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 2011年1月18日在南京市十四屆人大四次會議上

  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周暉國

  

    各位代表:

  現在,我代表市中級人民法院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議。

  2010年全市法院主要工作

  2010年,全市法院在黨委領導、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政府支持、政協民主監督以及社會各界的關心下,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堅持“三個至上”指導思想和“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工作主題,強化能動司法,突出推進“三項重點工作”,深化司法民主建設,各項工作取得新的進展。全年受理各類案件118732件,審執結112387件,同比分別上升2.09%和1.2%;通過訴前調解分流民商事案件17339件。其中,市法院受理各類案件21788件,審執結21022件,同比分別上升5.94%和4.94%。市法院立集體二等功;在上年度全省中級法院落實科學發展觀綜合考評中,市法院名列第二;在全省法院公眾滿意度最新調查中,南京地區法院滿意率和滿意度均排第一。

  一、加強能動司法,服務保障“三個發展”工作大局

  一是圍繞中心工作,明確目標要求。市法院緊緊圍繞“三個發展”中心任務,積極作為,在加強調研的基礎上,制定《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努力為推進“三個發展”提供司法服務保障的意見》、《關于強化能動司法,積極為全市統籌推進城鄉一體化建設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見》、《深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方案》、《關于強化能動司法,積極為“辦好青奧會、建設新南京”提供司法服務保障的意見》等工作文件,全面加強工作部署,明確服務“三個發展”、保障全市工作大局的目標任務,規范司法尺度,落實工作要求,保證司法職能的有效發揮。

  二是強化工作重點,完善保障舉措。堅持把“三個發展”的要求融入審判工作,執行法律與執行政策相結合,依法審判與促進發展相結合,建立完善司法聯絡、服務保障、統一協調、調解和解、監督指導五項工作機制,加大服務“三個發展”力度。著力提高司法效率和效果,審執涉及電子信息、石化、鋼鐵、汽車等支柱產業,智能電網、通信、節能環保、生物醫藥、新材料等新興產業,企業兼并、破產重組、產權轉讓等產權制度改革,以及金融保險、現代物流、信息服務、商貿流通等各類案件14979件;按照透明、非歧視和司法統一的原則,審執涉外和涉港澳臺案件90件;依法保護知識產權,審執涉及專利、商標、版權、技術和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刑事和民事案件937件,支持和推動產業轉型升級、開放型經濟發展和“智慧南京”建設。落實統籌推進城鄉一體建設要求,有效審執各類涉郊涉農案件 6051件。

  三是拓展工作領域,提升服務成效。全市法院在鞏固上年“三幫五服務”和司法聯系企業活動成果的基礎上,在涉及“三個發展”的重點區域、重點單位、重點工程、重點項目設立司法服務點,通過定點掛鉤聯系、法律風險排查、開展法律培訓、回應司法需求等,增強司法服務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全市法院共設立“三個發展”司法服務點192個,其中基層法院158個,市法院相關部門34個。一年來,開展各類司法服務活動861場次,幫助排查處理各類矛盾1814起。

  二、強抓執法辦案,扎實推進“三項重點工作”

  一是立足本職,著力化解涉訴矛盾糾紛。組織開展“涉訴矛盾集中化解年”和爭當“涉訴矛盾化解先進集體”、“辦案標兵”活動,加大矛盾糾紛化解力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原則,把調解(協調)原則適用于立案、審判、執行、申訴、再審等各個程序和環節,并與市司法局等單位會簽《關于深化全市訴調對接工作的實施辦法》,提升調解工作成效。全市法院訴前調解成功案件14232件,成功率為82.1%;一審民商事案件調撤率為59.93%;刑事自訴案件撤訴率為61.12%;執行案件和解率為14.55%。認真解決“執行難”問題,開展創建“無執行積案先進法院”和“執行工作良性循環法院”活動,進行集中清理執行積案工作,健全完善執行威懾聯動機制、基層群眾協助執行機制和執行快速反應機制,提高執行績效。全市法院執結各類案件26003件,執結率為98.1%,執結標的額43.21億元,執行標的到位率為92.33%;清結2008-2009年程序終結案件9190件。妥善化解涉民生糾紛,依法審理婚姻家庭、繼承析產、損害賠償、勞動爭議、教育醫療、征地拆遷、社會保障、房地產等各類涉民生案件26632件。積極化解涉訴信訪矛盾,扎實開展案件評查活動,對涉訴信訪案件進行集中處理,嚴格執行信訪工作規定,健全制度,切實提高涉訴信訪矛盾化解率。全市法院梳理的1448件歷年各類信訪案件和上級交辦的57件重點涉訴信訪案件全部得到化解;涉訴信訪總量同比下降19.22%。制定《全市法院涉訴信訪案件終結工作細則》,建立健全無理信訪案件終結機制。

  二是強化職能,積極推動社會依法管理。積極推進“平安南京”建設。認真貫徹落實“寬嚴相濟”刑事司法政策,在依法加大對黑惡勢力犯罪、嚴重暴力犯罪、多發性侵財犯罪、涉眾型經濟犯罪、貪污瀆職犯罪懲治力度的同時,對具有法定從寬情節的,依法從輕、減輕處罰。全年審結各類刑事案件6143件,判處犯罪分子7079人。其中,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上重刑的770人,判處拘役、管制及適用緩刑的2746人;判處經濟犯罪分子903人,包括縣處級以上干部犯罪的21人。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加強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工作,推行圓桌審判、成長基地、陽光觀護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強化對緩刑、管制及減刑假釋人員的幫教。審結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15件,依法減刑、假釋12374人,參與社區矯正1751人次。積極支持網絡虛擬社會管理,依法審理網上賭球、色情網站、網絡詐騙和其他網上犯罪25件。加強行政審判工作。認真履行司法審查職責,審結行政訴訟案件858件,經協調撤訴396件,執結非訴行政執行案件393件,促進依法行政。積極開展“審務促和諧共建”系列活動。以審務進社區、進企業、進鄉村、進校園、進機關“五進”活動為載體,通過設立法官聯絡員、大學生村官到法院鍛煉、選派優秀法官擔任法制副校長、發出司法建議等,促進社會管理的規范和完善。全市法院共開展各類和諧共建活動672場次,發出司法建議104條。積極發揮司法宣傳導向功能。全市法院公開宣傳案例3319個,制播《法庭傳真》、《重案組》等法制節目435檔,在市級以上媒體刊發司法新聞稿件6683篇,對309個拒不履行義務情節較重的被執行人在報紙上曝光,推動法治和社會誠信建設。

  三是固本強基,有力保障公正廉潔司法。以提升司法能力促公正廉潔。深入推進“學習型法院”建設,規范干警在職學習要求,加大崗位教育培訓力度,舉辦各類專業培訓班78期,參訓3708人次;鼓勵干警特別是軍轉干部參加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和攻讀在職研究生,推廣初任法官導師制模式,切實提高干警公正處理案件、做好群眾工作、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以加強反腐倡廉促公正廉潔。深入開展創建“廉潔司法示范庭”活動,全市法院5個單位(部門)被評為“全省法院廉潔司法示范庭”。 加強廉政教育,在全市法院建立干警晉職晉級時必談、干警有重大事宜時必談、當事人對干警有反映時必談、發現有不廉苗頭時必談、干警受到黨政紀處分時必談的“五個必談”制度。強化對審判權、執行權行使的監督制約,規范法官與律師、中介機構及相關人員的關系,建立《告知當事人書》隨案發放、近親屬從事相關行業報告登記和信息公開、審判崗位回避、特殊情形事后報告登記、律師違規信息披露、回訪案件當事人、信訪投訴提醒談話、廉政預警建議、向審判執行部門派駐廉政監察員等九項機制。全市法院共在審判執行部門派駐廉政監察員131名。嚴肅查處違紀違法行為,有4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以深化作風建設促公正廉潔。深入開展“人民法官為人民”主題實踐活動、“向陳燕萍同志學習”和“五服務深化年”活動,弘揚“公正、廉潔、為民”司法核心價值觀,完善作風建設長效機制。市法院對全市法院開展明查暗訪、專項檢查24次,通報整改干警司法作風問題41人次。

  三、注重創新發展,統籌提升法院科學發展水平

  一是深化司法民主建設。市法院制定《關于深化加強司法民主建設,積極服務全市經濟社會科學發展的意見》,由市委辦公廳轉發實施。市法院與人民法院報社共同舉辦了“社會主義司法民主建設工作交流會”,發布南京法院司法民主建設白皮書,擴大了南京法院司法民主建設工作的影響力。加強民意吸納。拓寬民意采集途徑,將善良民俗引入司法審判,使司法審判過程與結果更加符合人民群眾的意愿和要求。全年通過深入基層聯系點、召開群眾座談會、發送征求意見函等,征求吸納社會各界和群眾意見建議1969人次。深化司法公開。大力推行立案、庭審、聽證、執行、裁判文書和司法政務公開。市法院制定《公開開庭審理旁聽辦法》,進一步細化規范公民、新聞記者及外國人旁聽案件的程序和要求。繼續實行法院開放日,有各界群眾4526人參加法院開放日活動。健全完善《南京審判網》和12368聲訊查詢系統,為當事人和社會群眾提供及時全面的訴訟和司法服務信息。強化便民訴訟。在全面加強訴訟服務中心建設的同時,設立基層訴訟服務站37個。全市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共接待群眾100685人次,辦理訴訟指導、查詢43152件次,提供法律咨詢答疑18638人次,開展司法救助1248人次。加強巡回審判,全市法院就地辦案16062件次,審結案件11124件。擴大簡易程序適用范圍,大力推行普通程序簡化審和小額訴訟速裁,基層法院民商事案件簡易程序適用率為79.50%。擴大群眾參與。強化人民陪審員工作,進一步完善人民陪審員公開選任、學習培訓、參審履職、物質保障等工作機制。全市法院515名人民陪審員參審各類案件10536件17658人次。聘請20名專家學者擔任特邀咨詢員,積極發揮其智囊參謀作用,促進法院科學民主決策和重大疑難復雜、新類型案件的公正審理。建立審判和執行群眾協助制度,全市有協助員938人,全年協助辦案和化解涉訴矛盾糾紛13459件。

  二是狠抓司法規范建設。市法院全年制定各類辦案規范、司法管理規范、司法行為規范文件69個,加強督查落實,完善責任機制,提高規范化建設水平。推進刑事量刑規范。貫徹落實最高法院規范量刑的實施意見,深化量刑規范化改革,統一量刑的標準和尺度;規范刑事大要案定案程序,實行承辦人、合議庭、庭長、分管院長及審委會“五級”把關定案機制。完善司法統一機制。市法院制定《關于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等類案辦理指導文件,進一步統一相近、相似或關聯案件一審、二審的法律適用,防止和避免“同案不同判”問題的發生。加強執行規范。深入開展“加強執行案件管理、改進執行工作作風”專項整頓活動,市法院制定《關于規范執行案件提級、指定執行的實施意見(試行)》、《執行聽證程序規則》等文件,強化執行監督,進一步規范執行行為。

  三是嚴格審判績效管理。制定審判績效綜合考評辦法,完善干警業績考核及其結果的運用。通過強化對重點質效指標的考評,確立規范司法行為、提升審判質效、有效化解矛盾、實現案結事了的辦案導向。建立重要指標“月通報、季考評”制度,每月通報重點質效指標狀況,每季度分析講評質效指標情況,并于每周在內網公布審判人員辦案進度和重要指標數值,形成爭優創先氛圍。市法院和基層法院案件超期未結率、申訴申請再審率、民事案件撤訴率、行政案件撤訴率、當庭結案率、投訴率、執結率、執行標的到位率、執行中止案件清理率等指標,在全省法院分別處于第1至第5位。完善案件質量評查機制,全年評查各類案件10106件,并進行分析通報。建立動態均衡結案機制,推行電腦隨機分案,嚴格審限扣除、中止和延長等審批手續,加大臨限案件警示督辦力度,促進審判執行工作的良性循環。

  四是加強審判監督指導。市法院加強全市法院審判態勢分析研判,總結推廣審判工作經驗,增強對下指導效果。強化審級監督,市法院受理各類二審案件7064件,審結6704件,其中改判或發回重審520件。加強申訴和申請再審工作。受理申訴、申請再審案件643件,審結602件;進入再審126件,審結125件,其中改判、發回重審59件,維持原判或以調解、撤訴等方式結案66件。開展司法巡查,市法院對玄武、雨花臺、棲霞3個區法院推進三項重點工作、黨風廉政及領導班子建設等情況進行司法巡查,促進基層法院領導班子工作水平的提升。加強基層審判業務指導,市法院建立基層聯系點105個,制定業務指導意見34件,開展條線專題業務分析研討58次,編發各類案件通報148期,加強分類分層指導,提升基層法官的司法業務能力。

  四、自覺接受監督,努力營造良好司法環境

  一是自覺接受人大監督和政協民主監督。堅持向人大常委會匯報、向政協通報法院工作的重大事項和重要舉措。高度重視人大代表意見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辦理省、市人代會代表審議意見建議22項,委員提案8件,見面溝通率、辦結率、答復率及代表、委員滿意率均達到100%。辦理工作受到市人大常委會的肯定。加強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絡工作。連續兩年組織開展“代表、委員走訪聯絡月”活動,市法院領導班子成員及全市法院中層以上領導干部,采取走訪、邀請來訪、座談、電話聯系等方式,與419名全國、省、市人大代表和100名市政協委員進行溝通聯絡,主動匯報通報法院工作情況,收集代表、委員提出的五個方面意見建議45條,認真加以梳理落實。全年兩級法院共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旁聽案件庭審120件1188人次,視察法院工作441人次,參加座談會74場811人次。深化聘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擔任特邀咨審員工作,全市法院324名特邀咨審員共參與案件矛盾糾紛化解311件次,參加法官紀律作風監督檢查137人次,對法院重大工作舉措、重要制度文件提出意見建議71條。

  二是依法接受檢察機關法律監督。進一步完善與檢察機關的溝通協調機制,通過認真辦理抗訴案件、聽取檢察建議及邀請檢察長列席審委會等多種途徑,積極支持檢察機關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責。受理檢察機關各類抗訴案件41件,審結34件,其中維持原判7件,改判或發回重審14件,以調解、撤訴等方式結案13件,尚在審理期間的7件。

  三是廣泛接受人民群眾監督。全市法院通過開通舉報投訴電話、設立網上電子信箱、設立社區(村組)法官聯絡員、處理來信和接待來訪等,自覺接受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監督。市法院制定《關于院長人民來信辦理工作的規定》,進一步明確和規范院長人民來信的辦理程序與要求。全市法院處理電話舉報投訴817起,辦理人民群眾來信和電子郵件2643件次,接待來訪群眾10486人次,法官聯絡員聯系群眾24875人次。健全完善接受新聞輿論監督的工作機制,加強和改進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2010年全市法院各項工作取得新的進展,離不開法院全體干警的奮發進取、辛勤工作,更是黨委的正確領導、人大的有力監督和政府、政協及社會各界共同關心、支持的結果。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們對法院工作提出了許多很好的意見和建議,幫助以至參與法院化解了不少涉訴矛盾和糾紛,協助我們解決了一些困難和問題,對我們的工作給予了有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謝和崇高的敬意!

  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全市法院的工作中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有的干警能動司法意識還不強,存在機械僵化辦案的現象;基層法院一些案件存在質量問題或瑕疵,導致二審改判發回率偏高;極少數干警作風不嚴謹、不文明,有的干警遵守紀律不嚴,甚至受到處分;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司法新情況、新問題和疑難復雜案件增多,干警身心壓力較大,等等。對于這些問題,我們將認真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決。

  2011年全市法院主要任務

  2011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扎實推進“十二五”規劃的開局之年,也是全市法院搶抓機遇,推動各項工作科學發展的關鍵之年。全市法院將認真貫徹全國和全省政法工作會議、市委十二屆二十一次全會、全省法院院長會議精神,緊緊圍繞科學發展主題和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主線,深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大力加強司法民主建設,全面提升自身建設水平,為順利實施“十二五”規劃、推動我市走在新一輪科學發展前列提供強有力的司法服務保障。

  一是圍繞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在服務全市科學發展大局上有新作為。緊緊圍繞市委“堅持科學發展、奮力走在前列”和“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動轉型創新跨越發展”部署,進一步強化能動司法,提高司法成效,積極審理執行涉及高端制造業、現代服務業、企業兼并重組或破產清算、公司股權、金融投資和證券保險、知識產權、節能減排、消費升級以及涉農涉外等各類糾紛案件,加大對新興現代產業和自主知識產權的司法保護力度,維護各類投資主體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推動城鄉統籌一體發展,服務保障全市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進一步改進司法服務方式,增擴司法服務點數量,拓展豐富司法服務內容,把司法服務延伸融入到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各個領域和方面,充分發揮司法服務點排查風險、化解矛盾、法制宣傳等多重功能,提升服務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針對性和有效性。精心審理執行涉及青奧會籌備項目建設的城市規劃、征地拆遷、通信交通、環境整治、知識產權、工程糾紛等各類案件,為全市搶抓青奧會第一機遇,加快城市建設發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務保障。

  二是圍繞回應人民群眾的司法關切,在深化推進三項重點工作上有新業績。針對人民群眾最關心的公共安全、權益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問題,完善工作機制,嚴格審判管理,確保案件質量,強化司法效果。深化推進涉訴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堅持以群眾工作為基礎,積極構建司法聯動工作格局,充分利用社會多元主體、多種手段和多種方式,加強涉訴矛盾糾紛的源頭排查化解,落實“調解優先、調判結合”要求,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訴訟調解“三位一體”的大調解機制,抓好集中清理執行積案和涉訴信訪工作,扎實開展以涉訴信訪和舉報投訴案件為重點的專項評查活動,切實提升矛盾糾紛化解成效。深化推進社會管理創新,切實擔負司法的社會責任,正確執行寬嚴相濟刑事政策,依法嚴懲危害國家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擾亂社會治安、破壞市場經濟秩序、貪污賄賂等犯罪活動;對社會危害性不大、情節輕微、積極挽回或賠償損失、取得被害人諒解的犯罪分子,依法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認真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要求,強化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工作,積極參與社區矯正,深入開展“審務五進”活動,加大法制宣傳教育力度;完善審判白皮書和典型案例發布制度,加強司法建議工作。深化推進公正廉潔司法,完善審判質量、審判績效、審判流程和審判層級管理機制,促進審判執行質效水平的提升;強化反腐倡廉長效機制建設,加強對審判執行工作廉政風險節點的監督制約和有效防控,嚴格執行中政委“四個一律”和市法院對嚴重違紀行為處理的五條“特別規定”,嚴肅查處違法違紀行為,確保司法工作的廉潔性。

  三是圍繞司法工作的創新創優,在加強司法民主建設上有新突破。根據上級法院“三五”改革的要求,穩步推進改革任務的落實,加強創新創優,努力打造南京法院新的工作品牌。推進司法民主建設,加強司法民主工作制度落實,拓寬司法民主路徑,豐富司法民主實踐內容,探索完善新時期司法依靠群眾、群眾參與司法、司法服務群眾、群眾認同司法的司法工作新模式。提高訴訟服務中心的服務質量和效率,加強巡回審判和就地辦案,完善司法救助機制,更加方便人民群眾行使訴權。進一步加強司法公開,開展爭創“司法公開示范法院(人民法庭)”活動,通過完善案件信息網上查詢功能、嘗試案件網上庭審直播、提高裁判文書上網比例等多種方式,實行“陽光司法”。

  四是圍繞增強司法公信力,在強化法院隊伍建設上有新提高。堅持抓黨建帶隊伍促審判,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業務過硬、一心為民、公正廉潔的高素質法官隊伍。扎實開展“發揚傳統、堅定信念、執法為民”主題教育實踐活動,加強革命傳統和理想信念、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樹立“公正、廉潔、為民”的司法核心價值觀,牢記“崇法立德、公正立信、唯民立本、創優立業”的南京法院院訓。深化司法能力建設,完善學習、教育和培養機制,加強全員培訓、專題培訓、崗位技能培訓等分類學習培訓,增強干警的綜合司法能力。加強司法作風建設,切實解決司法作風存在的問題。開展爭創“全省法院基層基礎建設示范點”活動,強化基層法院領導班子的思想政治、工作作風、領導能力和反腐倡廉建設,加強基層審判監督和工作指導,完善人民法庭立案、審判、執行工作機制,優化審判資源配置,加強基層法院“兩庭”和信息化建設。

  五是圍繞堅持黨的領導、自覺接受監督,在提升自身發展水平上有新成效。始終堅持黨的領導,及時主動向黨委匯報法院工作中的重要部署、重大事項和重點舉措,保持法院工作正確的政治方向。自覺接受人大監督和政協民主監督,認真向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向政協通報工作,密切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聯絡,認真辦理代表意見建議和委員提案,針對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切實加以整改提高。加強與政府相關部門的溝通聯系,相互支持、配合,共同推動法治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自覺接受檢察監督,接受人民群眾和新聞輿論監督,積極聽取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工作。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們將進一步開拓奮進,切實增強人民法官為人民的責任感,增強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使命感,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為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附件:

  《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相關用語說明

  1、三項重點工作:中央政法委作出的政法工作要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的部署。(《報告》第1頁第10行)

  2、陽光觀護:南京法院建立的預防、減少未成年人再犯罪和維護其合法權益的制度之一。通過社區、街道等基層組織設立“觀護人”,教育、引導、挽救、關愛失足未成年人。(《報告》第4頁第17行)

  3、四個一律:中央政法委提出的從嚴治警的要求,即:接受當事人及其委托律師吃請、娛樂、財物的,一律停止執行職務;利用職權插手案件辦理影響公正執法、濫用職權侵犯當事人合法權益的,一律調離執法崗位;徇私枉法、貪贓枉法的,一律清除出政法隊伍;構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報告》第13頁第16行)

  4、五條“特別規定”:2010年12月23日,市法院制定《南京市法院工作人員嚴重違紀行為處理特別規定》,明確全市法院工作人員發生五種行為之一的,予以辭退或開除;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即:1、違反規定使用警車造成嚴重后果的;2、醉酒駕駛機動車輛或者酒后駕駛機動車輛造成嚴重后果的;3、與案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串謀訴訟、妨礙司法秩序情節嚴重的;4、泄露審判(執行)秘密造成嚴重后果的;5、參與賭博、色情等活動情節嚴重的。(《報告》第13頁第16-17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