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法官,我這就去公安機關報案。”一位老人聽完法官的解釋,一邊說著感謝的話,一邊急匆匆地往外走。

  事情發生在江蘇省海安縣人民法院開發區法庭立案大廳,恰好被正在采訪海安法院全面推行立案登記制度的《法制日報》記者碰上。

  原來,老人拿著兩張借條,說有人向他借了7萬多元一直沒還,希望法院幫他要回來。僅僅依據兩份借條在以前是不符合立案條件的,實行立案登記制之后,法院對當事人提交的材料只進行形式審查,并不進行實體審查。在開發區法庭庭長狄進的指導下,老人補充了起訴狀等材料,順利完成立案登記。

  案件隨后被分配到法官徐燁承辦。據老人講,借款人陸續向他借了7萬多元,承諾支付利息,還把他帶到外地旅游,游說他投資,說花50800元就能賺900萬元。借款人拿到老人的投資款后一直未還,沒賺到錢還要不回本金,老人想到求助法院。

  憑著處理民間借貸案件的豐富經驗,徐燁意識到老人有可能被騙了,應當首先向公安機關報警。聽過法官的仔細分析后,老人恍然大悟。

  黨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明確提出,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變立案審查制為立案登記制,對人民法院依法應該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保障當事人訴權。

  據了解,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將海安法院確定為全省立案登記制改革3家試點單位之一。海安法院通過走出去、請進來等多種途徑深入調研,經專家論證出臺《立案登記工作實施意見》及相應配套措施,并自今年1月1日起,全面試點推行立案登記制。

  記者在該院立案大廳看到,有著多年工作經驗的法官李云正在接收立案材料,短短一個小時,李云共立案登記十多件。“立案登記制改革后,我們只審查起訴狀是否符合規定、案件是否屬于我院受理和管轄兩項內容,不像以前還要對證據是否齊全等進行實體審查,大大降低了立案門檻。”李云說。

  降低訴訟門檻后,面對可能增加的虛假訴訟、惡意訴訟、無理纏訪風險,海安法院已經著手采取有效措施,抑制不良訴訟行為發生。

  據該院立案庭庭長王長圣介紹,存在虛假訴訟、惡意訴訟可能的,要求起訴時提供書面承諾書。已發現的虛假訴訟,將公開曝光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近兩年來,已有3人因涉嫌虛假訴訟被移送相關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纏訴、濫訴或者有其他企圖的起訴,經指導和釋明后仍不符合起訴條件的,將在批評教育基礎上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正在立案大廳辦事的中國建設銀行海安支行風險經理劉桂鳳,專門負責公司的訴訟事務。她說,當事人打官司有四怕:怕邁不過立案門檻、怕不能及時審理、怕不能公正處理、怕不能執行到位。“海安法院實行立案登記制改革后,我都是當場收到立案通知書,如果有事不能前來法院,還能通過網上立案,十分方便。期望這項舉措能夠長期堅持下去。”

  據了解,立案登記制改革試點已經成為海安法院有效解決群眾立案難問題的契機。今年以來,該院共受理各種民商事、行政案件、刑事自訴案件894件,同比上一年增長17%,立案登記制度已初見成效。

  本報海安(江蘇)1月27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