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上午,江蘇省新沂市人民法院審理了原告李某與被告張某土地承包糾紛一案,經過陪審員耐心細致地調解,雙方終于化干戈為玉帛,達成一致協議。這是該院進入5月份以來實施工作重心下移,積極服務“三農”,人民陪審員參與所審理的第9起案件。

  該院對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集體土地征用和農用生產資料質量索賠等涉農案件,開通“快速通道”,推行電話、手機短信預約上門立案、上門開庭、上門調解等舉措,積極找準當事人矛盾的起因和癥結,疏導怨氣,鈍化矛盾。同時,邀請當事人親屬、司法聯絡員、人民調解員、人民陪審員參與調解,形成調解聯動機制,多管齊下,盡力修復鄰里關系、家庭關系,努力提高調解結案率,為農民三夏生產提供高效便捷的特色服務。

  今年5月份以來,該院人民陪審員共參與審結案件27件,調解結案25件,解答群眾法律咨詢服務180余人次,為弱勢群體緩、減、免訴訟費3.7萬元,有力地促進了農村生產,維護了農村社會的穩定與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