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是固定爭點、查明事實和正確適用法律的基礎,是訴訟活動的關鍵環節,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要求“推進以庭審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保證庭審在查明事實、認定證據、保護訴權、公正裁判中發揮決定性作用”。為發揮庭審在審判中的中心地位,真正貫徹“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的要求,邳州法院對一線業務法官庭審狀況進行摸底調研,發現庭審的作用在基層法院審判中的中心地位并未凸顯,一些影響案件審判質量和效率的庭審不規范行為仍普遍存在。為有效解決問題,邳州法院從2014年10月份起,組織全院全體法官開展“庭審互聽互評”活動,通過互評、互學,不斷提升法官庭審質效。

  堅持庭審活動全員參與。以業務庭為單位,由分管院領導組織帶隊,要求每個法官開一次公開庭審,未開庭法官全部參與旁聽和評議。全院業務庭法官和審委會委員共計51人,已經開觀摩庭審31人次,參與評議人數215人次。

  堅持庭審案件隨機選取。在旁聽案件選擇上,堅持現場旁聽與旁聽庭審錄像相結合。組織現場旁聽18次,觀看庭審錄像13次,均從案件審理排期表上隨機選取,并且不提前通知庭審人員,讓庭審過程真實反映庭審人員的庭審指揮控制能力、爭點歸納總結能力、證據認證能力和語言溝通表達能力,確保將審判人員庭審中存在的問題發現到位、評議到位。

  堅持庭審評議方式創新。評議時間選擇在庭審結束后隨即進行,點評人結合庭審錄像回播,逐一點評庭審優缺點,由于時間臨近,參與者對庭審過程和案件案情均為熟悉和了解,增強了點評的針對性和指導性,讓被點評人印象深刻。在評議內容上,堅持程序和實體并重原則,既注重對庭審程序流程節點的審查和把握,也注重法官組織推進庭審進程、舉證責任分配、證據分析認證等案件實體審理過程的評議。

  堅持庭審評查結果運用。將法官個人的庭審評議意見整理歸納,記入法官業績檔案的同時,發送給庭審法官,促進法官彼此相互學習提高。每半年開展一次庭審評查活動,將庭審評為不合格、合格、較好和優秀四個檔次,并將評選結果作為法官晉職晉級的重要依據。樹立好庭審標桿,將優秀庭審視頻掛放在法院內網上,供全院干警學習借鑒,激發干警學習熱情,形成全院庭審技能比學趕超的良好氛圍。

  該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周立表示:庭審能力是衡量法官法官業務素質的重要標準之一,庭審效果的好壞在很大程度上也會影響到案件的審理質量。開展庭審互聽互評并形成常態化工作機制,有助于及時發現法官容易疏漏的庭審細節問題,鍛煉法官的庭審駕馭能力,規范法官的庭審行為,提高案件審判質量和效率,從而進一步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