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新農村建設中一些潛在矛盾開始凸顯。曾榮獲全國調解工作先進集體的揚中法院新壩法庭,針對轄區內家庭糾紛、鄰里糾紛在農村法庭占較大比例的特點,積極探索工作新方法,不斷加大調解力度,努力平息民間紛爭、化解社會矛盾。近日,新壩法庭還專門在周邊鄉村設立了三個巡回審判點,定人定點定時間進行巡回審判,既方便了群眾訴訟,又起到了審案一件教育一片的目的。這對調節農村新型社會關系、保障農民人身財產權益、促進鄉風文明和社會和諧都將起到積極的作用。

“和氣橋”上的怨氣消了

去年3月,三茅鎮和氣村村委會將原來一個僅能容納兩人通過的小橋擴建起成寬5米的水泥橋,并將之命名為“和氣橋”??烧l也沒想到,這造福全村的和氣橋隨后帶來的并不是一團和氣。不到一年的時間,由于距橋不遠的道路拓寬,導致過橋運送砂石的重型車輛越來越多。緊挨著橋的住戶于某,擔心房子的路基下沉危及自己的房屋,于是他搬來大石頭放在橋頭,阻礙過往車輛通過。村委會雖再三做工作,但說服不了于某,雙方陷入僵持局面。最后村委會無奈將于某告上法庭。

接手此案的全國優秀女法官朱滬生獲悉后,立即前往現場勘察,弄清事情原委后,朱滬生法官感到問題并不簡單:村委會修橋方便村民,護橋有理;重型車輛禍及住戶房屋,保房要緊。雙方各有各的道理。因此,朱滬生并沒有急于審理此案,而是到交通部門了解于某房子的承壓能力,咨詢有關專家關于房子的維護細節。在經過反復思量后,朱滬生法官終于草擬出一個方案:在于某房屋旁邊加筑護墻礅,并在大橋正中設置一個兩米高的限高欄桿。方案得到了雙方當事人的認可,村委會適當補償于某的維修費用,于某把橫在橋上的石頭搬走,案件經過調解圓滿解決,“和氣橋”上的怨氣終于消了。

60萬元賠償要求降為10萬

2004年一天晚上7點多鐘,年輕女教師馮冬云像往常一樣做完家教騎自行車回家。途經揚中市中遠加油站門前路段,與相對方向行駛的鄭某相撞,小馮后腦勺著地。經搶救,雖然暫時保住了性命,但成了植物人,每天靠營養水維持生命。經法醫鑒定構成一級傷殘。到訴訟時,原告已花費醫療費8萬多元。為此小馮的娘家和婆家都背上了巨額債務。交警部門認定鄭某負全部事故責任,可肇事者鄭某是個智障人員,家里一貧如洗。雙方鬧了很長時間。最終,馮冬云的丈夫將鄭某及其父母全部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擔各種費用合計60多萬元。

新壩法庭立案后,憑著審判經驗,辦案法官意識到,如果法庭簡單判決,案子辦得很輕松,但躺在病榻上奄奄一息的小馮急需錢用,而從被告的家境看,如果簡單下判,那么判決書的賠償金額再高也不過是一紙空文。當事人雙方的矛盾不僅不能解決,還可能會加劇。

經過幾輪艱苦調解,原告方表示體諒被告方的家庭難處,答應至少要拿10萬元救急。辦案法官心里也有了底。當被告的家庭最終想盡辦法湊齊賠償金時,原告終于同意作出讓步。

交心化解父子積怨

80歲的魯某夫婦為了幾個兒子成家,可謂操碎了心。沒想到大兒子對他非打即罵,甚至在魯某身患重病期間,大兒子對他也不理不問。絕望的魯某夫婦遂將大兒子告上法庭。

辦案法官調查了解到矛盾不是一兩天造成的,主要緣于魯某以前對待三個兒子未能做到一碗水端平,大兒子一直耿耿于懷。法官據此不斷做交心溝通,并通過村委會的民調組織一齊做雙方的工作,調解最終取得成功。今年重陽節,辦案法官還專門對魯某夫婦進行了回訪,得知父子倆的關系目前相處得非常融洽,沒留下絲毫陰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