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召開的全市人民法庭工作會議獲悉,今年上半年,無錫全市25個人民法庭受理普通民事案件收案數同比下降9.01%。這是近五年來人民法庭受理的民事案件首次大幅下降。同時,案件質量進一步提升。案件平均審理天數32.3天,同比縮減3.39天;執結案件1990件,執結率為84.21%;案件上訴率同比下降17.61%;發改案件數同比下降52.38%。這一組數據表明,經過各方面的努力,無錫通過提高法官能力素質、強化審判管理和參與社會管理的“硬實力”,實現了案件數量減少質量提升的“軟著陸”。

 

近五年來,基層人民法院特別是人民法庭案件數量持續增長,一線辦案法官長期處于超負荷工作狀態。由于案多人少的矛盾十分突出,不可避免的影響了司法服務的質量和水平。為了解決這一現實而緊迫的問題,回應人民群眾對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無錫中院實施了質量案、精品案、和諧案的“三案工程”,堅持在提高法官隊伍能力素質上下功夫,在審判管理上挖掘潛力,在司法創新上求突破,著力提高司法的“硬實力”。同時,積極參與社會管理,開展預防司法,從源頭上減少各類矛盾的發生,努力使案件數量降下來。

 

據無錫中院副院長陳榮慶介紹,全市人民法庭牢固樹立調解優先的司法理念,緊緊圍繞案結事了的司法目標,貫徹落實“調解優先,調判結合”的新時期司法工作原則,將訴訟調解融入到整個審理過程,形成全程調解工作格局,真正做到抓住一切機會利用一切力量開展調解工作,盡可能把握一切有利于調解結案的時機和積極因素,將糾紛解決在萌芽,將矛盾化解在基層。通過廣大基層人民法庭法官的不懈努力,今年上半年全市人民法庭共有8429件案件以調解或撤訴方式結案,案件調撤率達76.29%,同比上升6.62%

 

廣大法官在調解過程中形成了多種獨特的調解經驗與方法。各人民法院為增強自身矛盾化解能力,開展了卓有成效的機制創新活動。南長區人民法院揚名人民法庭以“四個一”工作法(即“一打、一聯、一上、一促”)深入推進訴前調解,節約了訴訟資源,縮短了訴訟周期,減輕了當事人的訟累。錫山區人民法院4個人民法庭結合當地特點創造了訴調對接“錫山模式”,取得了很好成效。

 

全市25個人民法庭全部掛牌設立了訴訟服務站,這一舉措使司法“根須”滲透到群眾生活的角角落落。設立立案引導機制,贈送立案指導手冊和風險提示書,實行人民法庭立審執全站式服務。

 

無錫崇安區法院在全區六個街道設立訴訟服務工站,建成“十 分鐘訴訟服務圈”。東北塘人民法庭與當地司法所聯合設立“法律援助服務民生點”,每周一天有東北塘鎮司法所派駐的專門工作人員在服務點接待服務。江陰人民法院濱江人民法庭對離婚糾紛、相鄰糾紛、贍養糾紛、房屋拆遷補償糾紛、工資欠款糾紛等關涉民生,極易導致矛盾激化,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案件采取重點排查,該庭審理的此類1200多件案件中沒有一件引發矛盾激化或涉訴上訪。

 

西石橋人民法庭邀請當地資深的農村工作者到庭進行講座,加深法官對當地歷史、文化、民俗鄉情的了解,組織法官干警到鄉村體驗生活,與當地村規民約、民俗鄉情進行零距離接觸,直觀了解農村的現狀和問題,以便法官更好地運用風俗鄉情助推“三項重點”工作,促進司法能力的提高,讓法院工作更加貼近群眾。

 

“民主評議人民法庭”促進了人民法庭建設,提升了司法公信力。今年以來,無錫中院會同市委紀委、監察局、市糾風辦等部門開民以“以勤廉隊伍,讓人民滿意”為主題的“民主評議人民法庭”活動,通過新聞媒體公布評議對象、評議標準、監督形式等方式,經自我評議、民主測評以及由市評議辦聘請的獨立評議員進行暗訪評議等階段,對人民法庭在貪污辦案、制度建設服務效能、隊伍素質、工作業績等五個方面進行全面測評。這一活動受到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和積極參與,有力促進了人民法庭的全面建設。

 

“陽光司法工程”全面推進審判工作的信息化、同步化、公開化。全市兩級法院199個審判法庭包括人民法庭的審判法庭已經全部完成了庭審錄音、錄像及記錄的三同步基礎設施改造。各法庭在庭審活動中要進一步重視“三同步”工作,不僅將其作為案件質量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來抓,還要將其作為人民法庭“陽光司法工程”的重點來抓,從而進一步提高人民法庭的司法民主與司法公開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