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為了孩子,為了孩子一切”,這是擺在江蘇省徐州市賈汪區人民法院岳敏法官辦公桌上的一條座右銘。少年審判10年來,岳敏事實時時刻刻以這則座右銘激勵自己傾心呵護青少年成長,真情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從實踐中摸索出了指導自己工作的“三字經”,從“愛”字上出發,從“幫”字上入手,在“拉”字上使勁,教育、挽救了一大批失足少年。她所承辦的少年犯罪案件,無一申訴,無一超審限,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多年來,她多次獲得優秀審判長、文明法官、綜合治理先進個人、個人三等功、優秀法制副校長等多項榮譽稱號,并光榮地被推選為徐州第十三屆市人大代表。

不能讓失足的孩子再失學

今年夏天,岳敏很自豪,因為她接到了一個來自無錫的長途電話:“岳阿姨,我是小宇,我今天收到了大學錄取通知書,我一定好好學習,不辜負你為我做的一切。”小宇是岳敏審理過的一個少年犯,因盜竊被判處緩刑,后來在岳敏法官的幫助下又回到了學校。

“不能讓失足的孩子再失學”,這是岳敏常說的話。針對未成年人失足后大部分失學的現象,為了找出挽救失足青少年的有效措施,岳敏通過調查分析的方式,對近幾年的未成年人犯罪情況進行分析,帶領少年合議庭的同志積極倡導并與多方協調,由區法院、綜合治理辦公室、文教體局、團委等八部門聯合制定出臺了《關于落實被判處非監禁刑的未成年罪犯復學、升學問題的意見》,明確規定各學校應確保被判處管制、緩刑等非監禁刑的未成年罪犯返校學習,被判處非監禁刑的未成年人入學有了保障。六年來,在岳敏法官的幫助下有30多名被判處非監禁刑的少年犯又回到了學校。

少年犯找回了母愛

“沒有天生的罪犯,每個青少年走上歧途都有原因,對待少年犯,要象醫生對待病人一樣,對癥下藥,才能教育、感化、挽救失足青少年。”這是岳敏法官常說的話。多年來,岳敏堅持對少年犯開展談心活動,堅持走訪活動,時常深入家庭、社區、學校、企業調查了解青少年犯成長的過程、犯罪的根源,她從剖析成長過程加之親人般地關愛入手,在獲得其高度信任后加以誘導、教育,收到了許多意想不到的效果。

今年10月,她審理了年僅17歲的李海與他人結伙盜竊一案,在開庭前于李海談心時,李海不象其他人那樣對自己的家庭情況對答如流,而是支支吾吾,避而不談。細心的岳敏感覺到李海的家庭肯定出現了問題。為了深入了解李海的家庭情況,在泥濘的鄉村小路上她徒步5里多路才找到李海的家,看到的卻是空無一人的破爛草房。經走訪得知,李海的父親早年車禍死亡,母親改嫁,孤身一人的李海寄宿于大伯家里。在向鄰居了解情況后,岳敏又趕到幾幾路以外的李海母親住處,告訴她李海犯罪及缺乏家長管教的情況。沒想到張母淚如雨下的說“不是自己不想管教孩子,是孩子與自己反目成仇啊。”李海因為從情感上不能接受母親改嫁,加之大伯的說教,對母親日益疏遠以至報復母親。為了有利于挽救教育李海,在法庭教育階段,岳敏法官讓他們敞開心扉,把埋在心理的不滿和怨恨傾訴出來,通過溝通解開了多年的疙瘩,李海的大伯對自己平時不重視教導孩子而后悔不已,李海的母親也對自己因為傷心而放棄對子女管教而失聲痛哭。李海得知法官阿姨為自己的事情跑了這么多的路做自己的家庭工作時,動情地說:“尊敬的法官阿姨,您真心教育挽救我,關懷愛護我,讓我找回了母愛,我沒有理由不再好好改造。”

好孩子是表揚出來的

“好孩子是表揚出來的”,岳敏審理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對待少年犯,就象老師對待學生一樣,善于發現其優點,讓失足少年看到自己閃光的一面,點燃其對未來的希望,喚起對新生活的向往和信心。

張明是岳敏曾經審理過一起盜竊案件中的一個少年犯。張明犯罪時是職業中學的學生,學習成績也不錯。由于不懂法律,他盲目多次為他人望風參與盜竊。張明的家人知道張明犯罪后,情緒相當激動,原本指望今后有出息的孩子今天進了監獄,今后的路該如何走啊?岳敏法官和張明談心時,張明情緒低落,非常自卑,無顏面見家人、同學老師。經過走訪,岳敏了解到張明的犯罪動因并不是為了錢,而是出于哥們意氣,不能明辨是非。為了喚起張明重新做人的希望,激起他改過自新的勇氣,庭審中岳敏宣讀了了張明的妹妹和母親、同學寫給張明的信。信中在呼喚:迷途的哥哥快回頭吧,你是父母唯一的兒子,你以前多么優秀,是爸媽的驕傲,是我們的榜樣,現在你雖然走上了犯罪道路,但我們相信你一定會重新揚起生命的風帆,你仍然是我們最愛的人,我們等你回家。岳敏法官也當庭展示了張明以前獲得的榮譽證書。張明淚如雨下,反思了自己做事的不理智,重新樹立了信心,表示一定重新做人。法庭根據張明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依法對他判處了緩刑。張明又重新回到了校園并象他當庭保證的那樣,把整個精力投入到學習中去,以優異的成績畢業后被一家工廠所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