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溧水區人民法院被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江蘇省委員會、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命名確認為2013-2014年度江蘇省“青少年維權崗”。

  溧水區人民法院在創建“青少年維權崗”過程中,完善組織領導、機構及隊伍建設、制度建設,強化審判工作、審判延伸、調研宣傳,通過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活動,履行審判職能和提供綜合服務,營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長的區域環境,維護社會穩定,促進了全區文明建設的健康發展。在辦理青少年犯罪案件中,通過行使審判權,圍繞“寓教于審、審教結合”的方針,教育、感化、挽救失足青少年,促使其改邪歸正,重返社會;積極與學校、單位、社區居民委員會等社會組織建立聯系點,相互配合,調動多方力量,齊抓共管,預防和減少青少年犯罪;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陣地,開展符合青少年特點和實際的法制教育、咨詢活動,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質;認真做好幫教矯治工作,在犯罪的青少年回歸社會后,會同有關部門為其學習、就業創造條件,以維護社會穩定,預防和減少其重新犯罪。區法院、團區委及區有關部門在開展“青少年維權崗”工作中,建立定期聯席會議制度,通過協調,充分發揮優勢,溝通情況,交流信息,相互支持,切實為廣大青少年提供了多方面多層次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