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從省高級法院獲悉,2014年全省法院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一審案件收案68件84人,審結65件80人,生效判決55件66人,除1名被告人被免予刑事處罰外,其余65人均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單處罰金。為有力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為,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省法院向社會發布了相關典型案例。

  據了解,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是《刑法修正案(八)》增設的新罪名,自2011年5月1日實施。2014年審結數量是之前兩年八個月審結該類案件總和的1.4倍,有較大幅度上升。所涉用工單位以勞動密集型行業為主,被害人人數眾多,涉案金額較大是這類案件的突出特點。犯罪人逃匿后跨區域隱匿,且方式更為隱蔽。

  針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高發的態勢,全省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依據刑法、相關司法解釋及我省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具體執行標準,依法打擊該類犯罪活動。對于犯罪情節嚴重、認罪悔罪態度不好的犯罪分子,依法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不適用緩刑。依法適用財產刑,從經濟上制裁犯罪分子。鑒于該類案件犯罪分子的貪利動機,除責令犯罪人依法支付應付工資外,2014年我省法院對該類犯罪并處或者單處罰金154.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