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淮安訊:江蘇省淮安市淮陰區4名供電公司抄表工“幫助”個體老板竊電,從中獲利,結果抄表工和個體老板均被推上被告席。1215,淮安市淮陰區人民法院對熊某等18名被告人盜竊一案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

據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顧某、劉某、鄭某、李某系淮陰區供電公司抄表工。被告人熊某原系供電公司工人,因熊某善于通過表箱竊電,2004年至2006年間,顧某等4人分別伙同熊某為陳某、董某經營工廠、飯店、浴室等13名個體老板,采取打開表箱調節用電度數的手段,共計竊電49起,價值9萬余元,熊某及顧某等四名抄表工均從個體老板手中獲利。檢察機關認為,上述18名被告人的行為已構成盜竊罪。

庭審中,18名被告人對犯罪事實均供認不諱,法院將擇日進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