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為了進一步規范工作程序,增強監管效能,不斷改進審判和工作作風,樹立司法權威,維護司法公正形象,徐州市泉山區法院黨組經研究,決定從今年11日起執行明查暗訪制度。

為此,該院成立了明查暗訪小組,并聘請監督員以及委托中介機構等形式,對全院干警遵守“六條禁令”、落實法官和律師回避制度、立案接訪服務態度、辦公區域衛生、儀容儀表以及其他涉及機關作風建設等方面的事項進行明查暗訪。明查即到工作場所或利用通訊工具表明身份或目的直接進行檢查,暗訪則不亮明身份和目的對工作場所或社會活動場所進行查訪。明查暗訪采取定期檢查與不定期查訪相結合的方式,每月分別進行一次,不定期查訪則由院長隨時指定。對于在明查暗訪中發現的問題,通過召開會議和在內部網站發布等途徑,在全院范圍內進行通報。

在明查暗訪中,如果發現的是一般性問題,則對相關部門或個人提出批評,并責令其立即整改;如果發現的是違法違紀線索,則由紀檢監察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并根據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同時記入個人廉政檔案。情節嚴重的則交由有關部門處理,決不姑息遷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