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發布后,對“老賴”起到了一定的威懾作用。幾天前,欠錢半年未還的“老賴”賈某某,就為此吃了回苦頭。因為不還錢,他買不了機票,最后只能“投降”,主動來到京口法院要求還清欠款,希望法院能將其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刪除。

  說起“老賴”,這可是曾讓每個法院執行局頭疼不已的一個問題。京口法院執行局局長仲亞勵說,過去對付“老賴”,執行局的干警們既要排查他們的行蹤,收到可靠消息后還要圍追堵截,“或是凌晨、或是半夜,干警們都要挑這樣的時段圍堵,才有機會抓到'老賴'。”但這樣“守株待兔”的原始方法其實是事倍功半,花去了大量人力,效果卻不見得好。而“老賴”們為了躲避執行,也越來越狡猾,或是將賬戶下的資產全部轉移到親屬名下假稱“沒錢”,或是更換手機號碼“遠走他鄉”。

  去年3月開始,京口法院執行局與鎮江中院執行局協調溝通,通過位于解放路與正東路交叉口的鎮江影劇院的LED電子大屏幕每兩周更新一次、24小時不間斷的向全社會公布“失信人名單”,將被執行人的失信情況公之于眾。不止如此,從去年7月1日起,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的人,在購買機票、列車軟臥等票時,各售票系統將無法出票失信人名單還與公安機關實行聯網,無論是買機票、火車票還是訂酒店、上網,只需用到身份證,“老賴”們就會原形畢露。通過這一方法,“老賴們”那些狡猾的手段可就統統失效了。

  京口法院受理的申請人趙某某與被執行人賈某某、夏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賈某某、夏某應向趙某償還2萬元,并承擔其他相關費用。但賈某某、夏某一直未履行。受理后,執行員對被執行人名下銀行存款、房屋信息、車輛情況進行查詢,均未發現有可供執行財產,與此同時,被執行人還一直拒接法院電話。執行局認為,本院判決生效后,被執行人賈某某、夏某不按期履行還款義務,且長期躲避法院,是明顯的“老賴”行為,依職權將兩人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一段時間后,賈某某突然主動聯系法院,要求還清欠款。原來,賈某某要去澳門,卻在辦理手續時被告知限制購買飛機票,賈某某再三權衡之下,還是老老實實地主動聯系法院,還清了這筆債務。

  自去年3月至今,京口法院共將147名“老賴”列入失信人名單,期間不斷有“老賴”主動上門聯系法院執行局,要求清還拖欠的執行款項。由此看出,失信被執行人民單的發布對執行案件有著重要意義,不僅對今后的執行工作增添了一股強大的動力,更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提供了有利的法律武器。

  “對個人而言,是出行、住宿受限,對企業而言,是金融貸款被卡。”仲亞勵局長表示,失信人名單通過信用懲戒“老賴”的方式,很好地解決了以往執行難的問題。而在打擊“老賴”的同時,還保護了受害人的權益,保障了基層法院的公信力,不得不說是一劑“一石三鳥”的治“賴”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