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李玲的人會感嘆于她的美麗,而在徐州市中級法院法官業績檔案中,人們會驚嘆這個叫李玲的34歲的女法官創造出來的一系列數字:三年半案數量最多;沒有改判、發回案件;信訪、申訴量最少;平均審理天數最短;優秀法律文書全院第一……

李玲用智慧和美麗書寫著公正與和諧。特殊的職業展示了她獨特的人格魅力。幾年來,她多次被評為優秀公務員、先進工作者,2005年榮立省個人三等功并被評為江蘇省優秀法官。然而了解她的人知道在一串串數字、一項項榮譽背后,是許多鮮為人知的故事。

“第一”背后有艱辛

連續三年辦案數量在全庭最多,調解結案數和結案率全院第一,無超審限案件,平均審理天數最短。它意味著李玲每3.8天就要結一件案件,每天都要開庭或者參與庭審,此外還要撰寫法律文書和調研文章。每一個第一背后都蘊含著她的艱辛和汗水。三年來,李玲放棄了無數個休息日,加班加點地完成了除庭審之外的閱卷、準備開庭提綱、查閱資料、撰寫法律文書、調解等工作。2004年她愛人忽然病倒,需要住院做開顱手術,住院幾個月,李玲在照顧愛人術后飲食起居之余,仍然不忘手中承辦的案件,父母年邁多病,孩子尚在年幼。但當年她仍然取得了全庭辦案數量第一的好成績。2005年她本人生病住院治療,身體稍稍恢復,她又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白天要開庭,晚上等孩子睡下還要寫裁判文書。但是,這些困難都不能阻擋她工作的熱情,年終排名,他又是辦案數量全庭第一。李玲說:“作為一名女法官,可能承受的壓力會更大,好在我的家人都非常理解和支持我?!?/SPAN>

公正背后是追求

3年來,李玲主審400多件案件沒有一件被改判和發回重審。她說,處理一個案件,公正并不難,難的是在依法辦案的同時取得良好的社會效果。因為司法公正的目的,就在于促進社會和諧。所以在她審理案件時,不僅依法,更是在用心,在她身上,法律不再是冷冰冰的代名詞,而是一份和諧,一種溫情。

    原告呂某訴沛縣某鎮居民委員會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一案,該鎮招商引資企業在興建廠房過程中,原告呂某因土地補償款和居民委員會發生糾紛,要求提高土地補償款。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李玲發現類似原告這樣土地被征用的農民在當地很多。如果只是簡單的判決的原告勝訴,其他農民很可能會因此而群起訴訟,但是作為被告的村民委員會并沒有實際履行能力,農民們即使勝訴也得不到實際的利益,必將引起信訪、上訪等一系列連鎖反應。這些行為對于當地剛剛起步的招商引資活動將是一個毀滅性的打擊。于是,李玲不辭勞苦多次找當地鎮政府進行協調,從法律和大局的角度,耐心作通鎮政府的工作,再和鎮政府一起作原、被告的思想工作。最終,由鎮政府出面,原被告雙方達成調解協議。一場棘手的糾紛在李玲的不懈努力下終于被化解了。

滿意背后是自律

法官調處民商事糾紛,使雙方都滿意,這確實很有難度,所以有人稱法官為“刀尖上的舞者”。而幾年來,李玲審理的幾百件案件卻無一信訪。有人探究其中的原因,一名當事人說:“他給人的感覺就是值得信賴。”美麗的李玲身著制服,顯得干練而莊重,又時刻透露著真誠和友善。這兩種形象在身上如此和諧,傳神地詮釋了她的一貫追求:作為法官,她要維護法律尊嚴;作為普通人,她要像對待親人一樣對待她的每一位當事人。每一位當事人都能在她身上找到親人的感覺,信任她,并向她敞開心扉。

李玲說:“法院受理了案件以后,法官的一言一行都處在雙方當事人的監督之下,法官不能有半點的疏忽和大意,所以法官應當謹言慎行?!?/SPAN>

在生活中,她給自己立了行為規則:不在辦公室或審判庭之外的任何地方接待當事人、代理人或為當事人說情的人;不向當事人透露住宅電話和手機號碼;不與合議庭之外的人討論所審理的案件,或對這些案件作公開評論。遇到熟人打聽案子情況,她總是耐心的進行法律釋明和勸導,告訴其通過正常渠道解決問題。難得的閑暇時間,她喜歡捧著一本《小說月刊》,她說,這樣可以彌補她年輕閱歷淺的不足,對民商事案件的審理是很有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