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無錫訊:利用社會保險卡實施詐騙,是近年來出現的一類新型詐騙犯罪案件。濱湖法院近期審結了該院首例社保卡詐騙案,被告人杜某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被告人杜某原是無錫市某建設公司職工。2004年4月至2005年9月間,其冒充社保局退休工人及原單位工作人員,以單位委托其辦理社會保險卡更換、加款為名騙取他人社會保險卡,采取持卡配藥的方法,先后六次(其中二次未遂)騙得浦某某、丁某某等人的社會保險卡5張,持卡在醫療單位配取蜂皇漿凍干粉、西洋參等物品及醫療費用,合計價值4340.16元,部分購物銷售得款780元。本案5名被害人均已退休,其中一名已近90高齡,另有一名殘疾人,社會影響惡劣。
  該起案件在社保卡詐騙案例中頗具典型性,被告人屢屢得手并非因為詐騙手段高明,而是利用了被害人貪圖小利的心理,被害人自我保護意識不強,盲目輕信他人。社保卡支取無需密碼和身份驗證。掛失環節中因醫院和藥店的掛失信息無法及時與社保局的掛失信息保持同步更新,因而止付環節就存在漏洞。舊卡掛失后往往需要20天左右的時間才能辦理新卡,很大程度上也給罪犯可乘之機。
  近日,新一代集成持卡人照片與指紋信息的社保卡發放與更換工作正在進行中。新卡的功能將更為強大,集ATM取款、POS消費、代扣各類公用事業費及醫保自付費用聯動支付功能。支取需憑借密碼,掛失可采用口頭與書面兩種形式,掛失4小時內即能停止該卡的使用。
  因此,享受醫療統籌的人員應及時辦理社保卡的更換手續,并到社保局指定的機構辦理相關業務。不應輕易將卡類或身份證件交由陌生人保管,只有切實提高防范意識,才能最大程度地遏制這一類型的詐騙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