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4月26日上午,陽光明媚,春意盎然。海門市人民法院民二庭的副庭長沈娟收到了一個包裹,打開一看,是天津市津成電線電纜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郵寄過來的一面錦旗,“秉公執法、熱情服務”八個大字在陽光的照耀下更顯得耀眼奪目。

千里迢迢送錦旗緣于一件案件。20056月,天津公司與海門的一建筑工程承包有限公司簽訂了供應電線電纜的采購合同及合同補充內容,合同訂立后,天津方前后三次供給海門方貨物價值77萬余元,海門方僅支付了65萬元,余款多次催要未果。今年3月,天津方因資金緊張向海門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海門方給付價款12萬余元并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1萬元和訴訟費用。天津方雖然起訴了但有顧慮,被告方是海門有影響的大公司,在海門法院起訴,很有可能會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海門方對天津方起訴的供貨時間、數量沒有異議,但認為沒有與天津方簽訂過補充合同,故保留對天津方提起反訴,要求判令天津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3萬余元。

沈庭長接案后,面對原被告雙方振振有詞的要求,考慮到如作生硬的判決可能造成雙方都會失掉一個生意場上的老客戶,如調解結案可以不傷害雙方的感情和利益,原被告間還會保持友好的生意往來。沈庭長多次召集雙方進行調解,被告私下里提醒沈庭長,他們是海門的大企業,手腕不能往外歪。沈庭長義正嚴詞的反提醒,法律是公正的,任何人沒有特權,更沒有地方保護。面對沈庭長的熱情和凜然正氣,原被告雙方都很感動,雙方達成了協議。被告天津方一拿到錢就給沈庭長寄來了錦旗。

附圖說明:圖為沈娟副庭長與俞江偉庭長正在打開包裹看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