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參與社會管理創新重點在基層,沭陽法院每個人民法庭探索出的符合自身特色的基層社會管理創新路子,值得借鑒。”今年6月,省高院公丕祥院長在沭陽法院視察時,對該院積極參與農村社會管理創新的做法給予充分肯定。

 

今年以來,沭陽法院狠抓基層,夯實基礎,找準基層法院參與農村社會管理創新的切入點、結合點,形成人民法庭各具特色的鄉村司法服務平臺,源頭化解了大量矛盾糾紛。上半年,該院6個農村人民法庭共收案3895件,同比下降3.9%,首次出現負增長,民案調撤率平均達71.4%,同比上升10.5%,無訟村居覆蓋全縣農村80%以上。

 

“三點式”工作法

 

沭陽系184萬人口農業大縣,人多糾紛多,訴訟案件連年逾萬件,法院案多人少矛盾非常突出。沭陽法院廟頭法庭下轄6個鄉鎮30多萬人,而法官僅有4名,審判員方捷去年結案911件,雖是全省“辦案狀元”,但案子仍然辦不完。

 

“靠加人加班加點辦案不是根本辦法,超前服務、源頭治理,被動變主動、‘加法’變‘減法’”才有出路。”據沭陽法院院長李其蘇介紹,今年以來,廟頭法庭創設“三點式”基層群眾工作法,設立“流動司法服務點”,在各鄉鎮集市擺攤設點流動服務,進行宣傳法制,提供法律咨詢,預防矛盾糾紛;建立“固定掛鉤聯系點”,法官到掛鉤鄉鎮駐點辦公,定期召開鄉鎮政法委員、司法所長、人民調解員聯席會議,排查矛盾糾紛;建立“涉農巡回審判點”,在轄區6個鄉鎮147個行政村設立標準化巡回審判點,通過預約立案、送法上門、假日法庭等開辟“涉農案件綠色通道”,化解矛盾糾紛。

 

“三點式”工作法整合了資源,強化了服務,滿足了基層組織和人民群眾的新需求。今年以來,廟頭法庭涉農案件呈現“三降三升”,即受案數、辦案周期和涉訴信訪顯著下降,調撤率、執結率和服判率大幅提升,該庭先后被評為全省“最佳人民法庭”、“訴調對接先進集體”,法官黃海軍、方捷分獲“江蘇十佳法官”和“全省優秀法官”榮譽稱號。

 

“三三制”調解網

 

“三年糾紛一朝結,公正辦案好法官”。今年5月,沭陽縣悅來鎮楊士舉老大爺給耿圩法庭庭長徐品送來一面錦旗,感謝法官辦案公正。

 

200810月,楊大爺騎電動車帶孫子放學回家道上,被村民郭某駕駛摩托車撞到,孫子右腿骨折,花醫療費4300余元。派出所出警后,移送當地交警中隊處理,因系非道路事故,交警不予認定交通事故責任,法庭也因此無法立案審理,此案一拖就是三年。

 

根據轄區交通事故增多、非道路事故處理難度大的新動向,沭陽法院耿圩法庭積極與轄區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隊共建 “三級”聯調聯動網絡。三級聯席。該庭定期召開庭、所、隊聯席會議,相互交流學習工作經驗,共同研判轄區交通事故糾紛新問題、新動向,排查事故隱患,評估矛盾風險,共商對策建議,制定實施了《非道路事故處理辦法》;三級聯防。建立三級常態的交通信息咨詢及事故通報制度,暢通信息渠道,實現信息共享,構建公安110、急救120、執行110“三位一體”應急機制,確保交通事故發生后第一時間和執行案件舉報第一現場出警聯動處置;三級聯調。依托人民法庭巡回審判點、派出所人民調解室和交警事故調解中心平臺,充分發揮各自調解資源優勢,建立起事前、事中、事后多主體、多形式、全過程、全覆蓋的聯調聯動網絡,形成合力,共同將交通事故糾紛解決在基層,化解在源頭。

 

在“三級”聯調聯動下,楊大爺孫子的全部醫療費很快有了著落:機動車駕駛員郭某依法支付非機動車方損失10%,余款由楊大爺孫子就讀的學校從學生人身保險金中賠付。今年上半年,耿圩法庭訴前化解交通事故糾紛73件,成功率達85%以上,辦結案件27件,同比下降20.7%,調解率92.3%,同比上升36.2%,辦案周期僅為13.4天,結收案比率、執行標的到位率和服判息訴率均為100%

 

“三室一村”服務平臺

 

三夏季節,蘇北平原一派豐收景象。

 

沭陽縣華沖鎮官溝村溝西村民小組的麥田里,村干部帶著駐村法官、警官正在現場調處一起“麥收風波”。

 

原來,溝西小組村民朱衛民和周小春兩家麥田毗鄰,因地界糾紛雙方積怨多年,村里多次調處未成。今年麥收期間,周小春搶先一步收清了麥子,等朱衛民再收割時,發現自家麥子被周某多收了一公尺寬,朱衛民一氣之下撥打了110報警。

 

“他偷割我家麥子。”朱衛民指著周小春對警官說。

 

“你血口噴人!我收自家地里的麥子犯什么法!”周小春怒目圓視。

 

警官拉開兩人后,問朱有無證據。朱衛民說他家地界上有根石樁為證。

 

“他胡說,這根石樁是他剩我在外打工不在家時私自扎下的,根本不算數。”周小春據理力爭。

 

華沖法庭庭長黃海軍,現場與村干部核對了兩家責任田面積,發現兩家麥田中間還多出近三十公分的地。 “這樣吧,多出的地由村里挖條墑水溝,一來便于排水,二來也作為兩家地界,周家超過溝界多收的麥子,按市價作價給朱家,行不行?”黃庭長提出調解意見,雙方點頭,風波平息。

 

“多虧法庭和派出所的同志,不然兩家肯定會動粗的。”官溝村支書榮盤志說,全村有1100戶農民、2300多口人,人多地少,每年常因地界糾紛上訪告狀不斷。今年以來,全村無一起上訪上訴事件發生,大事小事村里都調處了。“‘三室一村’做法符合農村實際,我們全村干部群眾舉雙手支持。”

 

榮支書所說的“三室一村”,是指法官工作室、公安警務室、人民調解室與村委會“四位一體”工作平臺。今年以來,華沖法庭與轄區鄉鎮政府、派出所共同制定了《“三室一村”工作制度》,規定法官、警官和人民調解員每月駐村不少于4天,農忙季節實行辦案巡回、治安巡防、基層巡訪“三巡”制度,對于婚姻家庭、相鄰關系及輕微治安案件等糾紛,分工配合,聯合調處,就地化解,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糾紛不激化,矛盾不上交”預期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