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實施至2013年,江蘇全省法院審結此類案件47件,2014年審結數量是之前兩年8個月審結此類案件總和的1.4倍。

  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所涉用工單位以勞動密集型行業為主。涉案人員逃匿后跨區域隱匿,且方式更為隱蔽。

  調查原因:連日來,江蘇省多個部門通報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情況。

  調查發現:法院審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數量大幅上升。惡意欠薪案件從建筑領域蔓延至加工制造業、餐飲服務業。“抱團”討薪比例有所增高,這類討薪往往涉及的人數多、金額大。

  歲末年初,員工討薪案件頻現,江蘇省多部門也相繼通報了依法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的情況。1月19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專題通報了全省法院2014年依法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情況;1月21日,江蘇省公安廳、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了2014年兩部門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工作情況。

  據江蘇省高院通報,2014年,江蘇全省法院就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一審案件收案68件84人,審結65件80人,生效判決55件66人,除1名被告人被免予刑事處罰外,其余65人均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單處罰金。

  江蘇省公安廳與人社廳的通報顯示,2014年,江蘇全省人社系統共追發農民工工資5.96億元,涉及農民工12.44萬人,同比分別下降約10%和31%。全省公安機關共立案偵辦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431起,抓獲犯罪嫌疑人271人,同比分別增長55.60%、49.72%,通過刑事打擊為勞動者追回勞動報酬3.5億元。

  與此同時,江蘇省高院、江蘇省公安廳還分別通報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典型案例,其中,東臺市海瀾服飾有限公司拖欠176名工人320萬余元拒不支付勞動報酬一案,在兩部門的通報中均有提及。

  服飾公司拖欠176人320萬

  被告單位東臺市海瀾服飾有限公司于2002年11月成立,法定代表人為被告人葉禮明,該公司主要經營服裝、床上用品制造和加工。經被告人葉禮明決定,東臺市海瀾服飾有限公司每月僅發給職工生活費500元至2000元,而未按規定及時發放職工工資。2012年2月至12月間,該公司先后拖欠周春鳳等176名職工工資合計人民幣3203977.62元。

  2012年12月24日,被告人葉禮明在明知自己逃匿可能會造成公司停產、職工工資無法發放的情況下,為逃避債務,從東臺銀河線廠取走南通德福時裝有限公司支付給公司的40萬元加工費,并攜部分款項逃往外地。

  海瀾服飾公司多名職工隨后到東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投訴反映公司欠薪情況。2012年12月31日,東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依法發出限期改正指令書,但被告單位在指定期限內仍未全部支付職工工資。2013年6月,被告人葉禮明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東臺市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單位東臺市海瀾服飾有限公司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為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被告人葉禮明作為單位犯罪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以逃匿的方式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其行為亦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依法應予懲處。

  鑒于被告人葉禮明歸案后有一定悔罪表現,可酌情從輕處罰。根據犯罪事實及量刑情節,2014年11月,法院判處被告單位東臺市海瀾服飾有限公司罰金人民幣10萬元,判處被告人葉禮明有期徒刑兩年,緩刑4年,并處罰金人民幣4萬元。

  而在江蘇省公安廳通報的典型案例中,被拖欠工資人數最多的竟然達587人,被拖欠勞動報酬最多的則達到了420萬元。

  2014年1月,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根據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轉遞線索,經先期縝密偵查,依法對葛某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立案偵查,抓獲犯罪嫌疑人葛某某等4人。經查,2013年9至11月,犯罪嫌疑人葛某某在經營南京某制衣有限公司期間,伙同財務總監、生產部部長等人,拖欠587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301.27萬元。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達責令改正指令書后,葛某某仍拒不支付。目前,犯罪嫌疑人葛某某等4人被取保候審,案件已移送審查起訴。

  2014年12月,高郵市公安局根據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轉遞線索,經先期縝密偵查,依法對張某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立案偵查,抓獲犯罪嫌疑人張某某。經查,2014年1至12月,犯罪嫌疑人張某某在經營高郵市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期間,拖欠157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420余萬元后逃匿。高郵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達限期支付指令書后,期限屆滿張某某仍拒不支付。目前,犯罪嫌疑人張某某被取保候審,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人數多金額大影響社會穩定

  據江蘇省高院刑二庭副庭長孫晉琦介紹,江蘇法院2014年審結的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呈現出幾大特點,首先是審結案件數量大幅上升。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是刑法修正案(八)增設的新罪名,自刑法修正案(八)2011年5月1日實施至2013年,江蘇全省法院審結此類案件47件,2014年審結數量是之前兩年8個月審結此類案件總和的1.4倍。

  “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所涉用工單位以勞動密集型行業為主。在審結的65件案件中,服裝紡織行業有25件,占此類案件總數的38.5%;機械制造行業13件,占該類案件總數的20.0%;建筑工程行業10件,占此類案件總數的15.4%。”孫晉琦說。

  “發案地區基本覆蓋全省。全省11個地市受理此類案件,其中蘇州、無錫、常州三個地區審結32件,占此類案件總數的49.2%。”孫晉琦介紹說,此類案件的犯罪人員逃匿后跨區域隱匿,且方式更為隱蔽。如汪蘇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其重新辦理了戶名為“鐘遠銀”的居民身份證并變更電話號碼,查辦難度較大。

  孫晉琦介紹,此類案件的被害人人數眾多,涉案金額較大,其中被害人50人以上的22件,占此類案件總數的33.8%;涉案金額40萬以上的19人,占此類案件總數的29.2%,處理不當極易引發群體性事件,影響社會穩定。

  江蘇省人社廳勞動監察總隊總隊長經洪斌也表示,惡意欠薪案件以前多發于建筑領域,近幾年有向加工制造業、餐飲服務業蔓延的趨勢。這次公安廳發布的10件典型案例中,有4件欠薪企業是服飾行業。“抱團”討薪比例有所增高,這類討薪往往涉及的人數多、金額大。

  協同作戰打擊惡意欠薪

  據江蘇省公安廳治安管理局局長張蘭青介紹,欠薪有很多種情況,有的是老板欠薪,有的是包工頭欠薪,還有就是三角債,所以,各級公安機關在辦理惡意欠薪案件中,以挽回損失為重點任務,堅決查清欠薪源頭、查明欠薪主體、查找可抵資產,確保勞動者拿回勞動所得。

  據介紹,2014年,江蘇省公安機關通過立案前調解,督促涉案人員主動支付勞動報酬2.4億元;通過立案后工作,成功為勞動者追回勞動報酬1.1億元。對于因拒不支付勞動報酬而逃匿的不法分子,公安機關堅持全力追逃,采取綜合研判、上網追逃等多種手段,全力開展追捕行動,堅決查清逃匿地址,追回潛逃犯罪嫌疑人。

  2014年,江蘇省公安機關共上網追逃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嫌疑人78名,已成功追回57名。

  據張蘭青介紹,在各級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江蘇多部門協同作戰,對惡意欠薪行為發起聯合攻勢。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江蘇省公安廳與省法院、檢察院、人社廳于2013年底聯合下發的《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查處工作座談會紀要》,通過聯席會議、日常聯絡、線索轉遞等方式共享信息資源,定期組織開展聯合打擊整治統一行動,始終保持打擊惡意欠薪犯罪的高壓態勢。

  同時,多部門從源頭入手,定期組成聯合排查組,深入工廠、企業、建筑工地等重點地區,對大量裁員、資金鏈緊張、存在經濟糾紛和資不抵債情況開展摸排,及時排查化解惡意欠薪的苗頭性信息。

  2014年12月,江蘇省公安廳、人社廳等部門緊抓春節前兩至三個月重點時段,組成聯合執法檢查組,聯合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檢查,以建筑施工、交通、水利在建工程項目以及可能發生欠薪行為的企業為重點,進行集中檢查整治。截至2014年12月31日,江蘇省有關部門共檢查用人單位2.2萬戶,發現拖欠10.26萬名農民工工資6.97億元,已責令支付3.05億元。

  據了解,針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高發的態勢,江蘇全省法院亦堅持從嚴打擊,有力震懾犯罪,對于犯罪情節嚴重、認罪悔罪態度不好的犯罪分子,依法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不適用緩刑;依法適用財產刑,從經濟上制裁犯罪分子,鑒于該類案件犯罪分子的貪利動機,除責令犯罪人依法支付應付工資外,2014年江蘇省法院對此類犯罪并處或者單處罰金154.5萬元。

  本報南京1月21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