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伊始,江都法院對失信被執行人信用懲戒制度進行系統規劃和科學設計,多措并舉運用執行威懾機制編織執行信用“大數據”,強力打擊規避執行的違法行徑,加強“執行誠信網”建設。

  建立月度名單發布制度。將以往失信被執行人年度定期發布制度改為月度例行發布制度,全面啟動失信被執行人失信信息排查統計、即時歸集和月底報送工作。建立被執行人失信檔案,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統一錄入到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數據庫,適時采取集中曝光,促使被執行人自覺履行義務。2015年1月30日,已正式將88名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向社會公布。

  明確納入范圍全覆蓋。嚴格執行失信被執行人納入“黑名單”制度,由以往選擇性重點納入轉變為應納盡納。明確只要被執行人沒有按照生效裁判履行義務等4類情形就應當納入,不納入“黑名單”的需上報審批,推動失信名單建設標準化、規范化和制度化,并將失信名單有序移送公安機關定向協查,讓失信者無處藏身。

  堅持信用限制立體化。將以往運用公告大屏幕、報紙、電視、網絡等分散曝光形式擴展為手機短信、微博、微信等新興渠道平臺常態宣傳。積極構建執行信息共享平臺和協助執行網絡,全方位多渠道營造滾動查控和聯合懲戒氛圍,壓縮“老賴”生存空間,引起社會的普遍關注與重視。截止2015年2月中旬,共在各類媒體平臺上發表宣傳報道5篇,專項通報失信名單102例。

  健全動態調整屏蔽制度。加強對“黑名單”信息錄入工作的管理檢查,實時評估信用數據,建立失信正常退出機制。失信被執行人符合自動履行全部執行標的等5種情形之一的,可以同步“修復”不良記錄,法院將其有關信息從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中刪除。懾于信用懲戒的威懾力,2015年已有3名常年外出規避執行的被執行人主動聯系法院履行全部義務,取得了良好的司法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