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來,維系一段婚姻最重要的應該是把握有度。如果過緊,感情就像手中緊握的沙,攥得越緊,手中留住的沙就越少。但很多人就是不能理解這一點,最終導致婚姻的破裂。

那天,一位文質彬彬的男子來到信訪室,表示自己想要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要求幫忙聯系法官找對方當事人的銀行賬號。按道理講,主動要求履行義務是好事,要求對方提供銀行賬號不是很簡單的事嗎?我有點不解。

不過,當他說出對方當事人的姓名后,我才恍然大悟。原來,男子姓劉,是某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他所要找的對方當事人張某是他的前妻。

說起張某,那是大名鼎鼎。劉某與張某結婚30多年,婚后育有一子,已成年。劉某有固定工作,張某在家務農,如果好好過日子,也該含飴弄孫了。不過,張某個性強,脾氣暴躁,常與劉某發生口角,與周圍鄰居關系也很緊張。更氣人的是張某的那張嘴,罵起人來從不含糊,什么臟話都罵得出來。

張某口口聲聲說自己愛劉某,但是這樣的愛卻讓劉某無法忍受。劉某實在忍不下去了,起訴要求離婚。張某一哭二鬧三上吊,到處哭訴,指責劉某負心。第一次起訴后,法院判決不準予離婚。

不過,法院的判決并沒有讓張某收斂,反而變本加厲,幾乎將所有的親友都得罪光了。一年后,劉某再次起訴離婚。因為張某的種種表現,法院最終判決準予兩人離婚。同時,考慮到張某的實際情況,將婚后建的房屋判歸張某所有,并判決劉某每月給予張某經濟幫助300元。判決后,雙方均未提起上訴。

不過,事情還沒完。離婚判決生效后,張某多次破口大罵離婚案件承辦法官,并撒潑、打滾,無所不用其極,誰勸也沒用。在張某的心目中,無論案件怎么判,劉某仍是她的丈夫,這個身份無論如何都是不會變的。誰處理她的離婚案件,誰就是跟她搶丈夫!

沒過多久,張某以離婚后財產糾紛為由要求分割劉某的住房公積金。在她看來,劉某一直到退休時的住房公積金都是她和劉某的共同財產,都應當予以分割。

劉某不同意,認為離婚時已將雙方共同建造的房屋判歸張某所有,已經是將住房公積金包含在內進行分割過了。經過承辦法官多次調解,雙方均未能達成一致意見。

經審理查明,至雙方離婚時止劉某的住房公積金余額為近13萬元。考慮到離婚時已在財產分割上對張某予以照顧,且張某書面承諾只要求分得其中的5萬元,最終法院判決劉某應當給予張某5萬元的補償。

判決生效后,劉某遲遲未能給付。張某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由于劉某名下除了住房公積金其余無財產,而劉某尚未到退休年齡,住房公積金一時無法提取,而且根據規定住房公積金不能提取現金,必須轉賬??紤]到劉某即將退休,住房公積金很快就能夠執行,執行法官要求張某提供銀行卡,以便將執行款項匯入其賬戶。

令人難以接受的是,張某堅決不提供銀行賬戶,也拒絕提供身份證件,在執行法官的努力下,劉某向別人借了5萬元現金交到了法院,履行了自己的義務,這一節總算是告一段落。

不過,當劉某想要履行每月300元的經濟幫助義務時,問題又來了,張某沒有提供銀行賬戶,錢往哪里打呢?

我問劉某能否請村干部轉交,劉某苦笑,村干部都不愿意與張某打交道,他自己也一樣,根本不愿意與張某見面。我又問劉某,能否請兒子幫忙轉交。劉某長長地嘆了口氣,他告訴我,兒子對張某非常不滿,認為就是由于張某的“作”,導致其家庭破裂?,F在兒子根本不見張某,甚至連張某的電話也不肯接。

最后,我聯系了張某的委托代理人,請其務必要求張某提供銀行賬號以便劉某履行義務。劉某感激不已。

其實想想也真是可悲,張某即將步入老年,卻落得個夫離子散的下場。

夜深人靜時,不知道張某是否會回過頭來反思自己的問題,張某只知道一味地指責劉某,殊不知自己才是婚姻失敗的癥結所在。張某心心念念都是劉某,卻不知由于自己的歇斯底里,劉某早已畏其如虎,避之不及。

維系婚姻的紅繩也需要張弛有度,但愿,身處在婚姻中的人們都能警醒?。ó斒氯司祷?/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