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近年來,我院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緊緊圍繞人民法院“公正與效率”的工作主題,不斷深化審判管理改革,從探索完善、到全面鋪開,逐漸形成了一套“42”審判管理模式,有效地規范了法官的執法行為,案件質量穩步上升,為提高法官整體司法能力和水平、維護人民法院公正執法的良好形象起到了重要作用。

一、審判流程的管理監督

1、實行立案把關制度

在我院,立案庭是對外的窗口,是法院審理案件的來源和入口。立案庭的主要職能是負責案件的受理、立案登記和訴訟費的計算收取。為嚴把案件入口關,立案庭在立案之前都要審查好當事人主體資格、事實證據和級別管轄等內容,杜絕“不該管的亂管”“該管的不管”現象。按照受案的范圍標準,對于確應立案的及時立案,并確保錄入的信息準確完整;對于不符合立案條件的,則及時勸解當事人放棄起訴。除此之外,我院立案庭還獨辟蹊徑,將訴訟須知和訴訟風險等相關法律規定上墻,既讓人民群眾直接體驗到法院管理的公正透明,也增加了他們對法律知識的了解,使他們的起訴活動更具慎重性,從而提高了立案的質量。去年,我院立案庭被授予年度市級“青年文明號”單位。

2、實行庭審考核制度

庭審是法官最直接接觸當事人的活動,法官的言行舉止、庭審能力的高低,直接影響到法院和法官在群眾和當事人心目中的形象。為此,我院制訂了《法官庭審考核實施辦法》,成立了專門的庭審考評委員會,以觀摩庭的方式,旁聽審判人員庭審過程,從庭審形象、庭審公正、庭審效率、庭審藝術、庭審小結等方面對法官的庭審行為進行考核打分。考核成績在全院范圍內通報,并與每個法官的業績獎金掛鉤。

同時還制定了《審理、執行重大疑難案件和化解重大矛盾糾紛能力評定方法》,對法官已審結的重大疑難案件和化解的重大矛盾實行加分獎勵,并組織全院法官對這些優秀案件中的審理技巧進行學習研究。正是這種有獎有罰、考學相輔的機制大大強化了法官的嚴格辦案意識,提高了法官的辦案水平。全院案件合格率從去年的90%上升到今年的98%

3、實行執行清理制度

案件審結之后,當事人的利益是否能真正實現,則與執行清理工作息息相關。可以說,執行效果不好,前面的立案、審理、裁決過程都只能是一紙空文。在當前全國法院的“執行難”大趨勢之下,我院執行局以“改善工作作風、創新工作思想、規范執行行為”為重點,有章有序地開展執行清理工作。在執行過程中嚴格依照法定程序開展工作,進一步做到公正、公開、規范、文明,以程序合法確保實體公正。嚴格落實執行權分權行使、扣押查封物品拍賣以及分配公示等各項規章制度,進一步完善拍賣委托制度和執行聽證制度;堅持以思想工作為主,強制執行為后盾的工作方法,重視做好被執行人的思想疏導工作。去年,我院又出臺了《執行人員執行能力考核辦法及評分標準》,將執行標的到位率和執行案件質量納入業務考核范圍,將執行業務考核從單純數量考核向質量考核轉變。通過該項考核機制,增強了執行法官的案件質量觀念,提高了對債權人實體權利的保護意識,切實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今年前五個月,我院執行工作繼續呈現良好態勢:總執行案件1764件,執結1486件,結案率達到82.65%,已結標的7725.43萬元,執行標的到位率達80.8%

4、實行質量監督制度

審判監督是對錯誤裁判實行最終司法救濟,保證案件質量的最后一環。

1)狠抓案件審理質量,力辦精品案。對于確有錯誤的裁判,一定要堅持原則,通過再審予以改判,而且力爭使每一個再審案件變成鐵案,變成精品。今年再審案件11件中,依法改判8件,無一件被上級法院改判或發回。庭審中做到公開、公正,裁判文書對法律的適用和證據的采信都能做到說理透徹,改判案件當事人無一上訴。重復申訴率為8.11%,位列全市最低。

2)改進工作方法,規范、完善聽證機制。聽證制度是復查程序中的核心制度,是復查程序功能實現的關鍵環節,我院為消除當事人“暗箱操作”的疑惑,加大案件復查工作的透明度,今年的復查案件中,除了有1件事實清楚、申請人無新證據以外,均進行了公開聽證。為了在復查環節中最大限度的實現公正與效率,我院進一步規范了聽證程序,參照審理程序,制定了《聽證會提綱》,具體包括交代聽證權利和義務、聽證調查、聽證辯論、最后陳述、聽證和解階段,使當事人思路清晰,有利于服判息訴。

3)注重調解,力求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再審案件矛盾集中,當事人對立情緒大,方方面面關注多。在工作中,我們克服就案辦案的思想,在公正審判的前提下,特別注重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對于一些法律關系明確,事實清楚的案件,再審中若發現原審確有錯誤,就及時和原承辦法官進行溝通,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予以改判。使再審案件在確保質量的前提下快審快結。同時講究方法,爭取得到交辦機關領導和人大代表的理解、支持,努力化解矛盾,做好服判息訴工作,連續多年來沒有發生一起因工作不力引發矛盾激化事件。三年來抗訴案件調解率達25%,也就是說有四分之一的再審案件以調解結案。

二、構建綜合的案件質效體系

除了對審判流程進行管理監督外,我院審判管理辦公室與審監庭合署辦公,共同對案件質量實行評查,并制定一系列審判管理的規章制度,從而構建綜合的案件質效體系:

1、開展案件質量評查,增強辦案人員熱情。堅持把開展“全面”、“經常性”的評查工作作為案件質量監督的重點。所謂“全面”:一是在范圍上,對本院已審結和執結的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全部進行評查,實行每案登記,逐案評查,備案建檔;二是在內容上,對與案件質量有關的各種因素都要進行評查,既評審判質量,也評文書質量;既評實體,也評程序;既評事實證據,也評法律適用問題;乃至文書的篇章結構,邏輯思維、選詞造句、標點符號等,都要細評。所謂“經常”,是指案件評查工作堅持常年逐月進行。規定各業務庭將每月審結(執結)且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在次月1日前裝訂成冊移送評查,無正當理由不按時送檢的不計案件積分。評查人員對被評案件逐案填寫評查意見,詳細載明案件質量存在的問題、扣分及評查結論,并形成評析報告,予以公布。在評析報告出臺之前,還將個案評查存在的問題集中反饋給各庭(局),對評查結果有異議的,可以申請復議,意見不一致的,提交審委會討論決定。

審管辦每季度作出評析報告,對案件質量評查的結果實行內部通報。對案件質量評查中發現的典型錯誤和主要問題,定期進行講評,要求有關業務庭針對存在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審管辦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抽查,督促落實。

2、制定各項管理制度,建立審判管理長效機制:

審管辦為使各項審判管理活動規范、透明,負責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規章制度。為明確審判管理的工作機構和崗位職責建立健全了《審判管理辦公室工作職責》、《法官業績檔案管理人員崗位責任制》等制度。為規范審判人員的考核機制,制定和完善了《法官審判業績崗位目標考核辦法》、《審判質量監督評查實施辦法》等制度。

通過開展審判流程監督和構建綜合的審判質效體系,全院法官逐漸形成了案件質量意識,人人自覺狠抓案件質量,從立案到案件歸檔,層層把關,案件質量不斷提高。去年,我院的案件合格率僅為90%,而從今年前五個月的統計數據來看,我院的案件合格率已變為98%。當然,我院在改善案件質量方面雖然取得了不少成績,但是離上級法院的要求及與兄弟法院的經驗相比,還存在著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將深入探索,不斷開拓,虛心學習好經驗、好做法,努力把我院的案件質量工作再向前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