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豐縣法院高度重視調解工作,把民商事訴訟調解作為司法為民的切入點,不斷更新觀念,創新機制,營造濃厚的調解氛圍,大力化解各類矛盾糾紛,2006年該院民商事案件調解率創新高。

一是進一步了明確調判方向。牢固樹立“能調則調,當判則判,調判結合,案結事了”的審判意識,法官對其中相對易調的民商事案件案件把工作重心放在促成當事人調解上,對法律關系較為復雜、當事人眾多或訴訟標的額大的案件,著力查明事實,及時進行判決,提高了法官的調解效率。

二是強化了調審分流機制。對符合易調解特征的案件首先進行內部分流,由速裁組先行調解,從而將大量不必進入庭審程序的案件合理分流,使大量民商事案件案件在庭審前得到及時調解。

三是切實提高法官調解能力。通過定期培訓和經驗交流活動,增強法官對調解工作的感性認識,總結歸納調解工作的方式方法,提高法官特別是年輕法官的實務操作能力。 

四是努力構筑“大調解”工作格局。通過與人民調解組織、基層組織的聯動協調,最大限度地吸收有調解能力的案外人參與法院調解工作,營造了濃厚的調解氛圍提高案件的調解成功率。

一年來,該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451件,調解結案815件,結案率為56.2%,與去年同比提高14.13%。其中有二個基層法庭達到7成以上,民商事案件調解率創造歷史新高。