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曉寶法官把執行款送到老人病床前

 

19947月,王曉寶從部隊轉業到江蘇省鎮江市京口區法院。上班第一天,一位老庭長告誡他:“法官之所以受到敬重,是因為肩負著天平。天平一旦歪斜,老百姓也是會戳脊梁骨的!”也許時間會沖淡一切,唯有這番話,如同至理名言,令他銘記至今。從那時起,他便暗下決心,一定要做一名讓黨放心讓人民滿意的好法官。

敢于碰硬,勇于制邪

沒有激情的罄鼓,撥不動人們的心弦。只要心里時刻裝著群眾,就能得到群眾的理解和支持,就能無往而不勝。在多年的執行過程中,王曉寶也曾遇到過不明真相的群眾的圍攻,甚至被抓破過臉,劃傷過手指,被撕破過衣服。好心人時常提醒:不要太認真,得饒人處且饒人。對于這樣的勸告,他一笑置之。在他看來法律是國家不可撼動的基石,要使法律堅如磐石,就必須堅定地維護它的尊嚴,哪怕是用鮮血和生命。王曉寶在執行申請執行陸某某借貸糾紛案中,被執行人四處躲避,對執行人員反復上門查找反感。并打電話寫信對王曉寶進行威脅,如再來家里執行,就對你小孩,老婆進行報復。王曉寶的妻子埋怨丈夫,究竟為了什么?面對被執行人的囂張氣焰他沒有退卻,而是打電話給被執行人的家屬,嚴正指出被執行人的違法行為,并表明嚴格執法的決心。時隔三天,陸某在家的睡夢中被逮個正著。 被執行人頓時身體軟得似一個皮球。面對一身正氣的執行法官,被執行人當場寫出書面檢查承認了錯誤,并即時履行了義務。使一件長期中止的案件執結。

巧辦案,真情化解重大矛盾贏得社會稱贊

法官需要勇氣,也需要智慧;既要果斷,也要巧斷。惟有如此才能化解矛盾,解決問題,用公平帶來平安,用平安帶來和諧。200510月在執行臺胞張先生與卞玫玫房屋遷讓一案,卞玫玫長期拒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讓房義務,房屋一直沒有交付,張先生遂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在依法傳喚卞玫玫來院接受調查詢問時,被申請人情緒十分對立,提出自己下崗了,沒有住房,無房可讓,揚言欲與房屋共存亡堅決不交房子。面對這樣特殊類型的當事人,執行法官王曉寶沒有簡單處理該案,而是對當事人雙方采取不同的疏導方式:針對被執行人,耐心細致的講解法律規定,進行了充分的說理教育,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使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人民法院采取執行措施,依法維護法律的權威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通過王曉寶的耐心細致的工作,被執行人認識到以前行為的錯誤,表示愿意積極配合人民法院的執行工作。在法官的多次協調下,在法庭上是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的關系,庭下卻出現了那割不斷的是親情關系。在執行法官的友情提示下,外甥女幾聲親切的“舅舅”,呼出了張先生內心的與親人的親情。 1026日下午16時,在京口區法院執行庭,舅舅張先生一次性給付外甥女22825元補償金。卞玫玫當即交出了房子的鑰匙。 當張先生走進自己的房子,看到五、六十年前自己使用過的老家具時,激動的老淚縱橫,連聲感謝大陸法官的務實高效的人性化執法。

天平胸前掛,愛心暖萬家。經過多年的工作實踐,王曉寶深深感到要當好一名法官真不容易,不但要有嚴肅執法的浩然正氣,還要有情系于民的仁愛之心。用他自己的話說,視群眾為兄長,視百姓為衣食父母。今年初,王曉寶受理一起申請執行人是一名77歲老太的贍養費案件,老太雖家住市區,但一人獨自生活,因不能拿到贍養費、醫藥費經常到法院申請執行四位子女,看到李老太申請執行的卷宗就有15本,心里很不是滋味。一娘生九子好生,為什么這么多子女贍養一個老人就咋這么難?老人太不方便了,經過深入調查,發現子女大多數有履行能力,只是相互間推諉,找出種種理由不愿給款。社會公德何在?公理何在?老人生活無保障,社會還談何和諧?王曉寶走街穿巷深入到四個子女家里、單位做工作,進行法律宣傳教育,講社會公德,講不履行義務將產生的后果和應受到的制裁。后當事人履行了全部義務,并表示以后將按時給付贍養費用。當法院發還案款時王曉寶發現確逢老人生日,這天,他與書記員一大早就帶上案款并拎了生日蛋糕、奶粉、蜂蜜去給她祝壽。當他們要離開時,老人緊緊抓住他們的手不放。

做一個人民信得過的清官

常言道,拿了人家的手短,吃了人家的嘴短。做一個人民滿意的好法官,就要經得住利益的誘惑、做一個人民信得過的公平正直的清官。由于其工作的特殊性,接觸的面廣,打交道的都是經理、廠長、個體老板,案件到了執行階段,申請人、被執行人都四處找門子,托關系,信奉金錢能使鬼推磨,然而這一切到了王曉寶那里未必奏效。他嚴格執行規定,不辦關系案、人情案。他常常告誡自己,我是人民的法官,要用手中的權力為人民辦事,我工作辛苦,但是比起那些下崗同志,不知要幸福多少,我應倍加珍惜這份工作。所以在辦案的過程中,他都能做到一身正氣,兩袖清風。
  十幾年來,王曉寶同志從書記員到審判員,從審判員到法院執行庭副庭長、執行局副局長,每一個崗位上都留下了堅實的足跡。他兢兢業業地奮戰在執行第一線,數年來執結各類案件1700多件,無一例錯案,無一例纏訴。先后十余次受到省、市、區的表彰,多次被評為優秀公務員、辦案能手和知名法官,并榮獲京口區十大太平衛士稱號,榮獲省法院系統執行工作先進個人,被上級法院榮記個人三等功,為平安鎮江和三個文明建設作出了積極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