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常州訊:2006年,我院主動融入構建和諧社會工作,積極發揮大調解機制功能,最大限度地平息糾紛,化解矛盾,壓降案件上升勢頭,收到了明顯效果。全年案件增幅僅為5.9%,低于全市法院11.86個百分點。在這方面,我院主要采取了以下四條措施:

、調解前置,積極探索多元化的的糾紛解決新機制。建立民商事糾紛快速審理綠色通道,設置立案調解前置程序,對于一些事實清楚、爭議不大、證據充分確鑿的民事糾紛,在案件立案前由負責接待的法官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了解雙方爭議焦點,大力開展法律法規宣傳,及時平息糾紛,促成和解,及時化解矛盾糾紛。

二、構建網絡,推動訴訟調解與大調解有機結合。依靠區委、區政府的大力支持,與區司法局聯合出臺《建立人民調解工作結對聯系制度的意見》,積極構建法官與街道定點聯系平臺,建立了以鎮、街道司法辦為骨干,社區、村、企業調解員為底座的金字塔型調解網絡,對各社區(村)進行全面覆蓋,并切實加強對人民調解工作的業務指導,實現了訴訟調解和大調解機制的有機銜接和良性互動。我院還與區司法局合作,在法院設立了人民調解工作室,由區司法局指派一名副局長進駐工作,加強對矛盾糾紛調處,有效化解矛盾糾紛。

三、整合資源,巧借外力形成合力化解糾紛。針對城市房屋拆遷案件長期居高不下的實際情況,我院積極爭取土地、房管和城建等有關部門的協作和配合,在充分了解被拆遷人實際情況的前提下,合理平衡各方利益,開展耐心細致的協調工作,促進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避免了一大批案件進行強制執行環節。

四、強化宣傳,切實提高公民法制意識。我院結合典型案例,充分發揮各種新聞媒體的作用,大力開展以案講法活動。同時,主動開展送法下基層活動,不定期組織法官到進社區開展法律咨詢服務活動。9月份,我們又集中一個月時間,組織60余名法官利用每個星期六時間,分批深入區屬各街道(鎮)及有關社區開展法律服務活動,召開相關法律問題探討會,提高了廣大群眾的遵紀守法意識和依法維權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