的司法實踐。

 

  事實上,所謂“縱橫法”,僅是新區法院化解矛盾糾紛總體系中的一環。從2007年建院起,該院即開始探索并試行一些創新做法。經過反復評估、驗證,至今年年初,該院已形成一套“矛盾化解系統工作法”,利用成熟的運行機制,調動院內外所有法律資源和社會資源,有計劃、分步驟地應對復雜多變的矛盾糾紛,并最終將矛盾化解,實現完全意義上的案結事了,當事人服判息訴或服調息訴。20103月,鎮江江奎集團有限公司宣布破產后,先后有20余起職工到省集體上訪1800人次。該院受理后,迅即啟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防范機制,及時對該案進行風險評估,并形成風險評估報告及建議,得到了鎮江市委、市政府和鎮江市中院的重視與采納,使破產穩步推進,直至案件結束,均未再發生職工過激行為。

 

  此外,該院還建立了案件社會穩定風險評估防范機制,從立案環節開始,直至案件審理、執行完畢,所有環節的承辦人隨時排查、收集可能導致社會不穩定事件的因素,分別制定相應的防控措施,并將防控措施及落實情況隨卷宗材料流轉,社會穩定風險隱患以層層分解的方式得以化解。

 

  社會管理風險評估先行使新區法院轄區內進京上訪量逐年下降,涉訴信訪大幅減少,行政訴訟總量減少,社會治安明顯好轉,鎮江新區綜治平安成功創建六連冠。為此,新區法院被省高院表彰為信訪先進集體;被鎮江市委、市政府評為維穩有功單位、跨越發展有功單位;連續四年被新區表彰為先進集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