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省高級法院召開了全省法院破產案件審判工作經驗總結交流電視電話會議,總結交流企業破產法實施以來以及應對宏觀經濟形勢變化期間全省法院企業破產案件審判工作經驗,就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企業破產案件審判工作進行部署。省高院黨組書記、院長公丕祥作了重要講話。省高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周繼業主持會議。

  公丕祥在講話中全面回顧了《企業破產法》實施以來全省各級法院依法審理破產案件的基本情況,充分肯定了全省法院破產案件審判工作取得的成績,明確要求全省各級法院要圍繞保障轉型升級與社會管理創新工程,依法受理破產案件、維護社會穩定、優先保障民生。

  公丕祥強調,要實現破產案件審判工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高度統一,必須做到“七個堅持”,即:堅持嚴格依法受理原則;堅持維護社會穩定原則;堅持優先保障民生原則;堅持貫徹司法公開原則;堅持利益均衡維護原則;堅持統籌破產進程原則;堅持多種程序并重原則,拯救經營出現困難但有再生希望的企業,在今后要繼續堅持這一做法。

  周繼業在總結講話中要求,各級法院一方面要牢固樹立服務大局意識,克服畏難情緒,依法受理和審理好企業破產案件,切實擔負起司法職責。另一方面,要對破產案件審判工作任務的復雜性有更加足夠的估計,加強對當地經濟發展形勢和企業狀態的研判,把握好破產案件受理時機,對各種消極因素、可能發生的不良影響、維穩風險進行充分評估,努力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高度統一。要提高群眾工作能力,用群眾接受的方式方法,妥善化解破產案件中的各種糾紛沖突,做到審結一起破產案件,化解一批社會矛盾,讓人民群眾理解和信服人民法院的破產案件審判工作。

  常州、南京、無錫、南通四個中院和蘇州吳中區法院介紹了破產案件審判工作中的成功經驗與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