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地處蘇中,東臨黃海,形如長三角經濟圈北翼一把開啟財富之門的“金鑰匙”,是學界確認的江海文明起源,歷史形成的沿海交通樞紐。

 

在這里,活躍著一支勇爭一流的司法隊伍——自2007年海安縣法院被最高法院表彰為“全國優秀法院”后,又連續被省高院榮記集體一等功、集體二等功,表彰為“信息化工作先進集體”;涌現了張賢儒、沈巧林、徐寶生、孫翠燕等一大批全國法院系統先進典型。

 

在新的征途中,怎樣發展和創造新的輝煌?海安縣法院黨組不負眾望,院長王平這樣告訴記者,他們將群眾觀念和群眾感情作為改進法院工作原動力,創造了一項項凝聚海安法院人智慧的便民、利民措施,激發起法官親近百姓、惠及百姓、尊重百姓、維護百姓權益的愛民之心,贏得了地方政府和人民群眾的認同和好評!

 

片區有法官,小事不出村

 

2010915日下午,海安法院墩頭法庭庭長高杰辦公室電話突然響起:“喂,請問是高杰庭長嗎?我這兒是南莫鎮青墩村,這里的村民比較多,你還是快點來一下吧……”

 

掛斷電話后,高杰迅速趕至現場。原來,該村經濟合作社與招商引資過來的蘑菇種植園因土地租金連續6個月未給付的問題引發爭議,而所涉的44戶農民因沒有獲得土地收益就聚集到村里討要說法。經過做調解工作,片區法官在短短1個小時內將該起群體性糾紛妥善平息。

 

海安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焦廣琪告訴記者:“片區法官工作是一項惠民生、重民權、暖民心的創新舉措,體現了司法理念的創新、審判工作的創新、群眾工作的創新、社會管理的創新以及隊伍建設的創新。”正是這樣,自2009年始,海安法院全面試行片區法官制度,將轄區劃分為若干片,將法官全部配屬至231個行政村,固定每月首個周六為“片區法官進村日”和“村矛盾糾紛集中化解日”。規定撫育、扶養、贍養、繼承、相鄰權、土地承包經營權等糾紛,除不適宜現場庭審的以外,一律實行開庭、調解、調查三進村,讓百姓家門口的事情就在家門口解決。

 

同時,以片區法官進村居現場推進會的形式,在全縣各村(社區)實現“三個一”布局,即一塊片區法官公示牌、一處片區法官專欄和一個片區法官信箱,確保基層群眾遇到糾紛“見得到人,聯系得通,辦得了事”。

 

截至目前,海安法院片區法官成功化解糾紛3196起,進村開庭、調解2088人次。

 

獨立調解制,訴訟更高效

 

在王平的辦公室里,記者看到一份文件——《海安法院獨立調解法官制度》,他饒有興致地向記者介紹起獨立調解法官的職責、考核等規定。據了解,這是全國基層法院首次專門出臺制度賦予法官獨立調解職能的一項創新。

 

2010年初,海安法院建立融訴前調解、訴調對接、行業調解與司法確認于一體的獨立調解中心,抽調調解經驗豐富、群眾威信高、業務能力強的法官專事訴前調解;所有調解達成協議的,當場制作調解書,不予收取任何費用。并建立協助調解人員數據庫,與大調解中心共同建立衛生、工會、婦聯、建工、拆遷、工商聯等10個專業部門窗口輪值制度,最大限度利用各種社會力量將糾紛化解在訴訟之外。

 

這是一件在當地頗有影響的86名農民工追索勞動報酬糾紛在獨立調解法官的協調下得以化解的案件。去年臘月23晚,20多名農民工相繼來到海安法院稱要起訴。經了解,某建材公司欠有86名農民工工資,這20多人僅是其中的一部分。年關歲底,工資還未發放,心急如焚的農民工準備集體上訪。海安法院獨立調解中心法官耐心接待了這批農民工兄弟,并立即與當地鎮政府以及建材公司董事長徐某取得聯系。經獨立調解法官做思想工作,使得86名農民工最終與建材公司最終協商達成約期還款方案。農民兄弟們說:“不用花錢打贏了官司,真方便!”

 

法官工作室,維權少彎路

 

“法官在交警中隊幫助我們解決問題,我們可以憑著協議直接申請強制執行,少走了很多彎路,也少花了錢,法院的這種做法,好!”,望長江在與記者交談時翹起拇指,一臉興奮。

 

去年11月份望長江在海安城東路發生一起交通事故,采訪時剛在縣城交警中隊駐隊法官的主持下與肇事者達成調解協議,對方當事人同意在超出交強險限額范圍賠償其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等損失合計10678.28元。

 

2010年以來,海安法院先后在縣大調解中心、縣城交警中隊、縣拆遷指揮部開設法官工作室,專門負責處理類案糾紛的調解、速裁及司法確認工作。2011年,海安法院積極參與和促進社會管理創新,先后在縣行政服務中心、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等行政行為集中場所設立法官(對接)工作室,在當好行政相對人與行政機關之間的聯系員、參謀員、宣傳調研員的同時,將協議離婚中有關財產分割、子女撫育的內容全面引入司法確認,雙方今后引發爭議可直接憑司法確認決定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此舉有效減輕了當事人的過程訴累。通過行政服務平臺與司法訴前規范平臺的無縫對接,實現法院、行政機關、行政相對人的良性互動,打造第一時間、第一空間化解官民矛盾的前沿陣地。

 

截至今年6月,海安法院駐縣城交警中隊專職法官成功調解案件570件,出具司法確認書23份。駐婚姻登記處對接工作室專職法官自今年4月辦公以來,指導當事人簽訂、變更或補充相關離婚協議40余例,出具司法確認書8份;據悉,這一做法目前為全國首創。

 

全院一盤棋,工作人人做

 

為什么海安法院的工作這樣有起色?緣自群眾工作人人做。在這里,上至一把手院長,下至審判部門、綜合后勤部門人人都有基層聯系點,都把群眾工作作為自己工作的責任田。

 

“你們反映的問題,我都記下來了,回去后會盡快給答復!”王平在筆記本上密密麻麻寫滿了字。乍一聽,以為王平在接待來訪者。仔細一看,這是2010121516日兩天,王平帶著院紀檢組長等一連跑了8家律師事務所。“院長親自到律所,傾聽律師對法官的原生態意見,是實實在在想改進工作,我們很感動!”走訪時很多律師情不自禁地這樣說道。

 

201167日下午,海安法院副院長章智敏率少年法庭的法官們到未成年犯家中走訪,了解他們在緩、管期間的表現以及思想、工作、生活情況,并給家庭經濟困難的符某、梅某、徐某三名未成年犯家中送來了食用油等生活必需品。

 

孫翠燕是海安縣法院曲塘法庭副庭長,今年春節過后的一次片區法官例行走訪中,她得知孫莊村有一年近七旬的老太在老伴病故后獨自一人生活。現老太的住房年久失修,已是明顯危房。但其兩個兒子卻以種種理由推卸責任,不盡贍養義務,當地基層組織多次協調未果,無奈之下求助孫翠燕法官幫助解決問題。

 

通過聽取意見,孫翠燕法官了解到雙方的根本癥結是老太屋后的茅坑正對著她大兒子家大門。按當地風俗,茅坑對著門不吉利。事有湊巧,大兒子家近年來一直不太平。孫翠燕意識到當地的說法盡管不科學,卻是可以被理解的“民俗”,只有把這個問題妥善解決,這起贍養糾紛才能真正“長治久安”。

思路確定后,孫翠燕法官與鎮、村調解干部先后5次到當地做工作,讓雙方當事人換位思考,終于將雙方當事人打動。老太主動將原茅坑填平,另擇地重建。兩兒子各為老人建成了一間新房。七旬老太能夠喜住新房,家庭和睦星火再次點燃,當地干群一致叫好。

在海安法院,不僅僅審判業務庭的法官走近百姓、善做群眾工作,活躍在綜合行政部門的法官們也經常深入田間地頭、車間廠房,幫助遇到矛盾糾紛正處煩惱之中的當事人化解隔閡。

 

627日下午,在網絡管理中心忙碌著的王永進法官突然收到一條短信:“我的60噸掛貨車在白甸鎮某木業廠被綁架了,請片區法官幫忙。”趕至現場一了解,原來從事貨物運輸的盧某拉貨到白甸鎮某木業公司,廠長怠于卸貨,雙方發生口角后動了手,導致徐某左手發生骨裂。為獲得賠償,徐某就將盧某的貨車扣留在廠內。王永進法官了解情況后,耐心細致做了協調,直到晚上8點,徐某最終答應放行盧某的掛貨車,雙方的損失也得到妥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