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省法院申報的“江蘇法院最嚴格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工作”項目榮獲全省政法工作優秀創新成果特等獎。三年來,江蘇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工作穩步發展,成果豐碩。

2018年,江蘇法院在全國率先提出實施最嚴格保護知識產權的理念;2019年制定《關于實行最嚴格知產權司法保護為高質量發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導意見》,提出36項措施。該項機制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充分肯定,連續兩年載入《中國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狀況白皮書》。2021年1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人民法院服務和保障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司法報告》,其中也提到江蘇法院最嚴格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成效顯著。

2021年全國“兩會”召開期間,省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夏道虎接受 “大法官訪談”節目采訪,他強調:“要強化全鏈條保護,依法促進科技創新,尤其是原始創新,助力打贏關鍵核心技術攻堅戰。聚焦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發展新要求,不斷提高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國際影響力,努力打造國際知識產權爭端解決‘優選地’。”如今,這些展望正在一一實現。

讓最嚴格保護成為裁判的價值理念

江蘇法院最嚴格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理念,旗幟鮮明地樹立了創新導向、權利導向、懲罰導向、效率導向和誠信導向,更加注重通過依法裁判激勵創新,更加注重司法保護便捷高效,更加注重通過懲罰性賠償讓侵權人付出沉重代價。

 “2019年以來,全省法院近200件知識產權案件適用懲罰性賠償,2020年判賠額超過500萬元的案件數相較2019年增加近1倍。2021年,全省法院適用懲罰性賠償判決案件80件,同比增長56.86%,最高判賠額1億元。《法治日報》以《江蘇法院著力打造知識產權司法高地 151起知識產權案適用懲罰性賠償》為題刊發專題報道,《人民日報》、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官微予以轉載。”

在省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劉嬡珍看來,懲罰性賠償的法治意義在于,既對權利人因侵權行為遭受的損失進行補償,又嚴厲懲治嚴重侵權行為,通過讓惡意侵權人付出數倍于成本的代價,有效防止侵權行為再發生,具有較為突出的阻礙、遏制、懲戒功能。

在“小米”商標被侵權案中,一、二審法院均判令中山奔騰公司等企業立即停止侵權,全額支持權利人5000萬元賠償請求,該案成為商標法修改后,國內判決適用懲罰性賠償數額最高的案件,被評為2019年中國十大最具研究價值的知識產權案例;“花千骨”網絡游戲作品侵權案,全額支持了權利人3000萬元的訴訟主張;在中訊公司訴比特公司惡意提起知識產權訴訟損害責任糾紛案中,判令比特公司賠償100萬元……

2021年,省法院知識產權庭對適用懲罰性賠償案件實行“一案一報”,在審判結案系統中設置懲罰性賠償模塊,推動指導更有針對性。

嚴格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既要嚴格保護知識產權,又要防范權利過度擴張。在華為公司與康文森公司專利糾紛案中,首次判決確定我國企業使用外國標準必要專利許可費率,為最高人民法院最終促成雙方全球和解打下了良好基礎,有力維護了企業合法權益,促進了我國智能手機產業發展。

此外,江蘇法院知識產權民事、刑事、行政審判“三合一”工作持續走在全國前列,多次在全國會議上作經驗介紹。不斷加大對知識產權犯罪行為的刑事制裁力度,在公安部掛牌督辦的侵犯《流浪地球》等數百部春節檔電影著作權的“2·15”犯罪集團案中,對被告人依法就高判處有期徒刑并處罰金1300余萬元,嚴厲打擊了有組織、有分工、鏈條式、產業化制售盜版電影的侵權行為。審結童話大王鄭淵潔實名舉報、中宣部等四部門掛牌督辦的特大制售盜版出版物案,被國際保護知識產權協會評為“2020年度十大版權熱點案件”,充分體現了人民法院依法加強院線電影版權保護、嚴厲打擊知識產權犯罪的信心和決心。

讓創新提檔升級成為裁判的價值導向

2021年9月20日,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發布《2021年全球創新指數報告》(以下簡稱《報告》),中國排名第12位,較2020年上升2位。《報告》顯示,2021年中國知識傳播這一大類指標進步明顯,特別是知識產權收入在貿易總額中的占比這一細分指標持續進步,表明中國正逐步從知識產權引進大國向知識產權創造大國轉變。

 “在這樣的背景下,以最嚴格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創造更加有利于創新的法治環境,使創新成為推動發展的強大動能,已經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迫切需求。”劉嬡珍說。

江蘇法院注重加強科技成果保護,尤其加大對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新模式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依法保護重大創造性和實用性發明成果,推動行業技術標準升級、產業更新換代,有效促進了江蘇自主可控的現代產業體系建設。南京中院對因競爭對手“挖墻腳”導致一項環保工藝技術秘密受到侵犯的江南環保公司,一審依法全額支持其9600萬元的賠償請求,最大力度保護了企業的創新技術。

與此同時,江蘇法院還以調查研究為抓手,服務保障創新發展大局。省法院在南京、蘇州知識產權法庭分別設立涉集成電路和涉互聯網知識產權保護調研基地,開展關于計算機軟件案件審理、互聯網平臺經濟領域競爭秩序規制問題研究等專題調研,形成的調研報告被評為全省法院重點調研課題優秀結項報告;開展種業知識產權保護調研,《關于加強種業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報告》獲省政府主要領導批示肯定;最高人民法院新頒布的植物新品種司法解釋24個條文中有6條吸收并采用了江蘇法院關于臨時保護期使用費的追償、合法來源抗辯的認定、舉證責任轉移等的審理思路和裁判規則。

讓優化營商環境成為裁判的價值追求

 “現在,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已列入省委服務高質量發展、營商環境等考核內容。”省法院知識產權庭庭長湯茂仁向記者介紹,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人民法院作為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的重要力量,必須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為創新保駕護航。以最嚴厲手段打擊惡意搶注、仿冒搭車、重復侵權、產業化侵權等嚴重侵權行為,進一步凈化創新環境,優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

繼南通家紡市場知識產權保護作為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確定的全球版權保護優秀示范案例,2021年,省委宣傳部、省法院又共同推動吳江絲綢產業成為WIPO全球第三個版權保護優秀案例示范點,促進版權保護為絲綢紡織產業高質量發展賦能。近年來,華為、騰訊、香奈兒、西門子等國內外知名企業主動選擇在江蘇提起訴訟,更是證明了江蘇知識產權司法保護“高地”初步形成。

2020年,在最高法院指導下,長三角地區三省一市高級法院和知識產權局簽署備忘錄,有力推動了區域創新共同體和改革開放新高地建設。2021年3月,江蘇高院又與長三角地區其他高級法院以及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關共同簽署發布國內首個跨省域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指導性文件,聚焦跨區域知識產權嚴保護、大保護、快保護、同保護等關鍵環節,提出16條先行先試舉措,共同為長三角地區科技創新賦能,為一體化、高質量發展護航。

2021年,省法院建立機制,直接提級管轄南京、蘇州知識產權法庭受理的部分涉及生物醫藥、5G等重大一審技術類案件,更好地發揮最嚴格保護的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