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工作報告把大氣污染防治提到了一個很高的高度上。我認為,水污染防治的確不能疏忽,尤其是現在農村的水污染防治,形勢不容樂觀。”此次省兩會,省政協委員周繼業的關注點落到了“農村水資源保護”上。

  近年來,全省各級法院受理的因水污染引發的案件數量不斷上升。作為省高級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周繼業發現,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各地水資源保護意識明顯增強,但對分布在廣大農村地區的河流、湖沼、溝渠、池塘、水庫的監管保護力度相對較弱。

  “農村水污染大多是居民生活垃圾排污、農藥化肥、禽畜糞便以及鄉鎮企業工業廢水等,這樣的污染是持續性的,往往不會導致重大的突發事件,因此,一些地方對農村水環境的監管保護重視程度不夠。”周繼業認為,鄉鎮普遍存在環境監管機構設置不全、人員配置不足、專業人員缺乏等問題,對農村水污染防治的考核機制也不夠健全完善。此外,一些地方在水污染防治財政投入中,還存在“重城市輕農村”現象。

  生態文明建設不該“厚此薄彼”,如何有效保護農村水資源?“強化行政監管職責必不可少!”周繼業建議,建立市、縣、鄉、村四級環境管理網絡,并由專人負責。針對農村水污染源分散、隱蔽性強等特點,形成環保部門牽頭,農業、林業、水利等各部門共同參與的監督管理機制。同時,加大農村地區環境治理指標在行政績效考核體系中的比重,對于監管部門行政不作為、執法不到位、相互推諉等現象,追究其責任。“我們要從污染源頭入手,做好農村水污染防治和監管工作。要加強對農藥、化肥的環境安全管理,建立農村生活垃圾回收制度,提高環境準入門檻,拒絕不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項目由城市向農村轉移。”

  保護農村水資源,資金和技術不可或缺。“以財政補貼的方式,引導和鼓勵農民使用毒性低、殘留量少的農藥化肥。加大水污染防治基礎設施建設,推廣適合農村的廢物處理模式,這樣可以有效處理禽畜養殖廢物和農村生活垃圾。另外,稅收優惠、財政專項資金支持等措施也能有效推動鄉鎮企業加強污水處理設備技術改造。”周繼業建議。發展生態農業也是保護農村水資源的有效手段,他同時提出,大力推廣循環農業生產,積極實施新型農業生產技術,減少對化肥、農藥的高度依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