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這是人民法院向黨和人民做出的莊嚴承諾。兩年多來,各級人民法院向執行難全面宣戰,千千萬萬法院執行人員,夜以繼日奮戰在一線,或埋頭苦干、默默奉獻,或激流勇進、改革創新,涌現出一大批執行先鋒人物,在平凡的工作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業績。

今天,本報開設“攻堅基本解決執行難·先鋒人物”專欄,全面反映執行人員盡職盡責履職、身體力行為民司法、守護社會公平正義的生動實踐。

 5名法官,一年7500余件新收案件,基本解決執行難,能完成嗎?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沈如用行動給出答案。

 3年,組織凌晨執行40次,拘傳326人;

 3年,實施搜查197次,罰款122.2萬元;

 3年,騰退房屋121套,執行到位金額超過129億元……

 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向執行難宣戰,承諾“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時任蘇州工業園區人民法院執行庭庭長的沈如壓力空前。

 “園區法院執行案件量成倍增長,不增加人數的情況下,即使24小時連軸轉也難以消化。”沈如坦言,當時幾乎所有人都認為這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擺在沈如面前的只有一條路——改革。

 “奉法于心而誠信于行是我們的目標,人民的獲得感是我們的追求,破解執行難我們始終在路上。”3年來,在沈如帶領下園區法院對執行流程、執行模式、隊伍管理進行了大刀闊斧的改革,通過“流程再造、機制重構、隊伍重組”,探索出一條基本解決執行難的“園區路徑”。

破局

 

 2004年,剛到園區法院時的情景沈如歷歷在目,當時園區遠沒有現在這樣“高大上”,很多地方仍是農村,條件很艱苦,裝備也不到位。

 “記得04年、05年時,經常要奔走于各種鄉村小道、田間地頭、河道湖浜,很多地方汽車進不去,大家只能步行,一個案件辦下來,真是既要磨破嘴皮,又要磨破腳皮。碰到不好對付的當事人,我們要及時判斷形勢,一看不妙只能及時撤退。”沈如回憶說。

 也正是年輕時候的磨礪讓他萌發了一個想法:如果有一天,執行工作能夠實現團隊作戰,而不是讓一審一書“單槍匹馬”,該有多好。

 從最初破舊的3層“小炮樓”,到如今8層上萬平方米的現代化辦公大樓,園區法院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當記者走進園區法院執行庭,一幅執行指揮中心實體化運行流程圖首先映入眼簾。

 與以往“一人一案一包到底”的流程不同,流程圖以執行團隊為核心,實施團隊和執行指揮中心之間頻繁的指令和信息互換勾勒出一幅全新的執行流程,沈如當初的愿景已經成為現實。

 “打破舊制,進行流程改造的初衷是突破案多人少的瓶頸。如果固守老的流程,不僅法官無法同時推進幾百個案件的查控實施,在審判管理上也無法把握各個案件的節點,更增添了權力尋租的風險。”2014年,沈如上任工業園區法院執行庭庭長,第一件事就是改革。

 事實上,還是執行法官時,改革的種子就已經在沈如心中萌生:“以前法官不僅要決策,還要將更多精力投放在諸多審判輔助事務上,類似文書送達的程序性工作,與法律關系不大,卻牽扯法官大量精力。”

 為全面提高執行效率,沈如決定在執行指揮中心建立財產保全、網絡查控、現場查控、調查送達、快速反應、終本案件管理、財產處分小組7個工作單元,以統一信息管理、統一指揮調度、統一規范管理為三大核心任務,集約化實施各類輔助性事務,服務執行實施團隊。

 “執行指揮中心固化流程操作步驟,形成程序化的辦案流程。對每個流程節點制定詳盡的操作規范,細化責任分工,實現了每個節點有章可循,每項實施有據可依。”在沈如看來,標準化流程,從源頭上減少了權力尋租的空間,也杜絕了亂執行、選擇性執行、消極執行行為。

 執行流程的改造使執行效率大幅提升,以2016-2017年為例,園區法院新收案件增長88.9%,但執結案件增長107.7%,執行指揮中心“最強大腦”和執行實施“最強”團隊的有機結合使“不可能完成的任務”成為了現實。

壓力

 

 召集討論疑難復雜案件;研究制定2019年考核方案;參加資源修復執行座談會……2月22日上午8時,沈如來到辦公室,打開電腦開始梳理一天的工作計劃,每項工作具體到分鐘。

 “每天的工作太多,尤其是執行法官,這些文書還等著簽發、送達,都有時限要求。”在沈如案頭上,十幾份材料按輕重緩急擺得整整齊齊,這是他多年來養成的習慣。

 “初到園區法院,我被分在執行庭,當時庭里就3名法官。那時我年紀最輕,辦案經驗很少,社會閱歷也不豐富,面對比自己狡猾得多的當事人,確實壓力很大,很多時候只能強作鎮定,但內心卻是忐忑不已。”沈如還記得最初幾個月,連續兩次被當事人騙,很是懊惱自責。

  “為打開工作局面,領導帶著我一起外出執行,查封了兩家被執行單位的辦公場所,臨場果斷應對當事人和代理人的無理要求,并最終妥善處理結案。”沈如說,這次經歷對他工作風格的形成有一定影響。

 2017年2月7日,發生的一件事,讓大家對沈如有了更深了解。

 上午10時,園區法院執行庭接到申請執行人郭某的電話,稱失蹤已久的季某的小轎車出現在園區玲瓏灣小區,執行干警立刻帶上相關材料、工作證和執法記錄儀前往。

 10分鐘后,法院干警趕到現場,小區物業蘇南萬科物業公司的工作人員以車主季某不在場為由,不對扣押車輛放行,在執行干警出示證件和相關材料后,物業人員仍拒絕配合。雙方一度僵持,原本1小時之內可以結束的強制執行,就這樣被“卡住”了。

 “進小區難是執行難的一個縮影。近年來,法院進小區送達、執行動輒受阻。法官在執行過程中,代表的不是個人而是法律。當一切手段窮盡的時候,必須通過執行強制性維護法律的底線和尊嚴。”沈如說,正是這種信念讓他在疑難案件執行中頂住壓力、敢于拍板。

 最終,園區法院決定,對物業公司無理阻礙執行的行為,處以罰款30萬元。事后,有很多人問沈如,作出處罰決定的時候有沒有壓力?

 “沒有壓力。”沈如笑答,“從接到舉報電話開始,文書的制作到團隊出警,從法官現場的釋法到送達罰款決定,嚴格按照標準化流程進行,規范就是我們最大的底氣。”

 在蘇南萬科物業被處罰的整個事件的處置過程中,他頂住壓力、有理有據、應對從容,彰顯了司法權威。

擔當

 

 2月20日的姑蘇城陰雨綿綿、寒氣襲人,19時15分,隨著一聲令下,中級人民法院的大院里49輛警車、120名執行干警兵分多路,迅速奔赴執行現場。

 凌晨1點,沈如拖著疲憊的身體回家時,家人早已睡去。過去一年,幾乎全年無休,早出晚歸已成常態。

 生活中的沈如和藹、內斂,甚至有些靦腆。工作時卻判若兩人,嚴謹、果敢、有擔當:“春節剛過,我們調度全市10家基層法院,統一開展涉民生案件專項執行行動,對244件涉民生案件被執行人進行集中拘傳、搜查,對失信被執行人形成強大的執行威懾,強制其履行債務。”

 執行工作并不可能完全按照預設的標準化流程來推進,也不可能僅僅通過一些信息化的手段來執結所有案件,很多情況下,仍需法官來直面當事人,采取強制措施,執行法律。

 40次凌晨行動,他沒有一次缺席;每次集中清場他或親自帶隊,或坐鎮指揮;24小時執行110值班,他沖鋒在前。凌晨執行、集中清場、執行110已經成為蘇州法院執行常態化機制的三項品牌。

 “雖然每一次行動都很艱苦,但我始終相信每一次努力都能改變和推進一些東西。”成績單不斷被刷新,但沈如并不滿足,“我們是改革的實踐者,更是改革的受益者,構建基本解決執行難長效機制,我們還可以做更多。”

 基本解決執行難告一段落,沈如調任蘇州市中院執行局副局長后迎來新的挑戰:加強兩級法院執行人員、執行案件、執行裝備的統一管理、統一指揮、統一協調,真正實現執行工作全市一盤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